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地址变更旅游局报备 旅行社行程变更通知

导读:旅行社地址变更旅游局报备 旅行社行程变更通知 1. 旅行社行程变更通知 2. 旅行社行程变更通知怎么写 3. 旅行社行程变更通知书 4. 旅行社变更地址 5. 旅游计划和行程变更的处理 6. 更改旅游出行通知 7. 旅行社出行通知 8. 旅行社行程安排单 9. 旅行社行前通知

1. 旅行社行程变更通知

在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擅自更改,但要通知旅行社。加入别的情况,那只能呵呵了。处罚很严重

2. 旅行社行程变更通知怎么写

导游是旅行社和游客直接的桥梁,在整个旅游服务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导游变更旅游计划该如何安抚游客呢?

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首先要向全体游客解释清楚,争得游客谅解并向所在旅行社汇报情况。比如因大风浪原因导致游客不能出海垂钓,在争得游客同意后将行程推后或变更为其他活动项目,这样客人也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是导游擅自改变行程,对游客造成损失。那么导游将主要承担游客的损失,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旅行社和导游都应向游客道歉,对受损游客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安抚。安抚可以是赠送旅游景点或者直接是金钱赔偿,这个是可以协商。

3. 旅行社行程变更通知书

当然可以,只要在签证有效期内出行就完全没有问题了签证的有效期这取决于签证的类型。访问签证有效期为六个月,不能延期。如果您去英国定居,您的签证最初有效期为一年。学生签证的有效期为被无条件录取的课程长度的期限。因此,如果计划学习一年预科课程,一年之后接着计划学习三年的学士学位课程,签证有效期将只是第一年。但是,如果有三年课程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签证的有效期为3 年。

4. 旅行社变更地址

一:导游员的辩解不成立。

导游员的辩解不成立。在游览过程中,未经旅行社允许或者客人要求不能私自更改行程。

不可抗力,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导游没有按照旅游合同计划,擅自变更旅游计划,发生不可抗力后,导致某些项目旅行社不能履行。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不可抗力的出现,但不可以免除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二:旅行社的辩解也不成立。导游是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游客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其所属的旅行社应对游客进行赔偿。这是导考题目。

5. 旅游计划和行程变更的处理

我国现行《旅游法》明确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不难看出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重要内容。

同时,《旅游法》也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综上,即便是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或是导游领队进行了处罚的情况下,也不能免除对消费者的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要结合你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

  案例简介

  某广告公司准备 组织本公司职员前往庐山度假,广告公司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广告公司要求旅游团必须住在庐山某饭店,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指旅行社)原因,致使甲方(指旅游者)不能成行,在旅游开始前5日至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在旅游开始前3日至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旅行社购买了赴庐山的火车票后,地接社告知组团社,客房已被全部预订,出发前3天组团社告知广告公司无法成行,广告公司要求组团社出具书面通知。组团社出具了“由于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客房,此团不能成行”书面告知书,并着手处理善后事宜。旅行社希望广告公司能够承担退火车票的损失,并承担20%的违约金;广告公司则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额预付款的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广告公司赔偿总团款30%的违约金。双方互不干相让,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广告公司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得到赔偿。

  一、法律规定

  1、《旅游法》第八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案例分析

  (一)旅行社的违约显而易见。在这起纠纷中,旅行社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必进行过多的讨论,因为旅行社必须为自己单方解除旅游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必须关注的焦点是,第一、旅行社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旅行社广告公司的分歧焦点所在,旅行社也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承担多少有不同的理解。第二、旅游者是否必须分担旅行社的退票损失。旅行社提出要求旅游者分担火车票费用,理由是旅行社买票就是为了准备旅游团队出行,旅行社产生了实际损失,旅游者理应承担。

  (二)对格式条款含义的理解。旅行社广告公司书面约定,“在旅游开始前5日至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在旅游开始前3日至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单纯从约定的内容看,旅行社和广告公司关于违约金支付的说法都有道理,但按照《旅行社条例》关于“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的规定,由于该旅游合同由旅行社提供,当旅行社和广告公司对格式条款的解释有争议,应当作出对广告公司有利的解释。按照如此解释,旅行社应当赔偿全额旅游团款30%的违约金。

  (三)如何认定违约金的高或低。通常情况下,只要旅行社广告公司签订旅游合同,包括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旅行社和广告公司都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对于旅游合同内容的改变,需要通过两种途径来解决:第一,双方的协商。不论是旅行社还是广告公司都可以对旅游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同意,可以对旅游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包括违约金的约定也是如此。第二,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比如案例中旅行社认为违约金过高,难以承受,在协商未果的前提下,旅行社向人民法 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降低违约金的支付。

  总之,由于是旅行社的工作失误,导致旅游团无法成行,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只能由旅行社承担。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车票被退掉不能归责于旅游团,在整个过程中旅游团没有过错,所以旅行社要求广告公司承担退票损失缺乏依据。除此之外,旅行社还要向广告公司承担全部团款30%的违约金。

旅行社跟消费者签订合同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旅游行程,任何人无权擅自变更。如果旅行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行程,则要跟消费者陈述理由,提出建议,在经过消费者同意后,旅行社才有权更改,否则擅自更改旅行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导游在未征得旅行社的同意下擅自更改行程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约定,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损失。由于导游是旅行社委派的,其行为是代表旅行社的职务行为,一切行为后果应由旅行社承担。如果导游的行为同时违反了有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则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由有关部门给予导游相应的处罚,但是如果只是旅行社单方面违约,则不能要求导游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合同法》

总之根据网友分析维权一定要留个证据,不然很难维权!希望能帮大家!

