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产品设计开发原则 旅行社产品设计开发的原则

导读:旅行社产品设计开发原则 旅行社产品设计开发的原则 1. 旅行社产品设计开发的原则 2. 旅行社产品设计的要点 3. 旅行社产品开发的原则有哪些 4. 旅行社产品设计的基本原则 5. 旅行社产品开发设计的基本原则 6. 旅行社产品设计开发的原则有哪些 7. 旅行社产品的开发与设计思路 8. 旅行社产品设计与开发应遵循哪些原则 9. 旅行社产品设计的原则是什么

1. 旅行社产品设计开发的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 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旅行社产品设计的要点

中青旅旅行社的度假产品亲子游,小团游等特点。

3. 旅行社产品开发的原则有哪些

旅行社安排观光景点的原则有:

1. 需求为中心的市场原则。就是它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比如:最省时间,路径最短,价格最低,景点内容最丰富,最有价值。

2. 独一无二的特色性原则。依托当地相当丰厚的旅游资源和自身条件,发挥聪明才智,精心打造和组合与众不同,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

3. 旅游点结构合理原则。旅游景点之间的距离适中,充分考虑旅游者的心理与精力。

4. 旅游交通安排合理原则。交通选择以迅速,舒适,安全,方便为基本标准。

5. 旅游产品推陈出新新原则。

6.行程安排机动灵活原则。

4. 旅行社 品设计的基本原则

(1)市场性原则

(2)特色性原则

(3)效益性原则

(4)季节性原则

(5)网络化原则

(6)安全性原则

扩展资料:

相关:

旅游计划:

首先要确定时间,之后再确定地方。选择出游目标要突出重点,再以重点目标为中心沿途选择其它次级目标。随后,概算出出游所需费用。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景点门票费、食宿费、购物费等。预算要留有余地,以备急需。

必备工具:

乘飞机的话最好选乘早班机或晚班机,因为时间原因,早班机和晚班机的票价都比午班机等黄金时段的班机价格便宜。乘坐火车或汽车的话应选择夕发朝至的班次,这样可以省住宿费。

5. 旅行社产品开发设计的基本原则

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指南

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

2、县级旅游局的初审意见、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5、旅行社章程。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7、经营场所证明。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提交申请,经县级以上旅游局审核后,由设区市旅游局报省旅游局审批。省旅游局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下旬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申请开办国际旅行社指南 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

2、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

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

5、旅行社章程。

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经营场所证明。

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设区市旅游局提交申请,经设区市旅游局初审后报省旅游局审核,省旅游局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四、承诺时限: 省旅游局原则上随时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国家旅游局审批。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6. 旅行社产品设计开发的原则有哪些

Vision视界,是一个比较有档次和特别的名字.

比起一些吉利字眼或者跟旅行相关的普通旅行社名字来说, VISION是一个更容易让人记忆和感觉到希望的词, 既点出了旅行社设计路线的原则,又会让顾客认识到出国旅游这件事对其生活和世界观的深远影响,让他们有' 这样的旅行是有意义的, 是值得花这个钱的’这种感觉。

而且中文的' 视界' 又是'世界'的谐音, 但又不像直接叫'某某世界旅行社' 之类那么山寨味浓厚, 高收入高教育的人群在工作和生活中也会经常接触到这个词,所以在高层人群中的认可度较高, 对于一个搞国际旅游的公司, 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问题在于:你一定要纠结于必须在旅行社名字里带上美国之类的字眼么?那实在是不够大气和格调的,听起来像旅游景点周边的山寨或者骗钱的三流旅行社。而且,一个品牌的建立是一个不容易的事 ,你要考虑到以后的发展,即使你目前是专做美国路线的,但未来如果旅行社品牌树立起来了,也不是没有可能向其它区域的旅游路线发展,那时你这个品牌名称就不适合了。 难道你到时再根据每个路线地点再起一个名字,而放弃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旅行社品牌? 所以你如果真心要做旅行社,名字需要考虑长远了。

