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安排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

导读:旅行社安排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 1.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 2.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处罚 3.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原因 4. 对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人员 5.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 6. 导游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 7. 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员接待 8. 旅游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 9.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 10.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带团,处罚多少 11.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

1.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

如果没有导游证去当全陪带团的话要产生门票费用,这样的话会增加旅行社的成本,而且现在导游证查的很严格。所以一般不能带团。当然有些旅行社的经理,老总厉害的也是能争取到门票费免了的,可是这样带团很不方便。你还得和其他导游或者工作人员一直解释说自己是证件忘带了。遇到较真的你就惨咯,我带团到鸳鸯溪去,然后客人爬山完都选择坐洞梯回去,而我没有导游证坐不了只好自己花半小时的时间爬回去。

2.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处罚

三年后。垍頭條萊

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條萊垍頭

出现“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旅行社将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

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除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相应处罚外,涉事旅行社、旅行社相关责任人、导游、领队、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都将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垍頭條萊

此外,出现“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后,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3.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原因

制定目的垍頭條萊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认证简介

第三条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頭條萊垍

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頭條萊垍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垍頭條萊

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頭條萊垍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垍頭條萊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條萊垍頭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頭條萊垍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服务要

第七条 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頭條萊垍

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垍頭條萊

第九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條萊垍頭

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頭條萊垍

第十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條萊垍頭

第十一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第十二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

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第十三条 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

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第十四条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第十六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頭條萊垍

第十七条 旅游者对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頭條萊垍

第十八条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條萊垍頭

第十九条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一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條萊垍頭

第二十二条 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 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頭條萊垍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條萊垍頭

(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頭條萊垍

第二十三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四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條萊垍頭

第二十五条 旅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頭條萊垍

第二十六条 景点景区的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2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管理实施编辑

第一章 总 则頭條萊垍

第一条为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和等级考核制度。頭條萊垍

第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

第二章 资格证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导游资格证。

第六条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政策、标准和对各地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负责本地区导游人员的考试工作。垍頭條萊

第七条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考生参加培训。

第八条经考试合格的,由组织考试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 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第九条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的,持劳动合同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证明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导游证。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相应的导游规模、有相应的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有稳定的执法队伍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证,须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

第十一条《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范围内使用。任何单位不得另行颁发其他形式的导游证。

第三章 计分管理垍頭 條萊

第十二条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执行。頭條萊垍

第十三条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第十四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條萊垍頭

(一)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三)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四)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頭條萊垍

(五)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六)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第十五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

(一)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

(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三)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四)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頭條萊垍

(五)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第十六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

(一)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物品的;垍頭條萊

(二)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垍頭條萊

(三)因自身原因漏接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四)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條萊垍頭

(五)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條萊垍頭

第十七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4分:

(一)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條萊垍頭

(二)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三)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

(四)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

第十八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扣除2分:條萊垍頭

(一)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垍頭條萊

(二)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三)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

(四)接站未出示旅社社标识的;垍頭條萊

(五)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六)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頭條萊垍

第十九条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时保留其导游证,并出具保留导游证证明,并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正在带团过程中的导游人员,可持旅游执法单位出具的保留证明完成团队剩余行程。

第二十条对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除扣减其相应分值外,依法应予处罚的,依据有关法律给予处罚。导游人员通过年审后,年审单位应核消其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第二十一条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随意进行扣分或处罚的,由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批评和通报,本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 年审管理垍頭條萊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年审工作并监督检查。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條萊垍頭

第二十三条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的内容应包括:当年 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第二十四条一次扣分达到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 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垍頭條萊

第二十五条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培训时间应根据导游业务需要灵活安排。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條萊垍頭

第二十六条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机构应为注册的导游人员建立档案,对导游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和指导,建立对导游人员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的内部管理机制,接受并处理对导游人员的投诉,负责对导游人员年审的初评。

等级考核

第五章 等级考核

第二十七条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

第二十八条初级导游和中级导游考核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委托的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定;高级导游和特级导游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定。

第二十九条由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导游评比或竞赛获得最佳称号的导游人员,报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等级。导游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附则

第六章 附则頭條萊垍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垍頭條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條萊垍頭

4. 对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人员

你没有导游证,可以当全陪,不过,这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因为:你给别人当全陪,如果别人不愿意按时或者不愿意按照口头所约定的付钱,那么,吃亏的是你。

你没有导游证,可以当全陪,但是,如果你和对方之间发生了经济上的纠纷,那么,你肯定是处于劣势的一方。條萊垍頭

5.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证借给别人使用得罚6分。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导游人员扣分的违规行为归纳为27种:

  一、扣除10分的行为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頭條萊垍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頭條萊垍

  二、扣除8分的行为頭條萊垍

  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

  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頭條萊垍

  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

  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頭條萊垍

  三、扣除6分的行为條萊垍頭

  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頭條萊垍

  2、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頭條萊垍

  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頭條萊垍

  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垍頭條萊

  四、扣除4分的行为

  1、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 條萊垍

  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垍頭條萊

  五、扣除2分的行为條萊垍頭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條萊垍頭

  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頭條萊垍

  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暂停从事导游业务,须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导游业务。

