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旅行社 日本旅行社分工体系

导读:日本旅行社 日本旅行社分工体系 1. 日本旅行社分工体系 2. 日本旅行社分工体系表 3. 日本旅行社分工体系图 4. 日本旅行社类型 5. 水平式分工旅行社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吗 6. 日本的旅游管理机构是 7. 日本旅游业务管理者 8. 日本旅行社分为哪三类 9. 中国旅行社分工体系 10. 我国旅行社分工体系是什么

1. 日本旅行社分工体系

1.原作或企画:创作原剧本,故事,小说的人.

2.脚本:将剧本或小说详细化的工作,具体到人物的对话,场景的切换,时间的分割。

3.总监督:导演,一部片子全靠他了!

4.作画监督:负责整个作画的风格。这是一个很大的卖点!

5.美术监督:负责整个背景绘制的设定.

6.摄影监督:将画片拍成底片这个流程的负责人.

7.音响监督:音,效果音,配乐剪辑的负责人.

8.演出:按导演的风格用极简单的线条画出分镜表.对人物的动作,场景......做出指示.

9.人物设定:角色设定,设定一部动画片的人物!

10.机械设定:机械设定,设定动画片中的机械如桌子椅子,机器人等等.

11.设计稿:将分镜表进一步画成接近原画的草稿,告诉原画如何工作,一般上面都有导演的指示.

12.原画:按设计稿画出动画中人物等主要动作的人,造型能力很强,有良好绘画的基础。(我国有些动画加工公司有此人员,数量比较少).

13.作监:修正原画的错误,将原画画的不好的地方改正(水平极高).

14.背景:画场景的工种,要有很好的水粉和水彩的功底.

15.动画:把原画间的动作画全.是整个动画片的主要部分,影响整个动画片质量的好坏,人数最多的部门,是最基础的环节,也是工作最累,时间最长的部门.

16.动检:保证动画片质量好坏的关键,要有极强的动作观念,空间想象能力和良好的绘画基础!比动画更累的工作!

17.色指定:指定颜色的人。也是比较麻烦的.

18.仕上(描上):上色的人,将动画搬到赛路路上然后上色的人,同动画一样,是最基础人数最多的部门,用不着多高的绘画基础,只要不是色盲!有电脑上色.

19.总校:察看描上工作好坏的人.

20.拍摄:将画好的赛路路片进行拍摄的部门.

21.编集:拍好片子以后的剪辑.在此会删减掉一些镜头.

22.声优(配音):配音。大家比较熟悉的部门. 以上是日本动画公司的制作方法,随着电脑的普及,好多工作可以在电脑上完成了,现在我们国内的制作流程和日本稍有些出入,但大体上是差不多的。 国内的差不多是像下面分工的:1.策划2.编剧3.美术设计4.造型设计5.分镜头6.导演、执行导演7.制片8.原画9.动画10.修型11.上色12.合成13.剪辑14.配音15.配乐16.动效17.背景

2. 日本旅行社分工体系表

世界上主要的农业地域类型有四种——水稻种植业、大牧场放牧业、商品谷物农业、混合农业。日本的农业地域类型属于水稻种植业。水稻种植也是一种劳动密集型农业。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小农经营。

亚洲的水稻生产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由于人均耕地少,每户耕种的田地很少2、单位面积产量高,但商品率低。

3、机械化水平低。

4、水利工程量大。

5、科技水平低

3. 日本旅行社分工体系图

艺妓(日语:芸妓、芸者),中文或作艺伎,是日本特有的一种女性表演艺术工作者;“艺妓”一词源自汉语,工作性质相当于中国书寓的词史、先生或长三堂子的女校书,日本艺妓社会地位较娼妓高,且已形成一种具代表性的传统文化。日本艺妓表面上并非性工作者,其工作内容除为客人服侍餐饮外,主要为在宴席上以舞蹈、演唱、演奏等方式助兴。

日本各地对艺妓的称呼略有不同:在东京等关东地区称为“芸者(げいしゃ,Geisha)”,见习阶段称“半玉”、“雏妓”;在京都、大阪等关西地区则称为“芸妓”(或写为“芸子”,皆读为げいこ,Geiko)”,见习阶段称“舞妓(或写为“ 子”,皆读为まいこ,Maiko)”。自明治时代开始也有“芸妓(げいぎ,Geigi)”这种读法。欧美世界则以关东文化为主,皆本于“Geisha”此读法来转译。

历史起源

日本的艺妓文化是由京都开始向外发展,而京都艺妓的起源可追溯到约17世纪的京都八坂神社所在的东山。八坂神社是京都众多神社及寺庙中一个非常著名的神社,而且历史悠久。据说那时参诣八坂神社的人很多,自然附近就聚集了很多商店,形成一个商业区。其中有许多称为“水茶屋”的店,贩卖茶、团子等点心,让日本全国各地到来的信徒有个暂时休憩的地方。在这些店工作的女服务生称为“茶汲女”或“茶点女(茶点女)”。有些茶汲女会用歌曲、舞蹈来吸引客人,也就是现代所谓的商业手法。日子久了,这种商业手法不断推陈出新,品质也一直提高,例如三味线的演奏也加入了。在这种良性循环下,有的水茶屋生意越来越好,规模开始扩充,商品种类也开始增加,例如酒、高级料理等都出现了。