7. 旅行社产品的开发与设计思路

开拓大学生旅游市场的可行性

(一)大学生人数多,基数大

自1999年教育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各高校连年扩招,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日益增多。“到2003年年底,全国高校在校大学生人数己经达到1108. 6万人。根据“十五”教育规划,高等教育到2005年进入大众化阶段,适龄青年上大学的比例达到15%,到2010年已经达到20%”。庞大的大学生消费市场已逐渐成为旅游企业必争的重要阵地,前景看好。

(二)大学生旅游动机强烈

而且大学生群体年龄段一般都在18-24岁。作为年轻人,追求新鲜、追求刺激、探索精神强,不甘于墨守成规,易接受新事物,而旅游作为新的生活方式更易被年轻人所接受。“大学时期是学生由象牙塔走向社会的过渡期,社会经验不丰富,往往对外界充满好奇心。据一项大学生出游情况调查显示,“当问及是否愿意出去旅游时,有51.6%的被访者回答愿意,45.2%的被访者回答正在考虑中,只有3.2%的被访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山此可见:大学生对旅游持有非常肯定的态度,出游愿望强烈”。旅游已是大学生最为喜爱的休闲方式之一。

(三)大学生闲暇时间较多

我国大学生除了有法定的节假日外,还有传统的寒暑假,大约有172天假期,约占全年的47%;此外,教育部门还为大学生提供许多社会实践和自我学习时间。因此,大学生有非常充裕的时间旅游,并且在旅游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自由度。

(四)大学生可支配收入日益增多

以往,由于大学生旅游消费水平较低,旅游企业可获经济效益较低,造成大学生旅游市场不受重视。现今,由于家庭的经济支持增加、参加勤工俭学、各种奖学金支持等原因,大学生经济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大学生已经初具出游的经济条件。据新华网报道,旅游消费已是大学生消费的热点,如武汉大学生一年的旅游费用最高达到1000元以上,最低的也在100元左右。

(五)旅游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我国旅游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相当规模,基本能满足中国旅游市场发展的需要。其中青年旅馆、大学生旅游网等与大学生旅游市场相关的旅游基础设施开始崭露头角,并得到市场的肯定。这都为大学生旅游市场的开发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可见,开发大学生旅游市场是完全可行的。旅游企业只要根据大学生旅游市场的特征,采取合理的开发策略,必将会形成“井喷式”的大学生旅游热潮,其潜在的经济效益必定被激发,形成一定的规模效益。

二、大学生旅游市场的特征

大学生旅游市场是旅游市场的一个特殊细分市场,它具有较明显的消费群体特征雷同的特点,这使企业在开发的过程中易于降低开发成本。但同时它还有着区别于其他旅游细分市场的特征:

(一)讲究经济,相对更加重视旅游经历

大学生目前大多仍为消费者,可用于个人自由支配的资金不多,属于非强势消费群体,因而对价格较为敏感,在旅游过程中对物质要求不高,讲究经济实惠,特别是吃、住方面只要得到基本满足即可。此外,大学生长期在学校生活,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旅游中的各种经历都是他们津津乐道的 ,因而他们更加重视旅游过程中的经历和感受。

(二)旅游目的以观光和休闲度假为主

由于在校大学生受经济条件限制,他们的出游多以短期到邻近地区为主。《中国旅游报》对北京高校的专项抽样调查显示,大学生选择出游天数多以2~4天为主,比例总和占74.7%。因大学生生活经历少,对学校和家庭以外的事物新奇,他们旅游时多选择与日常生活反差较大的自然风景类的旅游目的地。

