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宅基地出路被别人围住了,该怎么办?

导读:自己的宅基地出路被别人围住了,该怎么办? 农村里面统一安排,拆了的房子,宅基地属于谁了?

我认为,这个你不用着急的,如果你的宅基地是在农村的话,去村委会找村长干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他们反映,然后他们会把你和围住你家宅基地的人约在某个时间,到实地地点调查和处理的。村长和干部们会根据村里的老路啊,或者你们宅基地前面的路口进行划分出路,到时会于情于理的替你们调解的。我认为这个是不难解决的。特别是在农村,很多人都知道的是,堵住别人的出路是不道德和很忌讳的事,意思就是说把别人的出路都堵住了,自己也不会有好下场。当然这说的是迷信了。当然了,也许会有些蛮横无理,村长干部三番五次调解不服从的,那只好上报乡镇政府有关部门了,不怕事情解决不了的。只要你的立场是正理正确的,会有人给你做主的。

农村里面统一安排,拆了的房子,宅基地属于谁了?

农村里面统一安排,拆了的房子,宅基地属于谁了?首先,可以肯定的说,农村的宅基地,所以权是村集体的,即使是你祖上留下来的房产,当时宅基地是买的,建国后随着公有制的确立,这宅基地的所有权,也收归集体了,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建国以后,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人口的增多,农民不断新建住房,农民新建的住房,都是依法从集体申请来的,但全国农村一样,只有新建住房,却没有回收老宅基地,许多老宅基地上的房屋,或者倒掉,或者成为危房,严重影响着农村的村容村貌,并且也严重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如果一代一代新人只建新房,都不交回老的宅基地,势必造成农村大量房屋荒废。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国家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基本政策,开始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并且,正在逐步对危房或倒塌的房屋进行清理,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但是,在清理过程中,只要宅基地还有可以利用的房屋,虽然无法确权,但国家是不会收回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因为地上的房子属于私人财产,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宅基地,只要房屋倒塌不可再住人,村集体可以统一安排,拆除这些房屋,将宅基地收归集体重新分配,或者复耕。

那么,题主所说的农村里统一拆了房子,如果属于这种范围的拆旧房,那么拆了后宅基地属于集体是毫无疑问的,原房主不再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农村统一进行重新规划,建设新农村,拆掉的房子是农村依法拥有的有效宅基地,那么拆迁后村里会重新安排给新的宅基地,老宅基地也是收归集体的。只有一种情况,村里统一拆了房子,宅基地还归原主使用,这种情况就是农村的危房改造,在政府的帮助下,对贫困户的危房统一拆除,重新翻建,那么这属于在原址上拆旧建新,宅基地使用权还归农村个人所有。

这样的问题确实确实关乎很多农村人的利益,题主的问题表述不是很明晰,让我们把问题整理一下,理清思路,各自想要的答案也就水落石出。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有两种,国有产权,集体使用权,国有产权可以上市交易,产权年限有70年,50年,40年,国有产权相当于所有权。集体使用权不可以上市交易,可以在集体内部转让,产权无年限,终身使用。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知道,在农村的房屋倒塌或统一拆迁,按原来所有权执行,即使用权还归原房主所有。在这里要注意一点,这些要符合国家的一户一宅的政策,不符合一户一宅私自建造的房屋,原本就没有使用权,不是集体统一征地时也是违法建筑。如果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村集体不是在村民 意愿下强行拆除,属于违法。

国家与村集体为了发展农业,使农民过上更好的生活,需要实行一些举措,比如合村并镇,拆迁建设新农村等,这些是有利于农民的。所以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采取农民自愿,并给予合理补偿。并还按原来一户一宅的政策继续给农民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虽然拆迁,但使用权没有丢,只不过还是使用权,仍然无法买卖,没有所有权。这就是集体使用权的限制。

但在这里大家要注意一点,宅基地与耕地是两码事。耕地是与集体签的承包合同,有承包经营权,不是使用权,更不是所有权。这个需要大家明确,

农村的房屋我们知道是不允许在集体外部买卖的,所以产权并不是很明晰。但随着政策的改革,比如国家新政策,允许集体土地入市,我想农村的土地可能就会产权明晰,到时候可能就允许买卖了。这也就解决了有些农民心头的困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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