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使馆签证中心在哪 日本中国签证中心地址
导读:日本大使馆签证中心在哪 日本中国签证中心地址 1. 日本中国签证中心地址 2. 日本驻中国大使馆签证中心电话号码 3. 中国签证中心 日本 4. 日本驻华大使馆签证中心 5. 日本签证服务中心 6. 日本中国签证中心地址在哪里 7. 日本签证中心官方网站 8. 日本中国签证服务申请中心 9. 大使馆日本签证中心 10. 中国驻日本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地址 11. 日本驻中国签证中心电话
1. 日本中国签证中心地址
到深圳外事服务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1.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1份;外事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后填写,与日方出具材料完全一致)
2.亲属关系名单表(填一位即可)
3.大一寸免冠近照(1张)
4.有效护照(原则上半年有效)并护照首页复印件(1份)
5.短期商务一次签证申请理由书(由当地日资企业的负责人制作)(原件1份)
6.日资企业商工会等的会员名簿(该公司栏当页)(复印件1份)
7.「滞在予定表」(由当地日资企业的负责人制作)(1份)
8.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合资企业还须提交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盖公章)
9.申请人所属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书(原件1份;盖公章,法人签字)
10.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簿(所有内容页)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居住证复印件(仅暂住人员提供 1份)
2. 日本驻中国大使馆签证中心电话号码
日本签证没法在网上查询进度信息,可以联系委托的代理机构查询。
1、日本旅游签证必须通过日本国驻华大使馆指定的旅行社申请,由旅行社代为递交申请资料。
2、一般来说,签证从提交到签出需要4个工作日,整个过程一周左右。
3、日本签证资费为单次签证200元,多次签证400元。
4、没发放签证时,不收取签证费。
3. 中国签证中心 日本
去日本需要办理的证件:护照和签证。护照到当地出入境大厅进行办理,签证前往日本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
护照办理手续
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4. 日本驻华大使馆签证中心
住所:〒106-0046 東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
代表電話:03-3403-3388
交通案内:東京メトロ日比谷線、都営地下鉄大江戸線の六本木駅で下車、テレビ朝日通りを南へ徒歩約10分
5. 日本签证服务中心
1、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是日本国在中国上海设立的总领事馆,位于上海市万山路。
该馆领区为:上海、江苏、安徽、江西。
2、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位于广州市环市东路368 花园大厦,总领事是田尻和宏。
办事处管辖地区: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
3、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
办公处: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0号。
办事处管辖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
4、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
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是日本国驻重庆的外交机构,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
1998年3月设立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驻重庆办公室,2005年1月1日升格为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是日本国在中国内陆地区设立的唯一领事机构。
办事处管辖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
5、日本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
办事处管辖地区:大连市。
6、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
2009年1月1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正式开馆,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二家在青岛设立的外国总领事馆。总领事馆办公地点暂定在香港中路的颐中皇冠假日酒店六楼,开馆典礼将在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后择日举行。
1月5日起,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开始受理在青日本人的各项业务,2009年5月开办签证。
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受理出国留学、劳务输出、探亲等签证业务。
办事处管辖地区:山东省、
7、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
办事处管辖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
6. 日本中国签证中心地址在哪里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花园大厦 TEL:020-83343009(代表)、020-83343090(领事、签证) FAX:020-83338972(代表)、020-83883583(领事、签证) 领事、签证业务窗口开放时间 护照/证明(日本人):(周六、日,休息日除外)8:45-12:0013:45-17:00 签证(中国人):(周六、日,休息日除外)8:45-12:0013:45-15:00 领事、签证业务窗口位于2楼,客人请由花园大厦1楼楼梯前往。 客人进入领事馆前,请向保安员出示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如护照、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之类政府发行的身份证明或贴有相片的驾驶执照等)。
7. 日本签证中心官方网站
一、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日目的并拟定行程计划。
2. 登陆日本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和签证所需材料,下载签证申请表。
3. 选择代理机构办理签证申请,准备签证材料,缴纳签证费和签证服务费。
4. 等候签证申请审核或补充资料。
5. 领取签证。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二、签证材料
1. 团体与个人观光旅行签证
1) 签证是发给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申请人,除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目的都不属于此类签证颁发范围。
2) 团体观光旅行:人数在5名—49人以下为团体,赴日行程15天以内。
3) 个人观光旅行:日方对人数更少的中国游客可发放个人旅游签证。与团队观光不同的是中日双方旅行社均不需要派领队和导游。
4) 中国公民如需申请此类签证,需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授权的中国各旅行社进行申请。有关签证手续,由各指定旅行社代为申请。
2. 短期商务签证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5) 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7) 户口 复印件.
