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旅游开发 荒山开发旅游需要什么手续
导读:荒山旅游开发 荒山开发旅游需要什么手续 1. 荒山开发旅游需要什么手续 2. 荒山可以开发什么项目 3. 荒山治理需要哪些手续 4. 购买荒山开发需要什么手续 5. 荒山开发旅游新政策 6. 荒山开发旅游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7. 开发荒山需要向哪个部门申请 8. 开发荒山荒坡需要什么手续? 9. 村里荒山开发旅游手续 10. 荒山开发旅游需要什么手续吗 11. 开垦荒山需要什么手续
1. 荒山开发旅游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很多手续,比如土地用途的变更手续、经营手续,食品流通和卫生许可手续等等。
2. 荒山可以开发什么项目
干农业什么都行。看你有多大资金和魄力。综合开发。山上种果,良田养殖和种植。
3. 荒山治理需要哪些手续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4. 购买荒山开发需要什么手续
荒山是不允许买卖的。这是因为我国的社会制度决定的。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所有土地资源,山川河流,矿产资源等所有资源一律归国家所有。凡是国家资源,统一归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管理,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买卖。荒山也是国土资源的一部分,所以不能买卖。
国土资源的所有权不能买卖。但是,经过所在地县级政府批准,一定时间段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出售,使用期限到期时,再由政府收回。国土资源使用权转让由国土资源部门运作,政府批准。根据国家政策,荒山不能买卖,政府可以转让承包给个人或单进行开发和利用。
5. 荒山开发旅游新政策
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四荒地的开发利用政策有突破性地放开,不再像之前一样严格规定必须用于农业用途。
1、用四荒地可以开发休闲农业项目
在《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中就有提到,各地方政府要鼓励和支持四荒地承包人员利用四荒地来开发休闲农业项目,比如农家乐、休闲养老、民宿、特色农庄等。
2、利用四荒地开发旅游类型的种养殖业
在《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中,表示不管是四荒地承包个人还是村集体都可以结合地方实际针对四荒地进行旅游产业的开发,重点集中在旅游型种植、养殖业,比如采摘园、捕捞园等。
综上所述,对于现在想要去农村创业的人群来说,在土地这一块又有了更多的选择,毕竟流转承包地有政策要求只能农地农用,而四荒地则可以用地建设用地,省去了不少繁琐审批程序。
6. 荒山开发旅游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如果个人要承包荒山,开发旅游的话,首先,第一,肯定是要审批手续,因为个人承包荒山的话,首先,要到住建部门去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所以总体来说,个人是可以承包换上开发旅游的,当时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或者说是保证金因为当地行政部门首先第一让你出去就是个人的经济能力
7. 开发荒山需要向哪个部门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第十三条 开发国有荒山、荒 、滩涂,必须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8. 开发荒山荒坡需要什么手续?
1、对荒地的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凉的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将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荒山、荒地和荒沟等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进行的承包方式,该法第46条规定:对荒地,荒山和荒沟等农村土地,可以直接采取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分给集体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3、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开荒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地和荒山,应当向土地管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4、国家对开发荒山的政策是以集体或者个人通过承包,转让、拍卖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不超过50年,用于对荒山的利用,根据特点,可以养殖,也可以种植,但是不能破坏自然环境,破坏植被,要保持水土不能流失,总之是不能以开发利用而破坏环境。
怎么合理利用?
1、对立地条件不具备的集体荒山荒地,要进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或承包造林大户和社会团体等,进行经营管理。
2、对集体的荒山荒地,立地条件尚可的,要直接分配到户,或进行土地流转,确定经营主体,开发利用。
3、对自然人文,历史风貌较好的荒山,发展林下种植,如药材和农副产品。林上养殖,如山羊,山鸡等生态养殖。以及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的农家乐生态游。
4、农村的荒山,根据当地的产业实际来发展,要坚持不能破坏荒山的环境,包括植被,水土的保持等,可以在荒山种植经济作物,南方可以栽植柑橘,香蕉等,北方可以栽种核桃,枣等水果性经历作物;也可以搞生态养殖,南方可以散养鸭子等,北方可以散养土鸡;当然也可以搞种植,在坡度较小的田块,南方可以种植山药等,北方可以种植玉米,马铃薯等作物。
由于荒山荒地的投入较大,周期较长,所以国家对农村的荒山荒地的总的原则是''谁开垦,谁受益”,对土地进行全面的开发和利用,但前提是必须遵循国家土地法律法规,那样才能合法的利用土地。
9. 村里荒山开发旅游手续
关于旅游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流程,不同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审批,即不能说更为复杂,但让许多旅游开发商摸不到头绪,或者被自己复杂化。作为旅游项目开发的重要一个环节,值得写一些个人实践经验与大家分享。
一.先做规划方案还是做立项申请
许多开发商为了拿项目,立马想到的是先做一个规划方案。没有规划方案,不知道干什么,怎么能立项?是的,该问题想说的是,先做规划方案,再立项申请。这正确吗?