  导游人员一次被扣10分的,接受旅游行政部门的相应处罚。

6. 导游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

1、与游客打交道的技能。作为一名导游,应该善于交际、善于观察、会照顾人、会分析游客的消费心理,游客出门在外,你作为他们的导游,还应该多给游客一些情感上的关怀,让游客的旅程更加轻松、愉快,让游客获得身心的满足。这些就是导游带团的关键。  

2、导游要学会组织游客和说服游客。在旅游中,导游应该力争与游客建立伙伴关系,因为只有在游客的合作下,旅游活动才能得以顺利地进行并达到良好的效果。你要学会善于引导、说服游客,比如碰到因客观原因变更旅游日程时,你就要实事求是、合乎逻辑、明白无误地说服游客,告诉他们变更的原因,只有被说服的客人才是被赢得的客人。采用的说服方法有:a、说服前你应该做出决定。b、说服的形式应该使旅游感兴趣。c、说服的论据应该令游客信服。d、而你的建议应该放在最后。  頭條萊垍

3、导游要学业会运用有声的语言和无声的语言。俗话说,一句话能把人说笑,也能把人说跳、景色美不美,全凭导游一张嘴。在讲解景点时,言辞不应该过于AI板,绘声绘色的说词,当然会大受欢迎。在与游客沟通时,导游一时的不小心,甚至是无意中的一句话,就有可能伤害游客的自尊心。因此,导游和游客说话,昼要用柔性的语言,措辞委婉、语调柔和、语气亲切,还有,绝不能忘了微笑,这样,往往能达到以柔克刚的效果。  垍頭條萊

4、学会观察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心理变化。由于生活环境和生活节奏的变化,游客的心理也会随之花生变化。刚到一个新的地方,一开始的心理是求新、求异、求安全。这时候导游应该多组织些轻松愉快的参观游览活动,以满足游客的心理。随着旅游的进展、接触的增多、相互间熟悉程度的增加,这时候游客的性格会一点点暴露出来。这时的主要心理是懒散,比如没有时间观念、自由散漫、丢三落四、成员间矛盾开始显现等。另外一点心理是求全:游客常常会认为自己是花了钱来旅游的,因而从生活上、心理上产生过高的要求。在这一阶段,游客经常会提一些不友好的、挑畔性的问题,导游在这一阶段的工作最为艰巨,最容易出差错,就看你到时的应变能力啦。当然,这个阶段也是对导游技能、心理素质的最好考验。  

5、学会激发游客的游兴。旅游、旅游,一定要有游兴才会觉得有所收获,导游在导游服务中一定要学会怎样来激发游客的游兴,让游客有不虚此行的感觉。具体方法:a、就此旅游陶冶游客的性情、发展个性;b、激发游客投身大自然、接受大自然的熏陶;c让壮丽的河山、优美的景色激发游客振奋向上的心态;d、让历史人物、英雄人物感召旅客;e帮助游客在欣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时,感觉、理解、领悟其中的奥妙和美。

7. 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员接待

所谓漏接是指旅游团(包括散客)抵达目的地后,出现 有导游员前来迎接的情况。出现漏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1)导游员上岗迟到;(2)导游员接团搞错地点;(3)未认真阅读已经变更了的接待计划书和未了解新旧时刻表的变化;(4)旅行社未将变更信息及时通知导游员等等。造成漏接的责任不管在何方,作为导游员在和游客见面时,首先应该诚恳地向游客赔礼道歉,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游客内心不满和误解。同时,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和讲解介绍,以更加热情周到的服务取得游客的谅解和信任,把旅游缺陷和游客抱怨降低到最低限度。

8. 旅游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

按照规定没有导游证是不可以从事导游活动的,万一被查到旅行社要受到处罚。

但是实际上很多从业导游都是没有导游证的,尤其是全配导游,只要能胜任就行。

9.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

全陪导游是在由组团社的人带领着旅游团去旅游的导游,这样说大家有可能不理解,简单的说从上车到旅游结束陪着我们时间最长的那个导游就是全陪导游员。全陪导游员就是整个旅途中全程陪同,其实我们说的“导游”都是说的全陪导游。

全陪的作用就是相当与一个纽扣一样,全陪导游员是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的纽扣,是旅游团队成员和旅行社的纽扣,是旅行社和景点的纽扣等等。

地陪导游是地接旅游社派出的导游人员来接待旅游团的人,一般地接导游都是带领旅游团一段时间就不继续带了,地陪导游和旅游团不过多的进行交流,主要是和全陪导游进行交流。

地陪导游的工作就是带领旅游团参观本地的一些旅游景点,其实还包含景点讲解的作用。地陪导游其实存在感很低,一般在景点讲解的时候他进行讲解,讲解完之后就好像消失了一样,一直都是全陪导游在陪伴在旅游团的左右。

10.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带团,处罚多少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或者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

2、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頭條萊垍

11.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

考到导游资格证之后,如果应聘到某旅行社专职做导游,旅行社会帮你办理IC卡.如果不挂靠旅行社,应先从当地旅游局导游服务中心挂靠,将资格证换成IC卡.不一定非要熟悉的地方才可以,当然如果某条路线非常熟练更好.没去过的景点可以接到团之后临时准备,去外地的话一般都有地接,大多数景点也有专门的讲解员.带团要具备的条件就不好讲了,首先导游要具备的原则性条件肯定要有啊,然后如果在旅行社工作,当然就要考虑处好人际关系之类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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