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概念性规划设计 旅游总体规划概念

导读:旅游概念性规划设计 旅游总体规划概念 1. 旅游总体规划概念 2. 旅游总体规划概念是什么 3. 旅游发展规划的概念 4. 旅游总体规划概念图 5. 旅游总体规划包括 6. 旅游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1. 旅游总体规划概念

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需要规划的内容有哪些?你的问题比较宏观,而且需要的专业知识很多,我从自己发布这个旅游领域的看法,提出自己一些浅显的见解供你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一、旅游总体规划的内容

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牵涉到经济发展、旅游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等多项领域,从旅游的角度,分为以下主要规划内容——

1、旅游景区、古建筑物、世界遗产地名录、人文场所、网红打卡地、道观、寺庙、尼姑庵、公园湿地、地质博物馆。

2、旅行社规划。旅行社数量、旅行社从业人员数量、旅行社诚信建设、旅行社等级。

3、旅游线路规划。重要旅游线路、通往景区道路建设、旅游高峰期的交通疏解。

4、旅游配套设备设施、场地场所规划。

5、旅游手机APP、互联网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订票软件、旅游美食软件、影院剧院线上展示等。

6、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深造、专业技能提升规划。

7、旅游媒体传播规划。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传播媒体、旅游传播的内容、旅游传播的模式、旅游传播的效果分析。

8、旅游酒店建设规划。计划引进多少星级酒店、搭配世界还是国内的知名酒店品牌、引进计划、投资周期、投资回报率。

9、旅游景区摊点、临时摊位规划。

10、当地特色产品、民族工艺品、非遗传承人产品规划。

11、旅游演出。每年定期举办多少场次的旅游演出、聘请的明星和知名人士数量、旅游地点的设计。

12、旅游品牌规划。如云南省的大理市,其旅游品牌就是风、花、雪、月四个知名的品牌。昆明市的旅游品牌就是“春城”。西双版纳的旅游品牌就是热带雨林、大象、孔雀、避寒圣地。

13、旅游票务规划。分为季节吸引某个地区的游客,机票打折、酒店打折、门票打折的措施和方法。

15、旅游诚信建设的规划。含不强制消费、不高价消费、不滞留游客、不“转让”游客。旅行社的星际评定、黑名单评定、景区内餐馆服务文明等级的评定。

16、旅游服务规划。每年评定文明旅游服务从业者、文明遵章守纪旅游大巴车、文明i旅游线路、旅游服务之星、酒店服务等级评定等。

二、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前瞻性

1、市场饱和度的前瞻性。需要考虑到5-10年的景区游客量,也可以说是两个五年规划。游客的数量决定了一个城市旅游业发展的前景,做5-10年的景区游客量规划,便于细化旅游线路、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产品开发。

2、景区建设的前瞻性。一个城市旅游业的发展,首先根据城市的已知旅游景点、旅游线路、旅游空间进行规划。景区的规划首先考虑到容纳游客的数量,其次考虑景区内配套哪些游乐设施、旅游体验设施、旅游交通设施。比如一个城市的游客接待量为10万人,未来可能就会按照20万,30万的数量增长,现有的旅游景区和景点、线路是否已经满足了目前的需求,如果不满足,则需要利用一个城市的地质地貌、自然遗产、文化场馆等进行扩容工作,方能满足未来的需要。

三、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

任何事物都不能违背科学发展的规律,在进行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其科学性。

1、景区建设的科学性。包括人文关怀、残障人士盲道建设、卫生间、餐饮搭配的科学性。

2、不盲目跟风的科学性。一个城市的旅游业规划,总体发展布局,应该根据城市的特点来进行,不盲目跟风,不重复建设,不大拆大建,就需要在规划阶段就进行科学论证 充分调研,合理设计。

3、配套设施的科学性。旅游业的总体规划发展,要从游客的需求出发,搭配不同的酒店类型,档次高低不一的住宿条件,令郎满目的商品展示,尽兴游玩的附属设施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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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旅游总体规划概念是什么

发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

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3. 旅游发展规划的概念

旅游局是政府所属的行业管理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旅游的发展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按市场需求审核批准设置旅游企业,并对其经营依法进行监管,指导旅游市场开发,维护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和经营环境。