注意小心旅行社对合同违约事实予以承认,但对消费者主张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予接受,理由是旅行社已经将行程变更内容通过微信的方式通知到消费者,且行程的变更不影响旅游天数和游玩项目,滞留系台风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支出的费用,应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旅行社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6. 更改旅游出行通知

1、打开汽车票预订app,点击汽车票,选择出发地、目的地,出发日期,点击查询汽车票,选择需要购买的班次。

2、添加乘车人信息,提交订单并支付。出票成功。

3、出票成功后,选择乘车人信息下面的改签按钮,确认改签。

4、重复预订步骤,出发地、目的地无法修改,调整需要改签的日期和时间,确认改签,出票成功。(友情提示,改签的机会只有一次哦,一定要认真看清楚出发日期和时间)

7. 旅行社出行通知

流程如下:

1.在网上查看线路,或加询客服,商定旅游行程,确定旅游时间及旅游团报名价格。

2.客人将报名的人数、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给客服。游客请预交商定的旅游团定金到旅行社公司支付宝帐上,旅行社预留好旅游位置。 客服在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系统上做好电子合同,通过或QQ系统链接发送给游客,游客查看合同无异议后签名,我社系统发送合同公章旅游合同给游客。

3.签定电子旅游合同,完成旅游团报名,飞机团或火车团,出票后发送旅游通知书。到达机场或火车站,旅游团送团人协助帮理登机或上火车,出发前住旅游地。 汽 车团会在出团前一晚20点左右,电话通知第二天的接车时间,或大巴车车牌号,导游电话。第二天接车到大巴集合地点上旅游大巴车,出发前住旅游地。

8. 旅行社行程安排单

首先游客要先报名旅行社的散客拼团,私人订制团队,精品小团等各种形式的其中一种产品,旅行社计调会根据人数,行程,安排对应的车辆,住宿,景区门票,用餐餐厅,导游等一些事情,全部安排妥当,旅行社会出一份详细的行程单给导游或者司机,也会游客发一份出团通知书,详细的说明旅行的事宜。

9. 旅行社行前通知

旅游受目的地,和时间的限制可以自由行,也可以跟团游。旅行与旅游不同,它不受旅游时间、计划、目的地的制约,旅行者可根据客观条件变化,和不确定的自然灾害对旅行环境的影响,按照自己的意愿掌控整个行程,缩短、延伸,或调整改变自己的旅行线路,增加或减少旅游景点,使自己的旅行始终保持正常的状态,这些旅行社是做不到的,所以旅行者考虑深度全方位完成自己的旅行任务,大部分选择是不跟旅游团旅行的。

至于旅行该不该跟旅游团?我认为要看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正常情况下我们出行原则是不跟团的,当然,对那些必打卡的,交通不便,成本过高的景点经过算账对比,考虑旅行方便也有过到当地跟旅游团旅行的经历。

如2014年我们在游新疆进西藏全程79天旅行中曾二次跟过团,一次,是从山西大同,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到宁夏银川游览西夏王陵、贺兰山岩画、西北影视城,当时,考虑乘旅游专线一天只能游览一个景点,和车票往返费用,为了节省时间,降低旅游成本,决定在银川站参加了三个景点180元/人一日游;另一次,是从新疆若羌乘班车到格尔木转乘火车到拉萨游完布达拉宫、大昭寺、小昭寺,罗布林卡、八廊街后,针对下一站从拉萨到浪子卡,江孜,日喀则,乘班车游览羊卓雍措、江孜宗山城堡、帕拉庄园、卡若拉冰川、扎什布论寺不方便,包车不合算问题,临时决定参加了拉萨至日喀则260元/人,二日游(拉萨至日喀则单程汽车票90元/人),跟团游览了旅行社规定的所有景点,没有参于购物和自选项目,节省了不少钱。

所以说,旅游跟团,或自由行是旅游者本人的需要,旅行不跟团,或跟团也是旅行者旅游过程中的需求。世上没有绝对的事物,旅行也是一样,没有绝对跟团与不跟团的说法,跟与不跟旅游团旅行,一切待从实际出发,该不跟团的就不能跟团,该跟团的就待情愿地跟团去旅行,这样才能带来旅行好的成果,旅游才具有真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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