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旅游中的购物问题

出发前签一份详尽合同
  在旅行社报名参团时,游客都要跟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一份好的旅游合同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旅游者的利益。用好这把保护伞,利益被侵犯的概率就会减小很多。
  那么在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呢?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吴冬律师推荐市民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参考上海市旅游委制定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或《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留意文本细节:
  订立详尽的行程表旅游者享有知情权,因此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在签订旅行合同时,如果能详细写清行程中包括几次购物、分别去哪些地方(商店)购物,那么游客的利益无疑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旅游者享有拒绝权游客有权拒绝参加合同中未约定的、旅行社推荐的自费项目。
  把旅行社广告上的宣传内容和承诺写进合同(备注)中
  旅途中刷卡前请先自问
  从业十多年的邬导游,在披露旅游业的黑幕时,提到黑心店商品的三大特点:次、假、虚。“次就是品质次,如用坏茶叶冒充好茶叶。假,用树叶子来充茶叶。虚,价格离谱。”冷静的头脑和理性判断能帮您躲过种种陷阱。业内人士提醒,在琳琅满目的异域商铺里莫花了眼,刷卡之前先问问自己6件事:
  去这家店铺购物,是否在旅行社行程安排上注明?
  买这件饰品,是否因为碍于导游情面或别人都买的缘故?
  这家店铺是否是产品质量有担保的授权商店?
  我喜欢当地特产,但能否在自由活动时,货比三家然后再买?
  我能否听懂当地语言、读懂质量保证书上的文字?
  在背上行囊前做“功课”时,我是否在网络上搜集到此店铺的购物信息,在这儿买过东西的网友是如何评价的?
  出门在外冲动是大忌,盲目购物会给黑心店坑害游客提供机会,“理性消费”应为购物座右铭。如果确实要买,一定记得购买后索要质量保证书和正规发票,并且妥善保管。
  归来后事后维权三部曲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黑心店的斩客招数防不胜防,万一发现自己被坑,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消保委投诉部的王女士介绍,《上海市旅游条例》明确规定了通常的维权步骤:
  第一步直接找旅行社交涉,根据游客权益的“保护伞”——《合同》中的具体协议进行调解。
  第二步如果消费者自行与旅行社调解未能达到目的,可以向消保委投诉,由消保委出面与旅行社交涉。
  第三步如果仍然不能解决,则需要进行仲裁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那么如果旅行社对游客的投诉置之不理,或者跟投诉者“打太极”,该怎么办呢?“旅行社跟旅游者既然有合同关系,当然要尽这个责任。”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所长忻士浩分析道,如果旅行社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旅游质量监督所会责成旅行社尽责,支持游客维权。
  据悉,上海已实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利益应当赔偿而不予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旅游者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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