为什么有人说不要去做出海打渔船员?

导读:为什么有人说不要去做出海打渔船员? 如果在公海杀人还要坐牢吗?

我是柴小火,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问题指出了两点:一是船员,而是一万五。

其次,说说小火的意见。

1、一万五值不值生活从来是不容易,无论做什么工作,想要拿到一万五的工资,也是不容易的。

所以,既然你能拿到这些工资,说明你很优秀。

既然优秀,当船员值得吗?

确实,船员是非常苦的,没有亲人,没有网络,只有大海和远方。

但是,如果需要钱,养家还是还贷,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如果,有其它更好的选择,最好选择其它的工作。

毕竟,船员的生活让普通人难以坚持。

2、应聘真的很难吗既然都去应聘船员了,说明确实工作找的不顺利。

毕竟,陆地上还是有一些工作可以找的。

比如一些公司的测试人员、解决方案人员,只要肯学,还是有人愿意要的。

为了应聘,还是要多做功课,好好改简历。

毕竟,简历才是最好的敲门砖。

3、写在最后有朋友好心提醒是福气,自己也要上心,好好分析利弊。

一定记得,做出对于自己当前情况最好的选择。

祝好,顺遂!

渔船上工资确实很高,但是一般人根本做不了的,因为在渔船上工作,一是有点安全问题,二是要面临工作强度问题的,先拿安全问题来说吧,记得我在渔船上工作的时候,由于狂风暴雨影响,

有好几次多面临掉下大海的风险,好在周围同事及时提醒,才没有发生这个事情,但是就算这样,我还是吓了一身冷汗,因为在狂风暴雨中要是掉下大海的话,那种滋味真是一般人接受不了的,

所以等到渔船靠岸的时候,我就马上找船主辞职了,因为这个工作实在是不适合我的,而且在渔船上工作,还要有一付强状身体的,因为渔船上的工作岗位,10个有8个多需要重体力活的,

所以体重要是低于150斤的,根本适应不了这种工作的,并且我要告诉大家,1.5万的工资肯定不是和渔船直接签合同的,因为要是和渔船直接签合同的话,那么在工资待遇上面最少也要2万起步,

要是收获比较多的话,还会有各种奖金福利待遇的,至于这种只有工资,没有奖金待遇的,肯定就是过了一手,所以就算要去渔船上工作,也要找和渔船直接签合同的那种,但是我要告诉大家,

刚开始第一次上渔船的时候,尽量不要去小渔船,因为这些小渔船一是工资待遇不好,二是在设备上也没有大型渔船先进,所以在这些渔船上工作,往往多是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的

最后小结:说句实在话,我个人不建议大家去渔船上打工的,因为这其中的风险只有上过的渔船才能知道,所以要是不到万不得已情况下,最好不要去

如果在公海杀人还要坐牢吗?

公海杀人不犯法?

你知道吗?

2011年,33人出海,22人死亡,号称真实版太平洋大逃杀的恐怖渔船鲁荣渔2682号悲剧,主要原因就是这句话。

在剖析公海犯罪之前,有必要先来了解下这起公海悲剧。

真实版太平洋大逃杀:“鲁荣渔2682号”悲剧2010年12月28日,载有33人的大型渔船鲁荣渔2682号正式起航,此行目的地为南美洲西部太平洋海域秘鲁和智利海域。

船上33人中,有4人是管理层,即船长李承权、大副付义忠、二副王永波和大管王延龙。

第二波人则是以上4人带来的朋友,第三波人则是招来的普通船员,其中有很多都是通过中介渠道上的船,里面人员错综复杂,甚至还有犯罪前科的人,归根结底是船员不好找,有人愿意去就不错了,很多时候中介只管介绍人,甚至刻意隐瞒某些事实。

电影剧照

< p>按照船员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他们的底薪是4.5万,提成为0.25元/斤鱿鱼,也就是说每打捞上来一斤鱿鱼,船员就拿0.25元,按照以往惯例,总收入加起来应该在10~20万左右。

