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 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有
导读: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 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有 1. 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有 2. 景区管理包括哪些基本方法 3. 景区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 景区管理的目的 5. 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有哪几种 6. 从旅游景区运行管理的角度旅游景区管理的主要内容 7. 景区管理需要具备哪些要素 8. 景区管理的概念 9. 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10. 旅游景区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1. 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有
第一条 为加强公园管理,不断提高公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公园,是指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价值,且在全国有典型性、示范性或代表性的公园。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园,可以申报国家重点公园。
(一)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权属清楚,无权属争议;
(三)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良好;
(四)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园林历史悠久,代表一定时代的优秀园林作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2.利用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因地制宜建造公园,展现中国风景园林的设计艺术,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3.公园的人文景观与中国的历史文化、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等相联系,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4.在濒危动植物研究和保护、科普教育、生物多样性宣传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保护价值;
5.公园内历史遗存、动植物资源丰富,自然地质独特,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
第四条 国家重点公园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自治区建设厅审查同意后,报建设部。直辖市由市园林绿化局组织进行审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建设部。
第五条 申报国家重点公园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列为国家重点公园的请示;
(二)公园的评价报告;
(三)国家重点公园的申报书;
(四)公园的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
(五)公园现状以及重要资源的图纸、照片、影像和其他有关建设档案材料。
第六条 建设部负责国家重点公园的评审工作。
对申报的国家重点公园,建设部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
第七条 对已经列入国家重点公园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有效措施严格保护。
对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或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禁止改变其风貌和格局。
第八条 对已经列入国家重点公园的,应当依法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规划进行保护建设;
(二)建立健全公园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保持园内设施设备完好,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公园的正常游览秩序;
(四)依法管理、保护公园的财产和景观,杜绝破坏公园财产和景观的行为;
(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
(六)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国家重点公园应当编制保护利用规划,并纳入城市绿线管制范围。保护利用规划由具有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负责编制,经建设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报建设部备案。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国家重点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国家重点公园的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国家重点公园的用地性质,不得出让、变相买卖国家重点公园的资源,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和上市。
已经占用国家重点公园土地、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迁出。
第十一条 国家重点公园的建设和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园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国家重点公园内除必要的保护和重点设施外,不得建设其他工程项目和设施。
国家重点公园内的各项设施应当和公园功能相适应,与公园景观相协调。
第十三条 城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重点公园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国家重点公园周边可能影响景观的建设项目实行严格控制。
第十四条 国家重点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公园设计规定的游人容量接待游人。在公园开放时遇有紧急情况或者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临时关闭公园、景区、展馆,疏散游人等措施,并及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国家重点公园应当每年向建设部报告资源保护、规划编制以及实施管理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对保护和管理不当,已不具备国家重点公园条件的,由建设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国家重点公园称号,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 景区管理包括哪些基本方法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大家都应该去拒绝,乱丢垃圾:有两点,一个是旅游景点人多,比较乱不好管理。这一点景区应该加强管理,想方设法来避免此类问题。
另外一个就是人素质的问题了,也是最严重的问题!素质低下不光是自己,有可能会影响他人,以及自己的孩子,让孩子也养成了这种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会恶性循环,影响很大,所以大家出去旅游的时候一定不要随地乱丢垃圾,这样很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孩子以及别人的孩子。(例如,又一次在十字路口,我给儿子说一定要等绿灯亮了才能过去,闯红灯的不好,正讲呢!过去两个人闯红灯,儿子说爸爸你看他们都可以过,他们是大人。)所以请你不要影响别人的孩子。还会给景区内带来不好的影响!如果你去一个景区,到处都是垃圾,你下次还会再去吗?还给保洁阿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我们应该好好体谅一下保洁阿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是这里的保洁,每天几万甚至几十万人来这里玩都丢垃圾,那是一个什么概念……还有我上次看到一个视频,有一个人从车窗里扔出一个瓶子,被人又给扔进车里了!我觉得这个很好,当我们看到别人乱丢垃圾有能力的可以上前制止……
