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进城,自然村的一些民房被废弃,有什么办法减少损失?

谢谢邀请,农村宅基地政策,农民进城自然房怎么能吏损失减少,有什么办法?要想不受损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在进城前先把房屋反新建成新房屋。谢谢友友祝友友天天好心情。

村民进城,自然村的一些民房被废弃,有什么办法减少损失?谢邀。题主这个问题的备注是鉴于农村宅基地政策,那么本人就结合农村宅基地政策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应该说,现在农民进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年轻人在城里买了楼落了户,使农村的房子被废弃。再加上老一代人相继去世,农村荒废了的老宅子非常多,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现在农村的宅基地政策,是“一户一宅”的基本政策,并且必须是本村户口。这就限制了大量宅基地的浪费,去世老人的房子,如果没有继承人,那么就应该收归村集体重新开发利用。如果有继承人,房子是私有财产,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但是由于其继承人已经拥了一自己的宅基地,继承的这栋房子就不能再确权,也就是说一户人家不应该同时拥有两个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样的话,这栋继承来的老宅子,农户可以继续使用,地随房走。但是,这栋房屋将不能重新翻建,只可维修维护。但这栋老房子自然坍塌后,村集体再收回宅基使用权。

对于进城的农民,由于房子脱离了农村,不应该再享有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其在农村留下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只要房子还在,地随房走,照样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房子也不可翻建,待房屋坍塌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总体来看,农村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由于农村人口大幅度下降,难免出现一些空心房、空心村,国家现行的宅基地政策,极有人情味儿,也有对土地的限制,并且将会越来越严格执行。并且,国家宅基地政策也限制了城镇人口去农村买房。所以,对废弃的民房,由于无人管理,很可能几十年间便会坍塌,到时候都会被一一收回集体,重新开发利用,国家的政策已经尽最大限度杜绝了农村宅基地资源的浪费。

当然,对于废弃民房的自然回收和使用,这需要一个进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段。为了缩短时间段,极早回收利用土地,避免和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了并村政策,即将人口极少、生存环境恶劣的村子,并到人口多、条件好的村子。这样的话,便可以将废弃的村子整体开发利用,最大限度的减少土地资源浪费。同时,也改善了某些农村人口的生存环境。所以说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地并村,不失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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