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搬迁l赔偿 旅游区拆迁赔偿
导读:旅游景点搬迁l赔偿 旅游区拆迁赔偿 1. 旅游区拆迁赔偿 2. 旅游拆迁补偿 3. 旅游景点拆迁 4. 旅游局拆迁 5. 景区拆迁赔偿 6. 旅游区拆迁补偿标准 7. 旅游区拆迁赔偿标准 8. 旅游区征地补偿标准 9. 旅游区拆迁赔偿案例
1. 旅游区拆迁赔偿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去哪旅游网投诉具体会赔多少钱这个取决于以下几方面:
1要看责任是谁,怎么划分:比如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投诉会赔多少要依据旅游法试用的条款,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赔偿。
2根据事先合同约定的内容:出行前肯定会签旅游合同,双方根据旅游合同约定好的内容退钱就会比较明确,比如约定的百分之十还是五十,以此来明确具体退多少钱。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2. 旅游拆迁补偿
飞机晚点赔付标准及规范以下:因为机务维护保养、飞机航班配制、发电机组等中国国航的缘故,导致飞机晚点,将依据耽误的具体情况,向游客给予经济补偿金。
耽误4钟头(含)以上不超过8钟头,每一位游客赔付RMB200元;耽误8钟头(含)以上,每一位游客赔付RMB400元。
3. 旅游景点拆迁
暂时不拆了,柴沃村好像搞农家乐,不拆了,但是崮岘应该还是要拆迁的,利用律太低,只能拆迁搞旅游景点特色文化,这也是贾汪城区东进的必须之路,也许是最近资金断链,耐心等待。
4. 旅游局拆迁
旅游项目建设立项审批程序
1、建设项目申请预立项需报当地旅游局和规划局。(1)建设项目立项申请;(2)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3)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环境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评价报告;(4)项目建设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或资信证明;(5)合资、合作项目提交公司合作协议;联建项目协议;(6)拆迁企业证明;拆迁安置方案;(7)特殊行业建设项目需提供行业化管理部门批件;以上1— 7资料齐全,予以受理,经审核批准,属于区权限审批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经审核批准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下发批复,属于市审批项目,在三个工作日内上报到市里,在下发批复后,方可在大同区办理购地、规划设计方案、筹资等前期准备工作。
2、办理正式计划需提报:对于国家重点型项目在具备1—7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土地合同、1:500地形图、土地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扩初建设审定通知单、建设资金证明、初步建设方案等。
3、立项申请格式:《关于×××项目立项的请示》城市规划局:1、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2、项目建设的规模;3、项目建设的周期;
4、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5、经济效益分析;贷款偿还能力分析;7、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分析和安全生产评价分析;8、项目建设单位承办能力分析。
5. 景区拆迁赔偿
景区内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动产涉及征收的,应该参照或者直接依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补偿。故其补偿项目和标准也即是《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集体土地上: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一般参照市场价或者评估价格确定;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老人跟团游摔伤 旅行社担责30%
法院: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赔偿11万余元
案例
2017年3月4日,刘大妈与萍乡市某旅行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参加由该旅行社组织的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4日的华东五市旅游。
4月2日9时许,旅行团在购物场所购物过程中,刘大妈从洗手间出来后不慎踩到楼梯边缘意外摔伤。旅行社导游立即将刘大妈送至当地医院治疗。因无法继续旅程,4月3日晚,刘大妈返回萍乡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右三踝骨折并踝关节半脱位,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刘大妈为伤残十级。
事故发生后,因医疗费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刘大妈将旅行社和第三方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审理中,旅行社辩称,在旅游过程中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刘大妈摔伤是自己不注意所致,旅行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记者程爱娣整理)
断案
法院审理认为,刘大妈所参与的旅游团队均系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对旅游者的安全更加谨慎,而本案旅行社并未进行有效的提醒、警示原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刘大妈摔伤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原告系具有一定生活阅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积极管理自身事务,却疏忽大意,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旅行社承担刘大妈因旅游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的30%,即11万余元。