(三)出游方式多以自组群体为主

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较强,外出旅游多不愿受限于现行的旅行社线路和组团安排。因而一到假期,高校就会出现五花八门的寻“伴”旅游启事。武汉大学旅行社曾对4所高校进行市场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出游的意愿在95%以上,近90%的大学生有出游经历。然而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自组旅游,参团出游的大学生却是寥寥无几。有关调查也证实,大学生出行外地喜欢结伴而行,在人数组合上以2—7人居多,达到74%,其性别构成上是两性搭配占绝大多数。

(四)大学生从众心理显著,信息传递迅速

大学生作为一个集中的旅游群体,旅游决策易受同学或朋友等相关群体影响。再加上旅游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大学生旅游常常没有充分的前期准备,情绪易波动,从众心理显著;同时,由于市场集中,群体间联系广泛,旅游信息传递迅速。

(五)大学生容易接受新产品、新消费和新的生活方式

他们消费心理、消费习惯尚不稳定,消费需求具有较大弹性和可诱导性;他们感性消费、个性消费、群体消费、社交娱乐倾向明显,因此旅行社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进行相关的产品推销。

三、大学生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旅游市场因其蕴含的巨大潜力已成为业内商家关注的亮点,但在经历了几年的研究与开发之后,大学生旅游市场并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化,反而似乎已变为让旅游企业望市兴叹的“鸡肋”。

笔者认为这主要由于固有观念的束缚,旅行社和大学生双方沟通不足,旅行社不能从大学生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中为汲取客观的经济利益。再加上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原因,使得大学生不能享受到很好的旅游产品。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旅行社的推广方式不被大学生接受,缺少主动性

许多中小旅行社没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和相应的营销网络。绝大多数的旅行社都是一个工作人员负责多项工作,在这种情况卜,根本没有足够的人力为大学生设计旅游路线。旅行社向大学生推出的旅游路线没有体现出大学生的特色。因此,导致了大学生旅游仍处于停滞阶段。开发大学生旅游市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做大量的市场研究、分析等工作。前期投入大,增加了旅行社的风险。加之难以设计出有吸引力的线路,利润又太薄,认为是出力不讨好,因此对这一领域的开拓热情不高。

(二)大学生不愿跟旅行社的团队走

大学生不愿跟旅行社的团队走的主要原因一般有两个,那就价格高和线路不符合其要求他们追求自由,张扬个性,不满足于一般的旅游景点,更喜欢去一些带有探险性质的“超常规”景点,旅行社普遍缺乏与之相适应的产品。同时,大学生的旅游消费水平普遍较低也成了制约的因素。所以相对于他们认为不自由、花钱多的随团旅行来说,似乎更喜欢自己组织旅游。他们理想的旅游方式是:旅游的地方有相识的同学在,或是同学的家在那里,这样一来可以解决吃住及安全问题,若是同学在那里读书也行,学生宿舍里挤一挤,食堂里“蹭一蹭”,还有免费导 。

(三)小旅行社在校园存在非法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小旅行社存在非法操作。与正规旅行社忽视大学生市场相反,一些小旅行社瞄准了不被看好的这块“蛋糕”,开始攻占学生旅游市场。但是黄金周期间校园里张贴的旅游信息中有不少虚假广告,吸引学生上当的同时,严重扰乱了市场。据了解,这些小旅行社推出的超低报价吸引了不少学生,有的是交通和食宿上极为精简,确实能省出一部分钱来,但有很多是旅游过程中一些费用要学生再次支付,总的算下来并不便宜。这些不规范的操作使大学生的安全和合法利益都得不到保障。这在大学生中间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对旅行社的信任度下降。

(四)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原因

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表现为认识上出现误区,对大学生旅游市场重视不够,宣传促销不足。人们普遍认为大学生是一个低消费群体,相关职能部门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大学生旅游市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出于安全问题和健康问题的考虑,政府部门对学生旅游往往采取保守的态度,不主张学生出游,这一方面压抑了学生的旅游需求,另一方面使旅游企业不能放手大胆地去做学生旅游市场。学生旅游市场没有得到重视和鼓励,缺乏一个宽松的发育环境,使学生旅游市场陷入发展的不良循环。另外,高校的学生工作部门对大学牛出游缺少必要的引导.学生出游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四开拓大学生旅游的措施