2011年2月2日,在茫茫大海山航行了2个多月的鲁荣渔2682号顺利抵达了秘鲁海域,此时船上并没有任何异样,一片祥和,毕竟大家都是来赚钱的。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2011年5月,因为长时间高强度劳作,船上两人生病了,于是提出想回家养病,这件事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下船就涉及到劳务合同,结果船员发现,他们跟公司签的合同,里面就是个坑,之前说的4.5万底薪+提成,看着还不错,可这两部分是拆开来的。

如果没捕捞到任何一条鱿鱼,那就给船员4.5万,但如果捕捞到了鱿鱼,那就是每月1000底薪,以及每斤0.25元的提成,这才多少钱?

更离谱的是,后来船员发现,合同上的公章也是假的!

那怎么办?工作了这么久还能拿到钱吗?哪怕是1000元月薪+提成,那也应该能拿到钱,现在合同都是假的,这笔钱泡汤了?

事情还没完,船员不仅拿不到钱,他们还要倒贴,因为在船上的衣食住行都是需要自费的,比如张三每个月辛苦捕捞鱿鱼,以1000元月薪+提成,每个月赚2500,可结果张三在船上的日常开销费用却高达3000,那张三还得倒贴500,没钱怎么办?继续卖力干活。

知道真相的众人明白自己被坑了,于是一群人找管理层讨要说法,明确要求把船开回去,他们不干了!

但船长的一番话彻底激怒了一众船员,因为他们没有船员证,相当于黑户,没有船会载他们,而这艘33人的渔船上,有18人都没有船员证。

电影剧照

其中一个叫刘贵夺的人脑子很灵活,他想过打官司,但在茫茫大海山,谁会搭理他。

也就是说,刘贵夺一群人想要正常维权,短时间内是不可能了,那怎么办?

愤怒等一系列负面情绪,开始蔓延在众人心头。

很快,刘贵夺就拉拢了一些人,并且萌生了一个念头,那就是把这艘渔船劫持后,自己开回国!

而且刘贵夺有些极端的曾说过一句话,那就是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在公海杀人不犯法”!

这句话宛如魔咒一般,侵入刘贵夺及一众跟班的心底,或许一开始他们只是想通过合法手段讨要说法,但在遭到拒绝后,便产生了邪恶的极端想法。

经过数天的游说拉拢,最终组成了一个11人团体,在2011年6月16日23点左右,当船上众人都困顿之时,刘贵夺一群人发起了攻势。

电影剧照

本来被控制的船长和大副二副已经屈服,开始了起航回国的操作,但谁知道船长一派的另一个人拎着刀具就开始冲过去拼杀。

就这样争斗升级,最后发生了一条人命,此后众人都有各自的小心思,明面上服从,暗地里却和其他人联系,于是在众多猜疑下,2011年7月20日,船上又发生了命案,到了7月21日,杀戮仍在继续,此后局势继续升级,受害人数也在增加。

2011年8月12日,鲁荣渔2682号被渔政118拖回石岛码头,船上33人,最终只回来了11人,22人遇害。

最后,所有犯罪人员都得到了严厉惩罚,或许刚开始打开潘多拉魔盒的,正是那句“在公海杀人不犯法”!下面就仔细来说说关于“公海犯罪”的知识。

公海犯罪应该如何处理?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在任何国家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群岛水域以外的水域,都属于公海。

既然公海并不属于任何国家,自然国家也不能将其据为己有后行使管辖权,正常的逻辑是这样的,但在公海犯罪又是另外一码事。

其实船员之间的关系很 微妙,毕竟脱离人类文明社会,长期在茫茫大海上,难免会发生冲突,而且一直在此环境中,难免有些压抑,自然也就带有负面情绪,所以远洋航行途中的事还真不少。

对于在公海违法犯罪之事,各国早就有了共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在我国法律中就有明文规定,任何中国公民,即便在中国领土以外的地方犯罪,仍然会受到中国法律管辖,这是属人管辖权。