3. 景区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环保局、国家旅游局、建设部、林业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法[1995]462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古迹所在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对景区环境质量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四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较大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旅游景区景点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拨出资金用于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旅游景区景点也应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个人以及国外有关机构的捐助,并将旅游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环境保护,用于环境保护资金不得低于景区门票收入10%,环保投入比例随着旅游区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第六条 实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制订的旅游资源 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有专项环境保护内容,或制订专项环境保护规划,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分,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其他需要绝对保护的区域开发旅游活动。规划应报县以上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 县以上环保、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规划的论证审查。
第八条 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设施和防止流失、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审批。
第九条 旅游景区景点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生态环境有害的项目。建设其他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现有的上述项目或设施,其污染物排入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或依法关闭、搬迁。
4. 景区管理的目的
随着人们生活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了,每年出去旅游成了一种惯例,很多景区实现了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景区的建设最终目的是实现智慧旅游,建立以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游客体验为中心,以一体化的行业管理为保障,以激励旅游产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为特色的最新旅游目的地。
智慧旅游使得游客在旅行中的便捷性得到大大提升,解决了节假日购票入园排队难。进入景区没有导览图,找景点、找厕所难。到了景点除了拍个好看的相片发朋友圈,对景点的文化历史一无所知相关问题。
智慧景区建设方案主要核心是游客为本、网络支撑、感知互动和高效服务,旨在通过信息技术和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的融合,使旅游资源和社会资源得到系统化整合和深度开发应用,服务于政府、企业、游客等的旅游发展形态,并结合社会公共服务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注重游客体验、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促使生态、文化、社会和经济的综合价值最大化,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智慧景区的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景区的发展起到深远的作用:
通过智慧旅游系统的建设,全面提高景区的管理水平,智慧景区智能导游系统与景区管理制度的结合将对景区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系统化”起到强烈的促进作用,优化景区业务流程,提高游客满意度。
智慧景区通过智慧旅游系统的各个子系统如:电子监控系统、各种感应系统、门禁(电子门票)系统等可以对景区全面、透彻、及时的感知和了解,实现即时调度和现场管理,从而提高游客接待量,提高企业工作效率。通过智慧旅游系统可全面加强对景区的资源保护,以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智慧景区更能让现代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高科技的投入,服务流程的进一步优化,景区的各项运营成本将持续降低,将为景区创造更大的经济利益。
根据最新新闻报道最近某公司亮点,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基于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再加上无处不在的连接、信息共享和整合、跨企业跨部门协同,通过无处不在的基础网络连接感知设备和应用终端,通过云数据中心平台存储各个行业和子系统的数据业务,实现数据的共享和整合,再通过信息共享平台“me社区”承载各种智慧应用,创造充满生活情趣的智慧。
总结:建设智慧旅游不但给景区管理提供很好的技术,而且有效的解决旅游者的旅行中常见 题,好处由此可见。
5. 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有哪几种
景区环境要靠大家维护,现在国内绝大多数人还是能够文明旅游的,但就是一小部分不够文明的人也会让整个旅游环境面临破坏。
景区的管理还是应该加强,有怕损坏的文物,地貌,花草等等应该尽可能的围起来,减少游客接触,只可远观。虽然给游客参观游览带来不便,但保护文物,地貌也是必须的。另外我们也要加强宣传引导游客文明出行,不断强化教育,改变不文明的行为和习惯。
还要多些志愿者,帮助参与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在一些重点景区疏导游客,在重要景点拍照最好排队,依次拍照留念,不然,一窝蜂上去没有秩序,谁也拍不好照片。看似是一些小问题,但这会严重影响到我们旅行出游的心情。
再有一个重点就是垃圾问题,在所有的景区里都有随处丢垃圾的现象,尤其是小吃摊周围更是严重,好像是垃圾桶不够,其实是大家习惯随手丢垃圾的问题。一般的景区这个问题还好解决,增加工作人员,勤打扫,增加志愿者勤提醒,勤引导,巡视无死角。但在一些特殊景区就很麻烦了,比如千米以上的高山,如果游客随处丢垃圾,打扫的难度就太大了。这一点我觉得韩国人就做的特别好,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大家都知道韩国有个汉拿山,汉拿山上没有垃圾桶,任何登山的人都必须把自己的垃圾带下山去,他们都自觉的带上垃圾袋,我觉得这个方法很好,每个登山者自带垃圾下山,减少了不必要的人工成本,同时也保护了环境。
提高文明出行的意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靠政府出台措施,媒体宣传引导,游客自觉遵守。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在当今社会我们也一定会保护好我们出行的环境,文明游览,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净土。
6. 从旅游景区运行管理的角度旅游景区管理的主要内容
1、委托管理:受托全权管理旅游项目,作为运营管理执行机构,按旅游项目总体营业收入分红。包括经营筹备管理、筹开管理、运营管理。
2、专项管理:组建专业项目服务小组,根据投资方特定的某项管理需求提供专业系统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并指导培训项目实施。
3、顾问管理:成立顾问团队,根据项目筹建和运营管理各个阶段的具体需求,就项目的策划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建设、开业前筹备、开业后运营等各阶段提供全程顾问管理咨询服务,定期派出专业顾问赴现场进行专业指导。
4、项目策划:主要包括: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定义项目阶段、里程碑;估算项目规模、成本、时间、资源;识别项目风险;制定项目综合计划,设计项目各功能设施及特色产品。
5、合作经营:项目承包经营:租赁式经营、收入比例提成经营、固定红利。
7. 景区管理需要具备哪些要素
旅游景区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景区的吸引物,旅游景区的服务业等旅游景区是旅游业的核心要素,是旅游产业的主体成分,是旅游产业链中的中心环节,是旅游消费的吸引中心,是旅游产业面的辐射中心,旅游业是很多城市或地区的支柱性产业,所以,国计民生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8. 景区管理的概念
景区管委会的全称是景区管理委员会。属于是地方人民政府所设立的行政单位。这肯定是一个好单位。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景区的所有行政管理工作。而且作为行政单位。里面的待遇肯定十分的好。所以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景区管委会肯定是一个好工作。
9. 景区管理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只要看景区的景区的类型确定主管部门
