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朋友的孩子旅游时出事了,该怎么办?

带朋友的孩子外出旅游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在旅游途中孩子出事了!无论事大事小,孩子家长和带孩子的人都会心急如焚,乱了分寸,这时候怎么办?怎么把危害、损失和影响压缩到最小?@自在夜鹰认为,在区分出的什么“事”之后,要根据“出事”的不同情形,从以下几个方面迅速着手:

首先,无论什么事,都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孩子父母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寻求援助。带朋友孩子旅游,如果朋友的孩子是未成年人,那么带孩子的人属于委托监护人,就有监护、保护的义务,就要对孩子负担起照顾生活、保障安全的责任;如果是成年人,作为带领者,也有提醒、帮助、制止不当行为等的义务。法律规定,委托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出了事,作为受托监护人和带领者,有责任及时通知孩子的父母等监护人,如实说明出现的状况,报告危险、伤害程度,并随时与孩子的父母保持联系,通报情况,商量解决办法。同时还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110报警,向景区报告情况,如有必要,还应该及时打120(医疗急救)、122(交通事故、紧急救难)、12122(高速公路报警救援)、119(火灾、应急救援)等应急救援电话,向就近的人员、单位、组织寻求帮助,努力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和救援。切不可隐瞒情况,耽误救助。因为家长对孩子最为了解,在“出事”的情况下家长更容易分析情况、提供线索和解决办法,而让家长知情,也是人之常情,如若瞒报、迟报,极有可能引起孩子家长的反感和责怪,加重自己的责任。

其次,根据“出事”情形,及时采取有效挽救措施,控制事态和损失。外出旅游“出事”,以下几种情形会比较多见,针对不同情形,要冷静、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切忌慌了阵脚,忙乱无序,影响救助:

走失、迷路、围困或失联。对这类情形,若孩子无法通过手机联系,首先向所在的景区、机场、车站等单位报告情况,发布寻人启事,并及时在周边、孩子可能去往的地方寻找。有孩子照片的话,想办法扩散出去(包括孩子的电话号码),请附近的人帮忙寻找。在找人的时候,可以在可能走失、迷路的安排一个人坚持等待,也可以做个标记、留下留言等,以便孩子找回来能取得联系。走失、迷路在半小时内没找到,或者受到围困、长达4小时的失联,就应该请公安机关进行寻找了。罹患疾病。对一般的小毛病如感冒发烧拉肚子之类,在告诉小孩家长之后,可以带小孩到医院、诊所拿药治疗。如果突然得了急症、重症如高热、严重疼痛、频繁呕吐、食物中毒、高反等等,则应立即拨打120或自行送到合适的医院进行救治,在缺乏医疗条件的情况下,也要当想尽办法如租车、拦车、找人转运等送到医疗机构,不要等待、拖延。具有一定医疗知识的话,可以适当采取急救、治疗措施,也可以接受具有一定经验的人帮助。人身损害。包括摔伤、交通事故、溺水、火灾、坠落、争执斗殴等等造成孩子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形。对于外伤性人身损害,首先还是打120急救,最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在等待救援期间,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急救措施,如对溺水者进行出水、人工呼吸急救;对摔伤者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做好转运准备;对交通事故受伤的、坠落受伤的,先想办法将受伤人员救离危险区域,采取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措施;对毒蛇、猫狗咬伤的,可现场进行创口清洗、吸血、布条阻断血液流通(间断性阻断)等简单处理;对电击、雷电击中的,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挑 电线、迅速脱离电力区;对食物中毒的进行催吐;对中暑的,保持通风、进行降温、补水等。在生活、旅游中,学习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是很重要的。财产损害。包括丢失物品、钱财等。外出旅游时一般都带有手机、包包等物品,价值不算很高,但对孩子来说很重要,如果孩子的钱财、物品丢失、被盗,首先要安慰孩子,让孩子保持平静,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找寻或追赃。如果财产、物品被他人损坏,则应帮助孩子寻求赔偿,自己不能很好处理的,则请景区人员或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带朋友的孩子旅行,有时候还会遇到孩子调皮捣蛋、争执扯皮而导致其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对导致对方身体伤害的,应及时送至医院治疗,如果出现孩子的伤害行为可能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作为临时监护人,还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果怕孩子受到处罚、怕孩子家长责怪而隐瞒事实,包庇孩子,可能自己也会受到处罚。对孩子损害他人财产的,则应据实予以赔偿。实际上,在旅途中遇到这样的事,就是要靠花钱来解决,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是必须的。

第三,妥善做好善后措施,尽最大努力安抚大家的心情。带朋友的孩子外出旅游本来是个好事,但万一出事了,作为临时受托监护人在道德良心上会有一种不安感、罪恶感,心理负担很大,内心严重自责,无法面对孩子家长,甚至造成心理损伤。而如果在委托监护期间存在过错,还会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做好善后工作,对孩子、对孩子家长、对自己都是非常重要的。夜鹰认为:

要勇于面对现实。“事”既然已经出了,无论大事小事,回避解决不了问题,要以坚强的心态来面对,不应该长期陷于自责、懊悔之中,尽早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生活。要给予道歉,宽慰朋友。哪怕是朋友强制性要求你带小孩出去游玩、哪怕是你已经尽职尽责尽到了义务,哪怕是事故确实出于意外无法归责于你,也应该坦诚地向朋友表示歉意。毕竟,朋友受到了较大的伤害,作为朋友、临时受托人,做好宽慰是应当的。即便朋友不理解、不接受,我们自己要做到仁至义尽,做到坦诚、心安。不回避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受托监护,在受委托监护期间,因为监护中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错,导致损坏发生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所以,只要你答应并实际带朋友的孩子出来了,就有了保障孩子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因为过失或过错,导致孩子受到人身财产伤害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该赔偿的就赔偿,别找理由推搪,接受教训就好了。

作为法律工作者,@自在夜鹰见过不少的损害赔偿事例。像这样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案件虽然不是很多,但也存在。从受托监护人来说,带朋友的孩子外出旅游监护、管理的责任还是比较重的。在旅游监护中,朋友孩子出了事情,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在带朋友的孩子旅游时,一定要全面尽到照顾、管理、帮助、提醒、保障等监护责任,避免出现疏漏和过错,在出事之后,要全力进行挽救,不等、不靠、不拖、不瞒,尽好自己的责任,努力把损失减少到最小。这样,对朋友有交代,对自己,也无愧。

以上是@自在夜鹰的一点看法,大家还有什么好办法呢?请留言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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