8)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详见使馆网站说明。
3. 配偶短期停留签证
1) 颁发对象:
(1) 在中国国内居住1年以上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者和持有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人员)的中国配偶。
(2) 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3) 不符合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应按一般探亲访友形式申请签证。申请多次签证时,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及在中国同居一年以上,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2) 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6) 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仅限申请多次签证时提交)。
(7) 申请人配偶(日本人)还需提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出入境记录页)和户籍誊本(发行后3个月内、能确认户主为该日本人,且与申请人有婚姻事实)。
(8) 申请人或配偶另外还需提供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等能证明在职的材料,以及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能证明收入所得的材料。
4. 探亲访友签证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6)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如亲属关系公证书、照片、书信等)。
7) 日方担保资料和邀请人需准备材料详见使馆网站。
5. 访日医疗居留签证
1) 医疗居留签证是发给以在日本接受治疗为目的而访日的外国患者(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的受诊者等)及其陪护人的签证。
2) 接纳范围:不仅限于在医疗机构中的治疗行为,还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牙科治疗、疗养等。
3) 根据需要,发给外国患者多次有效的签证。多次有效签证仅限于发给1次停留期在90天以内的人。申请多次有效签证时,需要提交医生出具的“治疗预定表”。
4) 陪护人可以是患者的亲属,也可以是非亲属。陪护人将与患者获得相同的签证。但是,陪护人的访日目的仅为照料该患者的日常生活,不得从事可以获得报酬的活动。
5) 有效期限为3年或根据患者的病情等而定。
6) 停留期,最长6个月。具体停留期依患者病情而定。预定停留期超过90天的,必须以住院为前提。这种情况时,外国患者必须通过本人住院的医疗机构之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7) 签证申请手续注意事项
(1) 希望在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外国患者需参考使馆网站所列的身份担保机构(国际医疗交流协调员、旅行社等)一览表,并与其中任何一个机构联系,委托受诊等安排。
(2) 请通过身份担保机构确定接纳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预定证明书及身份担保机构发行的身份保证书”(根据需要,也请取得治疗预定表)。
(3) 外国患者在日本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陪护人请提交以下1~3及6。)
8) 护照。
9) 签证申请表。
10) 照片。
11) “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份担保机构发行的身份保证书”。
12) 证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 材料(银行余额证明书等)。另,根据外国患者的国籍,提交材料会有所差异。具体提交材料,可咨询居住地所属领区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13) 户口簿复印件。
(1)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在本领区内的申请)。
(2)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因住院接受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
(3) “治疗预定表”(因需多次治疗必需访日时)。
8. 日本中国签证服务申请中心
提供来华入境时间,日本公民身份证明就可以申请回国
9. 大使馆日本签证中心
原来在日本大使馆办理,但现在这个业务都在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了,具体位置在:北陵公园正门对过,出入境管理局2楼,很醒目,一看就知道。
手续嘛,应该是:再留资格原件,户口本原件,护照原件,然后在入境管理局的2楼办事大厅要一个申请表,如何填写里面有样子,你可以照着填。不明白的可以问里面的工作人员,不过服务态度不敢恭维,没办法,凡是为人民服务的职能部门,态度都那样,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呵呵。不同的签证可能会有微小的不同,但大体就这样,差不了太多的。办理周期嘛大概是10天左右,包括周末休息日。
10. 中国驻日本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地址
申请:由雇主向日本法务省为劳务人员申请签证批准。经法务省审批同意,在2个月以内批准法定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通知雇主和日本驻劳务输出国使、领馆。
签证签发方式:日本驻劳务输出国大使馆接到法务省的通知后,在3天内为劳务人员签发入境签证。签证有效期:3个月,可延期。
11. 日本驻中国签证中心电话
日本驻华使馆/领事馆签证处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签证申请,也就是说,只能通过有资质的旅行社提交签证申请获得签证。
因此要办理日本旅游签证首先应先电话咨询代办机构或旅行社,了解需要准备的材料,将具体资料准备好之后送交代办机构然后等待出签,签证下来后即可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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