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旅游博客自由职业摄影师收入从何而来

导读:环球旅游博客自由职业摄影师收入从何而来 未婚的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照,并上传到博客。后来照片被某杂志用作封面,

我也看过他们的摄影 ,拍的不错而且感觉超好玩. 他们自己肯定本身就有一定的钱够支配嘛.还有他们的照片应该是有专门的人员要的,再说 你也在网上看到他们的照片了 在网上有一定流量 也是可以赚钱的阿 比如他们博客出名 有广告商放广告在他们博客的话 也可以赚钱.

未婚的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照,并上传到博客。后来照片被某杂志用作封面,

侵犯了张某和小女孩的肖像权。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

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权保留使用权。

扩展资料:

特点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权是通过文字符号标识人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肖像权

侵犯了3项权利:1、肖像权:张某和小女孩的都被侵犯了 2、名誉权:张某和小女孩的都被侵犯了 3、被某杂志用作封面,标题为“母女情深”为此造成了张某的困扰,给张某的精神造成了损害,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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