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超标准要收费,达不到标准有奖励吗?

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应按照以下3种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其一、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在该条例实施后未扩大用地面积,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且改建、翻建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其二、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且改建、翻建符合要求的,超过当地规定面积的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其三、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按批准面积确权登记,超过部分可在登记证书上注明,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征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按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对宅基地使用达不到标准的,应该不会有奖励。但如果你在城里买了房,不使用宅基地了,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就是宅基地收回集体,国家给你一定的补偿。

我们今天来讨论一下关于农村里面宅基地的标准问题,那么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对应使用宅基地的标准面积。

那这种情况之下超出了标准就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那假如说需要公平的情况之下,超出了要收出收取费用,那达不到的标准的情况之下,是否有奖励呢?

这个政策是不是不公平?我们首先来看看这个政策是不是不公平呢?那对于这一个宅基地使用面积来对比这个问题来看,那么超出了要收费,达不到应该有奖励,这个才算公平。

但实际上现在多数地方出台的政策呢,都是关乎到超出标准的情况之下,超出的那一部分就要收取相对应的费用,但是没有提到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之下,给予一定的奖励。

很多地方都出台了这个政策,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使用标准来看,都会有不同的情形出现,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来看,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之下,为什么不给予奖励呢?这种情况也许分为多种,那咱们就不在这里一一的细谈。

宅基地如何衡量标准。对于宅基地的标准,其实和每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情况出现,因为每个地方的面积,使用面积或者宅基地可使用面积都不相等,人均的面积也不相等,人口的数量更不相等,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地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山东某个地方的标准呢,就是每一户标准的户口5口以下标准的宅基地面积要达到250个平方,那么有的地方呢,按照每户现在5个人口来计算,可以拿到300多个平方的宅基地使用面积。

所以对于这个标准来说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我们当地的标准可能有的地方呢也会达到了250个平方。

土地是国家的,想干嘛就干嘛。徒弟是国家的,不是你想干嘛就能干嘛的,大家都知道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只不过是对于农村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福利,作为农村人,我们可以拥有土地的净隐藏专业,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来看大家在农村里面盖的土地,盖的房子,这些土地呢都是国家的,那再要收费的情况之下超出了标准需要收费,这个是一定的存在即合理。

我们都知道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现在呢也不是说你想盖房子就可以盖房子,需要经过申报申请得到批复之后才能够盖房子,大家都知道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呢,现在越来越少了,有很多地方,有很多农村里面都开始占用农田,用于盖宅基地。

那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还要 励还要不收费,或者说不给予一定的处罚,那这种情况会逐渐地使得农村里面的这些农用地耕地面积会逐渐的减少,那么可能会对我们粮食的生产威胁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所以超出那一部分要收费,并且使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还得规定怎么使用还得规律哪一些人群可以使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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