一 是类似黄山、张家界、井冈山这种国家地质公园。属于世界自然遗产级的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是当地一级政府,一般会成立风景区管委会,管委会主任一般由所在地市级领导兼任。一种是类似万达长白山、华侨城欢乐谷等,这种是有企业投资开发的商业性景区,由企业自主经营,但行业管理归属当地旅游局。一种是类似上海迪士尼乐园、杭州宋城等带有文化IP的文化娱乐景区,一般是合资或独资企业,同样的行业管理归属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但实际经营由企业自己负责。一种是类似丽江古城、都江堰、黄鹤楼、灵隐寺这种名声古迹保护区,一般由当地文化局和旅游局共同管理。还有一种最高大上的属于国家级的旅游景区,例如故宫,长城,主管单位是国家级的文物局啦、旅游局啦。
10. 旅游景区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一、景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时工作制。除法定节日外,每月正常休假6天。
二、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安排执行。
三、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到人事部签到(前厅部、餐饮部除外)。因工作原因未签到者,应填写《考勤记录补报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原因未签到时,需报人事部经理审批。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时,每月有两次补签机会,第三次起将扣款10元/次。无考勤记录且未填报《考勤记录补报单》者,按旷工处理。
四、严禁代人签到,若有违反,对签到违规双方,第一次各扣款50元,第二次各扣款100元,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罚;屡教不改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期间无故离岗者为早退。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扣款5元;5—10分钟,扣款10元;11—30分钟,扣款30元;30—60分钟,扣款5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罚。
六、各部门应根据景区经营情况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每月28日前,各部门应将下月《休假安排表》交人事部审核,人事部经理应于2日内审核完毕,报总经理书面审批。休假安排若需变动,应提前一天报批《休假申请单》。未经同意,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因病或有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经理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员工休假前,需到人事部登记;返岗当天,还需到人事部办理签退手续。擅自请假或延期返岗者,按旷工处罚。
八、所有员工不得存假,若因工作需要,当月不能休完假时,需提前报总经理批准。当年余假只能在当年安排补休,跨年不予补休。
九、因经营需要在晚上值班、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将《值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为有效。同时,值班、加班申请仅限于旺季期间(6月15日至9月15日)执行。
十、人事部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休假安排表》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查,每周一将上周《休假情况统计表》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
旅游景区管理规章制度2
一、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旅游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3、各景点旅游管理组织负责执行本制度。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 层为主”的原则。
二、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认真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景点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制度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情况。
2、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3、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工作。
4、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保险制度。
5、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6、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汽车、游船公司、旅游购物商店、娱乐场所和其他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是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4)接受旅游局对旅游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5)各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部门,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学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6)新开业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开业前须向旅游局申请对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的检查验收,否则,不得开业;
(7)旅游安全基层单位应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8)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和其它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在运营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
(9)对接待游客的餐厅、宾馆等应严格遵循卫生、服务等方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10)旅行社、汽车公司、宾馆等对游客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和丢失,如发生损坏、丢失的.应赔偿损失;
(11)在安排游客游览活动时,要认真充分的考虑到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分疲劳状态;
(12)各旅游基层安全单位,负责为各责任范围内的游客投保;
(13)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14)开展登山、汽车、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预案和急救措施,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旅游局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1、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在防范旅游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般性事故的。
2、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求助,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的。
3、在旅游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四、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旅游局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旅游安全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
2、见义勇为、求助游客或保护游客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4、在旅游安全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五、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局检 查落实,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处罚,处罚办法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待。
1、严重违反旅游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3、旅游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整改者。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六、本制度具体事项由循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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