另外景点景区是旅游的目的地,也是旅游业的根本所在,其隶属按资源而不同(指我国的情况而言),如园林、宗教、文物、河务、农牧----等。

旅馆、餐饮属服务业,机车船等运载工具属交通,铁路部门,它们是旅游业产业连不可缺少的环节,旅游商品属商业部门,文娱活动属文化部门,它们是旅游业的重要补充,但各个行业部门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相互依存的。

4. 旅游总体规划概念图

区别如下:

1.总体规划包括:规划的发展战略(概念规划),项目欲达到的目标,总平面布置(各功能区位置、道路、水电、气、景观、绿地等安排),环境保护措施,效益估算与分析等。

2.详细规划亦称专项规划,比较具体和详细,如欲达到的技术水平和普及范围、目标数据指标和对空间的安排等,以及为实现概念规划目标而设计的途径、措施、步骤等。它是在概念性规划的指导和框架内进行的规划,从而完成概念规划制定的战略目标。例如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的资源开发规划、结构调整规划、道路规划、产业规划、景观规划、旅游规划等属于详细规划范畴。

5. 旅游总体规划包括

根据《伊犁河谷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伊犁州在打造“国际旅游谷”进程中,将加快构筑“一心”,即伊宁市旅游中心;“三带”,即草原旅游带、伊犁河旅游带、边境旅游带以及若干集散基地、风情小镇、服务营地的空间布局,培育大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此外,伊犁将围绕建设草原文化旅游线、环天山千里黄金旅游线、丝绸之路红色军垦旅游线、中哈吉跨境自驾旅游线等精品旅游线,大力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那拉提、喀拉峻、库尔德宁、托乎拉苏、霍尔果斯口岸等重点景区,大力发展户外运动基地、自驾营地、林果基地和特色民俗村。條萊垍頭

“要全面提升伊犁河谷旅游整体品质,实施精品战略。”伊犁州旅游局党组书记董永昌说,将以巩固提升那拉提、喀拉峻两个5A级景区品质为突破口,推进A级景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优秀旅游城市等品牌创建,擦亮世界遗产、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品牌,建设多元化品牌精品景区

6. 旅游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75-1999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tourist attractions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6-14批准 1999-10-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区(点) tourist attraction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3.2 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3 游客中心 visitor center 旅游区(点)在区内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标志 4.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4.2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颁发。 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与方法 5.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确定,依据"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景观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并参考"游客意见评价体系"的得分数。 5.2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评价项目。"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继续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对各子项目赋以分值,各旅游区(点)按各评价项目及子项目的相应得分数确定其等级。 5.3 "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包括总体印象、可进入性、游路设置、旅游安排、观景设施、路标指示、景物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物保护等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并依此计算游客意见得分数。 5.4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6.1 AAAA级旅游区(点) 6.1.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依托城镇的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 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1.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志(包括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 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 6.1.3 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 6.1.4卫生 a)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所有厕所具备冲水、盥洗、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1.5 通讯 a)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标识规范、醒目,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 6.1.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迅速、记录完整。 6.1.7 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鲜明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的使用; d)设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档次相适应的游客中心 e)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100%; f)有相应级别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 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专门投诉电话、信箱。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设有档次相应的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特殊服务。 6.1.8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50万以上。 6.1.9 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得力,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较高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突出,并与景观及环境协调; f)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6.1.10 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世界上具有重要意义;或其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高,在世界范围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 6.2 AAA级旅游区(点) 6.2.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好。依托城镇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至少有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设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顺畅。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旅游(含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2.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准(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20%。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 6.2.3 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 6.2.4 卫生 a)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地面、道路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 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全部厕所拥有冲水、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室内整洁,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2.5 通讯 a) 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 6.2.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迅速、记录完整。 6.2.7 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并使用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 d)设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档次相适应的游客中心; e)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达80%; f)有相应级别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投诉电话、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具有档次相应的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特殊服务。 6.2.8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30万以上。 6.2.9 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得力,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相应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突出,并与景观及环境协调; f)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6.2.10 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国内具有代表意义;或其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在国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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