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 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体现

导读: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 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体现 1. 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体现 2. 旅游业基础设施不完善 3.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4. 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原因 5. 旅游基础设施重要性 6. 旅游景点基础设施不完善

1. 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体现

缺乏结合当代文化需求对中华传统文化全面、科学、系统的挖掘。长期以来,我们在传统文化挖掘方面缺乏科学整体的规划,研究梳理工作各执一派,学贯中西、通古知今的新一代传统文化研究大家非常少。这必然带来很大问题,首先,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概念和范畴缺乏明确界定,比如有国学、儒学、新儒家、儒教等称谓;其次,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阐释不清,存在各种各样观点;最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内容对象不清晰,中华传统文化内容极其博大,究竟哪些属于优秀的,哪些是糟粕,需要明确界定。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利用不足和“建设性破坏”的现象同时存在。一方面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利用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对做好新形势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创新之举不多,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自觉性不够,存在“死保死守,保而不用”的现象:部分地区的珍贵文物没有得到有效展示,博物馆策展布展能力较弱;有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没有得到及时发掘整理和合理利用,有些项目展示也还局限于节庆、会展活动,深度开发利用不够;部分地区优秀传统戏剧面临失传危险,剧本创作和演出与新时期要求不对接;部分地区传统文化元素挖掘不够,无法有效地和文化产业对接等。

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薄弱。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对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牺牲文物文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机制。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涉及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建设、文物、公安、工商、旅游、宗教等多个部门,具体工作也往往归属多个部门。受部门职能分割和权限不同的影响,条块、区域分割还比较严重,没有完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传承保护工作机制,相关监管工作不够有力。

相应的法律和制度还不健全。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对文化遗产保护措施规定比较原则,特别是关于经费保障、人才支持等方面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刚性不够,影响了实际执行效果。

相关保障措施执行不力。部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与实际需要相比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保护资金缺口较大;基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欠缺现象严重,“三缺”(缺编制、缺人才、缺经费)现象普遍;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足,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后继乏人,存在人走艺绝的现象。

2. 旅游业基础设施不完善

旅游基础设施是指为适应旅游者在旅行游览中的需要而建设的各项物质设施的总称。发展旅游业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主要包括旅游饭店(宾馆)、旅游交通以及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疗养等物质设备。

旅游饭店

为旅游者提供膳食、住宿和服务的场所。它是旅游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客房部、膳食部、商品部三部分组成,有的还设有邮电、银行、理发等服务设施。旅游饭店是旅游者临时居住场所,各种服务设施要求清洁、实用,使客人有舒适、愉快、安全的感觉。服务质量是衡量饭店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优质服务能弥补某些设备不足的缺陷,使旅游饭店增加客源,提高经济效益。 建设旅游饭店,要进行可行性研究,饭店地点的选择要考虑交通是否方便,客源是否充足。在建筑形式上要因地制宜,反映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要和当地的景观相辉映。饭店的 经营管理要采用现代化科学技术,使信息灵通,有竞争能力。

旅游交通

指旅游者从居住地到参观游览地和来往于游览地之间所使用的各种交通工具,是发展旅游业重要的物质条件。运用先进的交通工具,能够缩短旅游者旅途时间,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交通有航空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陆路运输等,旅游者主要是根据旅程的距离和是否安全、迅速、准时、方便、舒适进行选择。

文化娱乐和各种体育、疗养设施

为适应旅游者不同兴趣和爱好而建立,如博物馆、游乐中心、网球场、游泳池等。增加各种服务设施和开展多种服务项目,能满足旅游者多方面的需求,也能增加旅游企业的经济收入。

作用

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日趋完善和多样化;同时,各种服务设施的增加会进一步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3.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旅游业的健康、顺利的发展,总是依赖必备的基本条件。

  (一)旅游的资源

  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及合理搭配,是发展旅游业的物质基础和根本前提。结合原有的优势资源,再加上适度开发新项目,就会不断提级旅游资源,使旅游业走向持续发展之路。