根据大学生旅游市场的特点和问题,结合周边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制订以下方案开开拓大学生的旅游市场

(一)采取“开拓重点、机动灵活、薄利多销、诚信为本”的开发思路

 (1)开拓重点。大学生旅游市场潜力巨大,但在开发的时候,也应开拓重点旅游市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大学生旅游市场中最具开发潜力的重点市场有三:一是大学生的春游和秋游市场。在我国高校中,每年春秋季以班级为单位的集体旅游已形成一种传统,其中又以大一的学生最为活跃,组织集体旅游的可能性和频率性较高;二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大学生。他们大都具有较强的旅游动机,出游条件较为成熟,且旅游消费也较大;三是高年级大学生。高年级大学生比低年级大学生思想更成熟,行为更独立,旅游倾向更强烈。

 (2)机动灵活。大学生思想活跃,精力旺盛,旅游动机多样化且追求个性化,在开发大学生旅游市场时要机动灵活。一是在旅游产品的组合上机动灵活。吃、住、行、游、娱、购项目分别列示,供大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自由组合,形成短、中、长线的包价旅游或小包价旅游,甚至零包价旅游;二是旅游方式多样化。针对大学生不同的需求,设计多种可选择的旅游方式,如远足、自行车、轮船、火车等,也可将它们进行组合;三是组团要机动灵活。大学生出游前大都需要找志同道合的出游者,尤其是女生。旅游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推行自组旅游团。

(3)薄利多销。大学生旅游市场集中,规模较大且对价格较为敏感。旅游企业要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必须利用它的市场特点,降低成本,实行薄利,取得价格优势,才能激发市场,实现规模开发,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诚信为本。大学生出游顾虑较多,同时对事物的怀疑心较重。旅游企业要培育和建立稳定的大学生消费群体,必须以诚信为本,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经历,树立诚实可信的企业形象。

(二).推出多种符合大学生需求的旅游产品

推出多种有 色的旅游产品,满足大学生旅游者的需要,这是从根本上有效地开发大学生旅游市场的途径。基于大学生心理和生理的特点,以下旅游产品值得关注:

(1)修学旅游。许多大学生把闲暇时间作为增长知识、开阔视野的时机。他们出游常常带着一定的学习目的。旅游企业可设计一些学习目的较强、能增进社会实践经验和开拓眼界的修学旅游,如英语学习的夏令营、革命根据地的考察游、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采风游等等。

(2)体育旅游。大学生精力充沛,活泼好动,多数酷爱体育运动,可根据这一特点开展具有健身和娱乐性的旅游活动,如滑雪、游泳、冲浪、沙滩排球等。这些体育活动都可成为体育旅游的卖点。

(3)探险旅游。大学生追求个性化,喜爱标新立异,且好奇心重,喜欢进行探险或令人惊心动魄的旅游活动。旅游企业在安全有保障的条件下,可开展漂流、攀岩、探秘等探险旅游活动。

(4)生态旅游。新时代的大学生环保意识很强,许多高校还成立了环保社团。针对大学生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心态,设计生态旅游产品,一定会得到大学生的青睐。

(三).合理定价旅游产品

因经济条件有限,大学生对价格比较敏感,大学生出游人数随价格变动弹性较大。只有合理的定价,才能激发更多的大学生出游,形成规模市场。合理的定价主要包括:

(1)明码实价。明码实价能令消费者感到诚实可信,增强大学生的出游信心。若设置多种折扣,只会增加他们对旅游企业利润的怀疑,促使他们放弃通过旅游企业来安排旅游行程的可能。

