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农经的电视节目简介

导读:每日农经的电视节目简介 一、每日农经的电视节目简介 二、第一资讯(中国)有限公司怎么样? 三、第一资讯的板块功能 四、新《土地管理法》尘埃落定,明年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3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一、每日农经的电视节目简介

《每日农经》栏目是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CCTV―7开办的农民科技教育与培训节目,目的是向广大农村传播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民朋友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栏目开办以来,播出了大量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业科教片和实用技术推广片,受到了广大观众的欢迎。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形势的新发展,以及农民群众对农业影视节目需求的新变化,栏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栏目主旨和内容编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并通过在农视网建立栏目官方网站,实现网络实时收看、实时点播、实时分享服务,以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对农业远程教育工作的新要求。

改版后的《每日农经》虽然时长短了,但在内容上更具贴近性,表现形式上也更生动、有趣,可视性更强。新版《每日农经》在遵从于农业节目“服务三农,沟通城乡”这一总的宗旨,主要功能是引导消费,促进生产发展 。

二、第一资讯(中国)有限公司怎么样?

第一资讯(中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108室。

第一资讯(中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企业法人吴嘉铃,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第一资讯(中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数据(包括支付数据)处理系统及软件,计算机软件的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处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和维护;提供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金融自助设备和相关配套硬件、磁条卡、可接触式IC卡、不可接触式IC卡、条码卡、纸卡(电子出版物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咨询(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78621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和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63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第一资讯(中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第一资讯(中国)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简介:第一资讯(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1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数据(包括支付数据)处理系统及软件,计算机软件的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处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吴嘉铃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4649.9985万美元

工商注册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108室

三、第一资讯的板块功能

宏观策略:从专业角度对宏观经济层面进行深度分析,挖掘宏观经济数据,预测宏观经济形势,为投资者制定相应的宏观策略。上百家证券公司及机构的分析师在报告中将近期宏观经济层面的变化客观的表达出来。

行业分析:根据当前行业运行状况对行业竞争力、市场竞争格局、行业政策等行业要素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发现行业运行的内在经济规律,进一步预测未来行业发展的趋势,涵括了多家机构对各个行业的现状,动态、预测等的分析,为投资者提供客观的依据。< /p>

公司调研: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对上市公司进行深度分析调研,点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上市公司重大事项,预测公司未来成长性并给出相应评级及评级调整。公司调研全面且及时的反映了上百家证券公司对两千多家上市公司股票的点评。

机构资讯:体现机构观点,及时、准确的发表各机构的晨会视点,事件点评、评级统计、股票池等数据报告。

投资策略:全国所有券商、机构的投资报告,第一时间发布到网站上

晨会报告:全国所有券商、机构的晨会报告,让你第一时间了解市场最新消息和数据的研究。

港股研究、基金频道、期货债券这三个栏目分别为近期港股、基金、期货、债券动态及走势研究的券商研究报告。

四、新《土地管理法》尘埃落定,明年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3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土地管理法》中为征地农民带来多项利好,在征地程序、征收部门、征收补偿等方面,均有所改变。具体变化怎样?农民会有多少益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为您详细解读:

新《土地管理法》为征地农民带来“十大”利好利好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顺利入市

王有银律师:新《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法第43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这一规定是重大的制度突破,它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是新《土地管理法》最大的亮点。

利好二:小产权房有望转正

王有银律师:根据新《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实践中,有一些小产权房是获得乡集体或者村集体产权的,如果符合村集体土地规划以及集体建设用地要求,小产权房屋有望进入市场以出租或出让的形式进行转让。

利好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望大大提高

王有银律师:在实践中,一般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要远远大于征收集体土地,也就是常说的工业价值大于农业价值的“剪刀差”。以我国东南部某市为例,集体土地一亩补偿大概十几万,而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经常上千万。《土地管理法》修订后,集体建设用地如果实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土地的实际用途,有望大大提高补偿额度。

利好四:杜绝打着公共利益幌子随意征收

王有银律师:本次修订对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因军事和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等情形,确需征收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这对于土地储备项目、批次征收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对于缓解成片开发争议、限制政府滥用征地权具有重大意义。

利好五:一户多宅有望合理补偿

王有银律师:实践中,经常会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子女婚后分房不分户的情况大量存 在,如果没有获得产权,均属于一户多宅。传统的一户一宅规定,经常导致征收过程中,一户只按照标准补偿一个房子,其他房子仅提供补贴。新《土地管理法》中提出坚持住有所居!也就是说,应该至少保证一户一宅。以后,一户多宅案件,有望按照实际的子女婚姻情况来补偿。

