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子租给别人10年做民宿好不好?
我们先不去管它做名宿好不好,主要是10年的租期对住宅房产的业主来说实在太长了!
首先,在住宅小区内做的名宿的,就已经给该民宿定了位。
①住宅小区始终是住宅小区,无法形成商业化和规模化,可以叫做民宿、也可叫长租公寓、更是可以二房东包租等,只是叫法不同;
②民宿也分三六九等,不同于酒店、宾馆,更多的是倾向于品质的居住体验,小区内的房子,特别是高层住宅,高端的社区恐怕做不了,低端的社区无法满足用户的品质需求;
③商业房小区,单套房产做名宿,和独栋房产或整栋房产做名宿,是不一样的概念。
其次,“民宿”、“长租公寓”、“个人二房东”、“资产管理公司”、“房屋托管机构”等,市面上常见的形式:
①合作的方式,业主与运营方合作互利、共同承担盈亏;
②包租(二房东)的方式,运营方向业主按月支付租金,租期内的盈亏由运营方自负;
③其他方式,“高价收房、低价出租的”、“玩租金贷的”、“坑业主也坑租户的”,“卷款跑路的”.....。
最后,租期、合同、违约的问题。
①租期问题:10租期及以上的更适合商业产权、工业产权的房产,住宅产权的正常十年以内,6年以上(市价)就不愁没人收,租期越短对业主也有利;
②合同问题:业主自己装修好了的需注意涉及装修损耗,因为装修再贬值、租金不及装修价值是,业主配有家电家具同样也要注意损耗问题;毛坯房主要注意装修是否改变建筑结构;
③违约问题:业主提前违约(例如:卖房被要求腾房、提前收回房产,或因承租方经常被投诉导致业主不得不违约等)前期的房租基本就相当于白租了,租金可能也就够(或者还不够)赔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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