  (二)旅游交通

  旅游交通是旅游业的命脉;旅游交通促进了旅游路线,旅游点、旅游网的形成和发展。畅通的旅游交通,即方便了游人,更为旅游业创造了巨额收入。

  (三)旅游服务设施

  完备的旅游服务设施,为游人提供了周到的服务,使旅游更舒适、方便、安全。同时,通过提供设施服务,旅游业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显示了旅游业的接待能力和发展水平。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均以良好的宾馆、饭店和购物设施赢得了恒久的美誉。

  (四)旅游环境

  旅游接待地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地理、经济、文化、客源环境在旅游业展中均占有重要地位。

4. 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原因

作为一个喜欢旅游的人,又从事法律工作,来和大家分享影响旅游安全的有关观点。

现在旅游越来越普及化,越来越大众化,旅游安全是每一个旅游者需要关心的问题。影响旅游安全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呢?

这涉及的面太宽了,每一个地区,每一个景点,不同的季节,不同的人群都有不同的安全隐患,但归根结底,我认为印象旅游安全的因素无非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和第三方因素。

一、主观因素,就是因为自己本身的认知错误或者行为错误,从而把自身置于不安全的状态下,产生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根本上是游客自身造成的。

1、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不遵守法律、规则、规矩,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属于违法违规的情况,这方面的教训很多。

从法律层面来看,包括不遵守交通法律,而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在旅游途中不遵守法律而从事了偷窃、欺诈、伤害、赌博、色情等违法行为,在林区私自携带火种,非法野外用火,从而使自身处于违法状态,随时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这类安全完全是自作自受。

从遵守各个旅游景区、景点或者旅游区域的规则来看,这类安全隐患是最为普遍的,包括到禁止游泳的水域野泳、违规翻越围栏(墙)、私自进入未开放区域等等,这些都会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造成溺水、遭受野生动物袭击、坠崖、迷路、落水等等,这方面的案例太多太多,教训沉痛而深刻。

无知造成危险。最突出的案例就是最近发生的平顶山女子跳入香火池子被烧伤的事件,如此无知作为,真的让人可气 可笑。其他的包括误食植物、挑逗动物、误入危险地带等等。

二、客观方面的安全因素。

大千世界,形形色色,有一百种安全隐患,就可能有一百种客观因素,每一个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有其特殊的主客观因素,特别是客观方面的因素,更是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天气因素,包括暴雨、风雪、冰雹、酷暑等,都有可能诱发安全隐患,导致游客受伤。

地质灾害,包括天气因素引起的水灾、泥石流、塌方、落石等等。

最难预测,危害最大当属地震,九寨沟地震造成巨大的人员,财产损失触目惊心。

三、第三方责任引起的旅游安全隐患。

这类事故不是旅游者自身造成的,也不是自然界客观因素造成,主要是因为景区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属于主客观以外的第三方因素造成的。

这类事故也很多发,包括缆车(索道、滑道)事故,娱乐设施事故、内部观光车事故、旅游途中的公共交通事故(陆上、空中、水上),酒店(景区内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的爆炸、火灾、垮塌事故等。这类事故,对于游客来说,也是无法预知的。

5. 旅游基础设施重要性

旅游文化是综合的文化现象,它是由不同形态文化构成的一个复杂的系统。目前,在学术界关于旅游文化的构成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依据现代旅游的三大基本要素涉及的文化内容将旅游文化分为旅游主体文化、旅游客体文化和旅游中介体文化三个部分。

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旅游文化表象,总会在其旅游主体、旅游客体和旅游中介体本身及其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得到鲜明的印证。 旅游主体文化,是与旅游者的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有关的文化。

它包括旅游者的政治主张、思想和信仰,旅游者的旅游动因,旅游者的居住地的文化形态,旅游者的文化素质、受教育程度,旅游者的职业,旅游者的心理、性格和爱好,旅游者的生活方式。具体地说,在主体方面要研究旅游者所追求的是什么,对于旅游者的追求,哪些是我们要去适应的,哪些是我们不能迁就的,甚至是要坚决抵制的(

6. 旅游景点基础设施不完善

乱刻乱画的现象随处可见,这不仅仅影响到了人们的观瞻,更是对景区设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特别是对诸如万里长城等历史文物造成的破坏,那是不可逆的,是无法修复的。可以说,乱刻乱画现象是旅游景区的一个顽疾,更是一道文明“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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