让我们参考一下房地产项目立项所需的资料:
到国土局办理国有出让地的土地手续;
办土地手续期间,土地储备中心会统一到规划局办理规划条件;
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具备节能评估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到环保局办理环评批复手续;
到地震局办理抗震安全性评价意见;
到该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办 行业审查意见;
项目单位的立项申请文件;
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该立项所需的资料中,第1、2条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和规划条件。许多旅游开发项目,特别是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何来办理土地手续和规划条件,
因为许多旅游开发项目用地是集体用地的耕地、果园、自留地、林地、草地、宅基地、荒山荒地和国有用地的林地/林场、农场、牧场、荒山荒地、水域等,甚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不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不完全按照城乡规划法实施。
比如在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索道上下站管理用房、接待设施、游客中心[可能以其他项目名称报林业厅/局审批]、游览景点等和旅游相关的游览和服务设施,不可能都要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用地,也不会去找发改委按照其要求的立项审批流程进行立项报批,更不用说准确上述立项所需的资料。
但是,并不是说旅游开发项目不需要立项报批,而是应该根据不同项目寻找不同的审批流程。
所以说,要讨论“先做规划方案,还是先立项申请”,应该根据不同用地所在的不同主管部门而定,且其立项报批的主管部门也应该依此选择不同的立项报批流程。
但是,本文主要针对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农场/牧场等特殊用地范围内的旅游开发项目.按照发改委非限制行业项目的立项报批程序的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性分析,以供旅游开发商参考。
二.立项申请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通过提出“立项申请应准备哪些材料”这一问题,可以合并解决问题。该问题是在如下假定下提出的,即按照发改委非限制行业项目的立项报批程序,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审批。发改委首先对投资规模有个限定,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该投资规模限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的项目直接编制项目申请表并提交项目介绍.
即可备案;超过1000万元(该投资规模限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的项目,根据不同投资规模,需要具有相应级别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超过1亿元以上的,需要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可以全国通用)。其次,不同投资规模需要报不同行政级别发改委立项审批。
一般的旅游开发项目立项申请,需要聘请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给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具体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项目单位(企业)提出立项申请报告;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旅游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
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国土资源部门(林业、海洋渔业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用林、用海)预审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节能评估报告(需工程咨询资质)或填写《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企业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料。
在上述旅游开发项目立项申请所需的资料中要求“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要求的是项目选址意见书,不需要规划方案,即无需提交总体规划方案可以立项。因此,不存在先做规划方案才能立项的说法。
但是,在实践中,对于不在城乡规划的城区/镇区范围内的旅游开发项目用地,一般开发商会先做个规划方案,可以使总体规划方案,或者概念规划方案,拿着该规划方案向政府汇报,地方政 及下属各部门以规划方案为依据来审批项目。
反思上述程序,本人认为,许多旅游开发项目总体规划方案编制不是旅游开发商的职责,而应该是政府的职责,但是政府没有动力机制去编制该规划方案,而由旅游开发商推动该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因为旅游开发商想投资开发该地块,需要规划方案。
比如上面提及的千年皇后镇项目,对于该上万亩地块,涉及国有林地、荒山荒地、水域和集体的耕地、自留地、村庄宅基地等用地,以旅游开发商名义上报该区域的总体规划方案名不正言不顺。在最新的城乡规划法下,土地利用必须按照规划实施,没有规划下何谈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因此,该项目的总体规划应该由旅游主管部门委托相应级别以上旅游规划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机构进行编制,并约束旅游开发项目申报旅游项目时复合该总体规划的要求。
三.·哪些旅游开发项目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依照上述所言,并非所有的旅游开发项目都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而是根据项目所在用地主管部门、项目用地性质、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而定。
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除了游览设施和少量旅游服务设施,一般不允许建设项目,因此不存在向发改委申请立项报批项目,而是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在上述保护区内也有修建接待设施、索道等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般需要报县级发改委审批或备案,
超过3000万元以上或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规模(不同省份不同投资规模要求)需要上报市级发改委主管部门,超过1亿元或3亿元的,应由省级发改委审批。
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立项报批程序一般参照发改委规定的非限制行业项目立项报批,一般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或者5000万元以上的,应由市级发改委审批,在1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上一级发改委审批要求的投资规模,由县级发改委审批,超过1亿元或3亿元的,应由省级发改委审批。
10. 荒山开发旅游需要什么手续吗
一)加大资金投入。从2013年起,省政府每年从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乡村旅游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重点乡村旅游的项目规划和开发建设,根据其建设规模和标准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助。省级财政安排的乡村旅游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应根据省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递增;市县政府也应安排相应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乡村旅游的发展;对省级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乡村旅游项目,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应安排专项配套扶持资金。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交通专项资金等,在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前提下向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倾斜。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项目、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项目、生态农业发展项目等要向乡村旅游发展倾斜。鼓励社会资金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
(二)实行税费优惠。对乡村旅游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月经营收入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个体经营户免征营业税;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直接用于采摘和农业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利用经批准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发展的乡村旅游项目,从使用的时间起10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免征印花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从事乡村旅游的小型微利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除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安置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大学生创业从事乡村旅游的企业或个人,按国家相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
(三)实行用地扶持。实行乡村旅游用地差别化管理。各地应当将乡村旅游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科学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或者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企业合作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发展乡村旅游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用地的,支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审批手续。鼓励利用荒山、荒地、荒滩等开发乡村旅游。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四)加大金融支持。各地要加强对农户和经营企业的信贷和担保支持,并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或贷款贴息;鼓励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积极探索成立针对经营乡村旅游的农户和中小旅游企业的贷款担保机构;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乡村旅游的信贷投入,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努力满足乡村旅游的资金需求。担保资金要积极为乡村旅游提供担保,通过动产抵押、权益抵押、林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旅游门票权质押等担保形式,扩大乡村旅游的融资渠道和规模。
11. 开垦荒山需要什么手续
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
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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