7. 旅游区拆迁赔偿标准
一、土地使用到期续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到期续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使用权人需要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咨询。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 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 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除了居住用地之外,其他的像是工业用地,商业、旅游用地等,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续期的问题都要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政策为准,一般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国土资源局都会同意续期申请的。
8. 旅游区征地补偿标准
据黄陂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下三种情形将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赔偿:一是乘坐在黄陂区境内往返的旅游大巴或自驾游车辆,车辆在承保区域内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车上游客意外死亡、伤残和意外医疗;二是游客在承保区域内,发生的意外死亡、伤残和意外医疗;三是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在承保区域内发生的意外死亡、伤残和意外医疗。
9. 旅游区拆迁赔偿案例
一、2021年淄博拆迁补偿标准
住宅:16元/建筑平方米·次,不足960元的,按960元计发。
非住宅:22.05元/建筑平方米1次,但是征收生产用房的,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搬迁补偿费。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2021年淄博临时安置补偿费标准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月
1、住宅
张店区13.58,不足815元的按815元计发;淄川区12.08,不足725元的按725元计发;博山区9.77,不足586元的按586元计发;周村区9.5,不足570元的按570元计发;临淄区13.58,不足815元的按815元计发;桓台县13.14,不足788元的按788元计发;高青县9,不足540元的按540元计发;沂源县9.08,不足545元的按545元计发;高新区13.58,不足815元的按815元计发。
2、非住宅
营业用房:张店区:一层60.4,二层及以上30.2;淄川区:一层56.09,二层及以上28.05;博山区:一层45.6,二层及以上22.8;周村区:一层43.26,二层及以上21.63;临淄区:一层60.4,二层及以
上30.2;桓台县:一层58.68,二层及以上29.34;高青县:一层41.58,二层及以上20.28;沂源县:一层41.08,二层及以上20.28;高新区:一层60.4,二层及以上30.2。
生产用房:张店区21.74,淄川区19.56,博山区14.47,周村区14.06,临淄区21.74,桓台县21.04,高青县12.93,沂源县13.03,高新区21.74。
办公用房:张店区24.16,淄川区21.92,博山区16.62,周村区16.22,临淄区24.16,桓台县23.32,高青县15.33,沂源县14.99,高新区24.16。
公益事业用房:张店区22.96,淄川区21.34,博山区15.5,周村区15.14,临淄区22.96,桓台县22.23,高青县14.24,沂源县14.28,高新区22.96。
仓储用房:张店区14.5,淄川区13.47,博山区11.08,周村区10.82,临淄区14.5,桓台县13.99,高青县9.25,沂源县9.42,高新区14.5。
其他用房:张店区9.67,淄川区8.89,博山区6.55,周村区6.49,临淄区9.67,桓台县9.26,高青县5.73,沂源县5.85,高新区9.67。
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参照周村区标准执行。
淄博拆迁补偿-摄图网
三、2021年淄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月
营业用房:张店区:一层58.23,二层及以上29.12;淄川区:一层55.85,二层及以上27.93;博山区:一层39.9,二层及以上19.95;周村区:一层38.93,二层及以上19.47;临淄区:一层58.64,二层及以上29.32;桓台县:一层58.57,二层及以上29.29;高青县:一层41.3,二层及以上20.4;沂源县:一层41.09,二层及以上20.26;高新区:一层58.64,二层及以上29.32。
生产用房:张店区31.54,淄川区29.2,博山区17.9,周村区17.3,临淄区31.66,桓台县31.57,高青县13.76,沂源县13.95,高新 31.58。
公益事业用房:张店区29.3,淄川区27.93,博山区15.67,周村区15.14,临淄区29.32,桓台县29.37,高青县15.03,沂源县15.09,高新区29.26。
仓储用房:张店区21.09,淄川区20.05,博山区13.17,周村区12.98,临淄区21.12,桓台县21.12,高青县11.73,沂源县11.6,高新区21.12。
其他用房:张店区11.73,淄川区11.17,博山区8.78,周村区8.65,临淄区11.73,桓台县11.36,高青县5.84,沂源县5.84,高新区11.73。
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参照周村区标准执行。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6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四、2021年淄博一次性搬迁补助费:76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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