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所得税税率怎样算 旅行社营业税怎么算

导读:旅行社所得税税率怎样算 旅行社营业税怎么算 1. 旅行社营业税怎么算 2. 旅行社缴纳的税种 3. 旅行社营业税怎么算出来的 4. 旅行社的增值税怎么算 5. 旅行社营业收入的核算 6. 旅游营业税怎么算

1. 旅行社营业税怎么算

旅行社采用的是差额税,及收入减去成本以后的,毛利润额的5%,一般的旅行社做账时会把税额控制在所开发票的0.4-0.5%左右。旅行社营业税按差额税率交税:(收入-成本)*5%

旅行社是服务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5%,不达交了营业税后,还要按照营业税额征收7%的城建设和3%的教育费附加,在核定征收时,

还要按照测算收的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中25%,但如果核定测算到年利润地3万元以下的,减半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行业有专用的旅游业发票。

2. 旅行社缴纳的税种

1、旅行社属于服务行业。交纳的税有有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等。

2、相关规定 :

(1)扣除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需要注意的是,允许扣除的费用仅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扣除。

(2)扣除凭证:《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旅行社需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扣除。

3. 旅行社营业税怎么算出来的

旅游业目前尚未营改增,所以目前旅行社收入还只能向地税申报营业税,开地税旅游业发票。代旅游业营改增后,旅行社开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

关于旅行社纳税的规定。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1.扣除范围: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需要注意的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只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4. 旅行社的增值税怎么算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一般需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分三档(城市7%、县城或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5. 旅行社营业收入的核算

、旅游产业市场结构的现状

“十二五”期间,在全面完成各项规划目标的基础上,我国旅游业奠定了以国民大众旅游消费为主体、国际国内旅游协调发展的市场格局,世界旅游大国地位更加巩固。在国际国内市场开发、产业体系建设、产业功能释放、体制机制创新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突破,旅游业发展的国家战略更加明确。

(一)中国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国内旅游得到进一步发展,牢固树立了在产业中的主体地位,旅游消费在居民消费的比例持续上升,在扩大内需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十二”期间我国旅游业平稳较快增长。2015年,中国国内旅游收入过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旅游产业对GDP综合贡献为10.1%,超过教育、银行、汽车产业。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的生活方式,有力地推动了人民素质提高和生活质量提升。

1、市场持续增长

从2006年开始到2015年,我国国外旅游人数和国内旅游人数明显呈现上升趋势,2015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更是高达40亿人。在保持旅游人数稳定上升的同时,出境旅游将步入快速发展时期。中国旅游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国内旅游为基础,国内、入境、出境三大旅游市场共同发展的格局。

2、旅游效益显现

如图1—1从2006年到2015年,我国旅游行业收入总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到2015年,我国国外旅游收入达到1136.5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高达3.42万亿美元,旅游总收入达到了4.13亿元。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旅游行业在我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旅游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也逐渐显现。

(二)中国旅游产业市场集中度

指数分析衡量集中度最常用的指标有:CRn指数、HHI指数和洛伦茨曲线。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拟采用CRn指数作为主要分析工具。该指数通常用前几位企业的销售值占整个市场的销售总量的比重来表示,拟采用经营收入来衡量。一般地讲,这一指标数值越高,表明行业垄断就越高。同时,它综合反映了某市场中企业数目规模的分布情况,是决定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

由表2—1通过对2008—2015年中国四大上市旅行社营业收入的计算得出了旅游行业行业集中度CR4,其数值均低于10%,根据植草益的市场结构定量化分析的结论,CR4<30%所以目前我国旅游业属于分散竞争型。由中国旅游行业统计年鉴分析可知1990年以前我国旅游行业市場结构属于极高集中度的寡占型。而由上表中分析数据可得,随我国旅游行业的发展,大量旅行社不断涌现,在市场结构类型上由极高集中度的寡占型逐渐演化成竞争型。

二、旅游产业市场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缺乏市场竞争机制

我国的旅游业处于国家保护之下,国有企业享有经营特权,缺少引进激励机制,未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而且在体制上存在政企不分现象,旅游企业没有真正走入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实体,制约企业的自我发展。

(二)规划不科学,环境破坏不时发生

在旅游开发阶段规划,未考虑环境要素专项保护措施,破坏自然文化遗产保护,高能浪费等现象不时发生。由于财政困难,有些景点对旅游设施的物质投入少,花钱多的项目上不去,只能因陋就简,以致设施不全。如位于我国中西部的有些旅游景点,交通不够便捷,民航不能直接到达,铁路也经常处于超载状态 运营,加上邮电、传递、信息通讯也欠完善,这些都严重制约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三、旅游产业市场改进措施

(一)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完善与旅游服务相关联的各项配套设施

全面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大项目建设,包括旅游交通设施、旅游通讯设施、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设施以及资源环境保护设施等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旅游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干线公路、机场到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支线公路。

(二)鼓励旅游企业发展,加快旅游企业体制机制改革

1、培育大型旅游集团,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

积极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引导和支持中小旅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实施中小旅游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推进中小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2、鼓励旅游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引导旅游企业将发展自主品牌作为企业战略重点,支持旅游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国内外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自主品牌。引导旅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国际参展、宣传营销、质量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三)建立有关法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旅游规划中的环境保护要求

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加强对旅游景区开发规划和旅游城市建设规划中对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视,在旅游开发阶段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旅游景区游客环境容量,明确环境要素专项保护措施,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处理、水土保持、大气保护、噪音控制以及环卫设施配套需进行专门规划。

四、总结

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旅游业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既有重要的发展机遇,又有严峻的挑战。我国旅游业已处在“市场转型期、矛盾凸显期、管理提升期”,面临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

6. 旅游营业税怎么算

一、旅游业应缴纳的税(费)种类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9号文规定,旅游业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其适用税率为5%

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外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旅游游费减去付给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旅游业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一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来确定,城市市区7%,县城、建制镇5%,其他非市区、县城、建制镇1%;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

(三)企业所得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公司等旅游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旅游业,国家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业或经营单位给予了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自开业之 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财税字〔1994〕001号文)。旅游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应纳税所得额。旅游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各项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总额减除(经税务机关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项费用、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另外,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旅游业应纳的税(费)的计算

旅游业应纳税(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税税额=营业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为便于旅游业纳税人熟练掌握计算方法,自行计算应纳税(费),现举例计算如下。

例:某旅游公司组织30人旅游团从武汉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游,按包吃、包住并负责交通、门票等费用,每人收取旅游费3000元。旅游结束,进行结算,替旅游者每人支付的房费为400元、餐费为500元、交通费为800元、门票费等费用400元。试计算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应纳的税(费)。(该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照顾的期限内)

解:(1)应纳营业税

①适用税率:服务业5%;

②计税营业额=3000×30-(400+500+800+400)×30=27,000(元)

③应纳营业税税额=27,000×5%=1350(元)

(2)应纳城建税税额=1350×7%=94.5(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1350×3%=40.5(元)

(4)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共应纳税费为:1350元+94.5元+40.5元=1485元

三、旅游业申报、缴纳应纳的税(费)

(一)申报和纳税地点。根据税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旅游业的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地点随营业税申报纳税地点而定。

(二)纳税(费)期限。

1.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比照营业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旅游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纳税程序

1.旅游业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应根据以上介绍的计算方法,按季计算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月(次)计算出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 缴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年度(或实际经营期)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规定预缴、清缴税款;在纳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报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向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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