(2)根据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制定不同的价格。旅游景区有热、温、冷景区之分,旅游时间有旺、淡季之分。旅游企业应根据出游时间和空间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价格。这样既可利用淡季和温、冷景区的优惠价格吸引大学生,又可充分合理利用旅游资源,调节旅游企业的经济收益结构。

(3)根据可选择的旅游项目分别标价,既可降低旅游产品的直观价格,又可让大学生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旅游项目,使其从心理上更能关注旅游产品。

(四).采取多种旅游促销方式

大学生从众心理显著,信息传递快。旅游企业在旅游促销中,可利用这一特点,采用一些低成本的促销方式,可取到较为良好的效果。

(1)与高校社团合作。目前,我国高校内社团组织十分活跃,许多学校还专门成立旅游协会。旅游企业完全可以与旅游协会或其他社团合作,深入大学生内部,开拓大学生旅游市场。

(2)培养学生直销点。现在的大学生大都积极寻求打工兼职的机会,锻炼自己。旅游企业可聘用他们尤其是旅游专业的大学生,作为固定的旅游直销人员,利用其信息广、朋友多的优势,长期宣传、销售旅游产品,达到深入扎根大学生旅游市场的目的。

(3)利用网络促销。大学生大多爱好上网,现已建有的大学生旅游网,远远不能满足他们多方面的需要。旅游企业应在大学生较关注的网站如学校的网站内设立旅游专栏,供大学生浏览和查阅有关旅游信息。

(4)采用宣传单、报纸、海报等宣传形式,在食堂、娱乐场所等地进行促销,利用大学生旅游市场集中的特点,来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采用面对面的销售方式

大学生旅游市场不同于一般的旅游市场,它十分集中,特征趋同性较强。旅游企业选择销售渠道时,可避开一些销售的中间环节,采取直接面对面的销售方式,这样既可降低成本,又可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

相信通过这些措施,一方面可以增 加企业,旅行社对大学生旅游市场的兴趣,另一方面会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与旅游活动中来。为今后大学生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也会起到重要作用

8. 旅行社产品设计与开发应遵循哪些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当出现以下四种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以此款项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旅游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4)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各类旅行社须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保证金,数额如下:

(1)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含经国家旅游局许可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人民币,下同);

(2)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的旅行社30万元;

(3)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

(4)特许经营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

第四条 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

第五条 保证金的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保证金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管理。

第六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做出支付保证金赔偿的决定。

第七条 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有关的旅行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第八条 旅行社终止经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退还保证金;旅行社破产或解散时,保证金按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第九条 保证金的管理情况应纳入每年的财务检查或审计,并公布结果;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下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保证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其旅行社业务;

(3)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9. 旅行社产品设计的原则是什么

①证件、银行卡:

1.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士) :现今飞机、火车以及酒店实行身份证实名制登记,所以身份证是您无论旅行哪里的必备物品之一2.学生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是您享受景区门票优惠的必备有效证件。3.现金、信用卡、借记卡:出行免不了消费,所以一定的现金,或信用卡可以解决您的经济问题。

②旅行箱、背包:根据你出门的远近可以分为:装衣物的大箱子,带锁的旅行箱和旅游时的轻便背包,女士的单肩挎包等

③衣物:总结有以下适用衣物:短袖衣裤、薄外套、长袖衣裤(春秋季)、薄毛衣、晚上睡觉的睡衣、便于行走的鞋、遮阳帽

④常用药品:常用药品:维生素、感冒药、腹泻药、晕车药、止痛片、创可贴、防蚊水。高原反应药 品:去高原地区要带防高原反应的药品如红景天,以及自身疾病常用药。

⑤卫生用品:1.毛巾、洗漱用品 2.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 3.护肤品、化妆品、梳子 4.润唇膏 5.防晒霜 6.男性剃须刀/女性卫生用品

⑥其他物品:1.太阳镜 2.雨衣/伞 3.水杯 4.多功能刀 5.充电器、干电池 6.自备零食 7.手机 8.照相机、摄像机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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