利好六:宅基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必须有

王有银律师:在实际案件中,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收案件的诉求中,都会加入提供宅基地补偿和社会保障的诉求,避免征收方出现“征地不收房”问题,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新《土地管理法》修订后,更让此诉求有据可依。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将2004年国务院28号文件提出的“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上升为法律规定,并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和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规定,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

利好七:土地规划统一编制审批

王有银律师: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将不再单独编制和审批,最终将被国土空间规划所取代。规划编制的统一,将有助于土地建设的协调统一,还将对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税起到促进作用。

利好八: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

王有银律师: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征地报批以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协议。也就是说,县级以上政府需要经过村民同意,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才可以将征地方案报上级机关审批,这将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

利好九:“耕地”农民吃上定心丸

王有银律师:新《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增加第35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确定。也就是说,已经承包了耕地的农民不要担心土地性质会发生改变,国家将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

利好十:目前征收农民可要求补偿标准参照新法

王有银律师:新《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距今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如果有的村集体的建设用地正在被征收,并且新《土地管理法》中的内容对于农民权益有帮助,农民是可以要求补偿标准参照新《土地管理法》执行的。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审批通过关于新的土地法管理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三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农村土地管理更加严格。明确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的改革管理。依然坚持着农村一户一宅的制度。就是一个农村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而且还有面积标准。在我们这里,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如果超过,可能不能确权。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对待农村的土地管理更加严格。另外,鼓励我们农村集体经济和个人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和住宅。允许我们农村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在农村有些人都进城落户了,在城里买了房子之后,很少回去农村居住了。造成了农村的宅基地和住宅都荒着。这种情况可以自愿有偿 出。获得一定的赔偿。

二、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以前农村征地必须转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现在新的土地法规定就不用经过转为国有土地,就直接可以进入市场了。就比如我们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直接可以卖给开发商。这样可以赔偿更多钱。就在去年,我们村里也有征用土地,也是先被转为国有土地再流入市场的,使我们的赔偿非常的少。好像一亩才几万块钱。按照我们村里现在的土地市值根本不止这么少钱。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关于征地,为我们农民增加更多的收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经过全村民2/3以上的村民同意才能入市的。

三、规范农村的征地程序。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在农村征地之前,我们有更多的知情权和主导权。比如在征地之前要开展土地调查,还要进行公示。在征地之前要先与我们村民协商。只能协商好后和我们从农民签订好协议后才能办理征地的申请。这一点对于我们农民是非常好的。让我们有更多的土地征收主导权,保护我们农民的利益。而且赔偿标准也要改变。以前征地赔偿标准是以土地的年产值为标准。现在征收土地是根据当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评估。记得在以前农村征地,土地真的不值钱的。只能按种地的年产值来赔偿,根本赔不了多少钱。新的赔偿标准出来,无疑增加我们农民的收益。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审批通过关于新的土地法管理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三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农村土地管理更加严格。明确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的改革管理。依然坚持着农村一户一宅的制度。就是一个农村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而且还有面积标准。在我们这里,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如果超过,可能不能确权。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对待农村的土地管理更加严格。另外,鼓励我们农村集体经济和个人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和住宅。允许我们农村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在农村有些人都进城落户了,在城里买了房子之后,很少回去农村居住了。造成了农村的宅基地和住宅都荒着。这种情况可以自愿有偿退出。获得一定的赔偿。

二、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以前农村征地必须转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现在新的土地法规定就不用经过转为国有土地,就直接可以进入市场了。就比如我们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直接可以卖给开发商。这样可以赔偿更多钱。就在去年,我们村里也有征用土地,也是先被转为国有土地再流入市场的,使我们的赔偿非常的少。好像一亩才几万块钱。按照我们村里现在的土地市值根本不止这么少钱。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关于征地,为我们农民增加更多的收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经过全村民2/3以上的村民同意才能入市的。

三、规范农村的征地程序。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在农村征地之前,我们有更多的知情权和主导权。比如在征地之前要开展土地调查,还要进行公示。在征地之前要先与我们村民协商。只能协商好后和我们从农民签订好协议后才能办理征地的申请。这一点对于我们农民是非常好的。让我们有更多的土地征收主导权,保护我们农民的利益。而且赔偿标准也要改变。以前征地赔偿标准是以土地的年产值为标准。现在征收土地是根据当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评估。记得在以前农村征地,土地真的不值钱的。只能按种地的年产值来赔偿,根本赔不了多少钱。新的赔偿标准出来,无疑增加我们农民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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