也就是说,张三是中国人,虽然在公海犯了罪,但张三违法犯罪这件事,还是要受到中国法律制裁,就算张三把船开到其他国家,并且上了岸,我方还是可以联合国际警察对张三进行抓捕,即便在太空中犯罪也是一样,当然属人管辖权不仅仅中国有,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是这样规定的。

还有船舶的国籍,每条船都有国籍,例如张三的船舶注册国是A国,当张三在公海犯罪后,A国就有权将其逮捕归案。

此外就是另一种普遍管辖原则,还是拿张三举例,当他在公海犯罪后,特别是严重的一些犯罪行为,全球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采取行动,一般哪边方便就哪边出手,先控制住后再转交给其他国家。

面对危机暗伏的远洋航行,海商法在不断完善,例如船长能配枪,可以限制他人行动范围等等,一般每艘船都做足了内部安保措施,即便有极端个例,船上众人都能合力将其制服,等上岸后再移交给相关部门,不过大家去当海员,知道里面的艰苦,都是冲着赚钱来的,一般不会有什么冲突,如果遇到外来麻烦,船长也能请求周边护航编队的救援。

所以公海并非法外之地,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ND——

不要再被某些电影中一些不切实际的情节误导:船开到公海后,老大阴险一笑,接着拿出枪。其实这都是胡扯,真要是这样,世界还不乱套了!

2014年12月5日,大连一艘远洋捕捞船在太平洋公海进行捕捞作业过程中,一越南籍船员陈某与另一船员董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陈某用尖刀连刺董某数刀,致董某身亡。

2015年3月17日,该远洋捕捞船完成捕捞作业后,停靠大连湾辽渔码头,随后船员陈某被警方带走。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后,最终船员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电影中经常出现公海,那公海到底是哪里?公海,是指在国际法上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

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组成部分,因而也就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当然,任何国家也不能将公海据为己有并行使管辖权。这也导致有些电影中,出现公海杀人不用负法律责任的描述。

公海并非法外之地,犯罪同样要坐牢不少人被电影镜中的描述误导,认为在公海中犯罪不用坐牢,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真要是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公海不受各国法律约束,那任何人在公海上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那真的是要乱成一锅粥了。

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公海上犯罪的追诉权是属于船只的注册国家,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属地管理。意思是船只属于哪个国家,哪个国家就有对其管理权,哪怕船只在公海上,并非电影中演的那样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根据海洋《国际海洋公约》,公海上面的船只除了适用于属地管理,有的犯罪行为还适用于普遍管辖原则,其包括运送奴隶、毒品、海盗活动等。对这类犯罪,世界上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对其采取相应的行动。

说完公海,再说一下电视剧中常见的出国界碑犯罪分子犯罪后除了逃 公海,有的还会从陆地上逃到其他国家,这就涉及到国界界碑的问题。电视剧中也经常出现这样的场景,就是犯罪分子一旦越过界碑,我国军人和武警就没有办法了。在这一点,与犯罪分子逃到公海是不一样的。

除了不能继续追击犯罪分子,也不能开枪射击,因为在没有得到其它国家同意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别国领土抓捕犯罪分子或击毙犯罪分子,是对其它国家极不尊重的行为,极易引起国与国之间的外交纠纷。

不能越境抓捕也不能开枪,是不是只能任由犯罪份子逍遥法外。当然不是这样,对于潜逃国外的犯罪分子,我们还可以通过外交途径,与其它国家密切配合,将犯罪分子引渡回国。这样的案例在我国也有不少,特别是针对经济犯。

写在最后“公海上犯罪不用坐牢”是一个错误的流言,大家不要再被一些电影中的一些场景误导。虽然公海的确没人管,但却并非大家认为的那样是非法外之地。

即使在公海上犯罪,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千万不要动那些歪脑筋。正如网上说的那样:生活不是电影、电视剧,公海也不能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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