既然茶汲女的表演是一个重要的商业手法,有些水茶屋老板便开始对旗下的茶汲女做有计划的训练,这就是艺妓文化的雏形。从普通的水茶屋变成高级料亭,在成本的考量下,分工亦愈趋精细,与其每家店都自己供养及训练艺妓,倒不如集中培训,有需要时再请来表演,更能发挥经济效益。所以称为“置屋”的专业培训中心及业者便应运而生。

与卖淫女的区别

在传统日本,把没有经过艺术培训而在酒席倒酒的女性称为“酌妇”,社会地位低微。卖淫女子则一般固定地被称作“女郎”、“游女”,她们之中,级别最高的称“太夫”、“花魁”。“太夫”或“花魁”不但年轻貌美,且于茶道、和歌、舞、香道等诸艺皆有不俗的造诣,服务对象只限于达官贵人,达官贵人亦以客礼待之,所以社会地位相对较高。但是无论“女郎”、“游女”还是“太夫”、“花魁”,都是会卖身的,而艺妓的真正身份是艺人,主要工作是待客作艺。

然而因为艺妓行业的兴盛,求人益多,且为风花雪月的环境,多少不免有唯利是图的业者,所以也有艺妓的出身是因为生家需用钱、孤儿等等社会弱势的因素,而签下卖身契,或遭人口贩子贩卖的。也许是为了早日还债赎身,也许是抗拒不了金钱诱惑,有些艺妓便开始从事性交易。虽然传统上,这类自甘沦落的行为是会受到惩戒的,但事实上,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为止,日本各地都广泛存在这种形同娼妓的卖身艺妓,而且变相专营这种生意的不肖业者亦多而有之。尽管如此,真正一流的艺妓还是“卖艺不卖身”的。“卖艺不卖身”并非指艺妓没有爱情生活,相反的,一流的艺妓和一般女性一样,可能会有唯一一个的爱人,结为有如夫妻的关系,称为“旦那(丈夫之意)”,甚至委身于他,而“旦那”也会提供金钱等实质援助,照料艺妓的生活所需。辞去艺妓工作后即与爱人结为连理,共组家庭者亦不乏其人。

参见: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9%BA%E5%A6%93

4. 日本旅行社类型

简单一点的办法就是找当地的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加盟门市,交点保证金就可以开始运作了,自己成立新的旅行社,特别是开展出境业务需要比较大的资金保障

5. 水平式分工旅行社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吗

1、形成机制不同

垂直分工体系是市场发育后形成的一种自然分工体系。欧美等国家旅行社经过百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旅游批发商、旅游经营商、旅游零售商的纵向序列。

水平分工体系是指按照旅游市场和业务范围进行的分工,每类旅 行社的经营活动都涉及从生产、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并无批发、零售的主营差异。

2、划分不同

垂直分工体系是以专业化分工为特征的,使得旅行社各司其职。旅游批发商专司旅游产品的设计、组装;旅游经营商从事旅游产品的设计、组装并提供旅游接待服务;旅游零售商则专门负责旅游产品的代理销售。与此同时,也形成了大、中、小旅行社的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特点。

水平分工体系,按照市场经营业务范围不同,人为地将旅行社划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大类,同时,又把统一的国内旅游市场按部门和地区进行划分,分别设立相应的旅游企业。

3、优势不同

垂直分工体系比较好地做到了营销策划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操作统一,有利于保障有序的市场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形成,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益,克服了因缺乏分工而导致的业务交叉覆盖,混乱竞争等弊端,使得整个旅行社的经营变得协调有序。

水平分工体系,曾体现出合理性,适应了传统计划经济的要求,对旅行社较快地形成规模,换取国家建设所需要的外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越来越显露出诸多的弊端,如旅行社之间业务重叠,效率较低,成本较高;低层次的恶性价格竞争,使得市场混乱,旅游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6. 日本的旅游管理机构是

这个问题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但我还是很友好地帮你去网上搜索了一下,这是我为大家搜集的答案,来看一下吧!

世界三大旅行社?

世界第一大旅行社美国运通

世界第二大旅行社日本JTB佳天美

美国本土最大的旅游公司 美国国际旅游公司

世界正儿八经的排名就没有了,只知道这几个,中国十大旅行社:

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吧!

7. 日本旅游业务管理者

取得日本经营管理者签证同时获得日本在留身份,可以享受与日本国民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包括:教育,主申请人的子女可以就读于日本公立、私立学校;养老,可以加入到社保体系当中,只要交金满10年,就可以享受养老福利;医疗,拿到在留身份可以即刻加入日本国民健康保险,在日看病,医药费政府承担70%-90%

8. 日本旅行社分为哪三类

日本个人自由行签证,想找日本当地旅行社当然可以。

情况是这样的,由于中国人去日本旅游多是参团旅游,即出境前已安排好了旅行社,这样费用比较低廉,但多安排有购物内容。

但你自己买机票抵达日本后,如果你住宿的酒店位置,不是中国人多的地区的话,酒店内的广告多是日文旅游行程广告,街道上的旅行社多是日本人经营的旅行社,所以你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中文的一日游二日游等短途旅游行程。

如果银子不缺的话,建议赴日前找网上平台,如携程、途牛等平台预约抵日后的中文服务。

据本人所知,散客旅游在日本参加中文团队的费用会高,大部分中文旅行社忙于接待国内来的旅游团队。

暂无可推荐。

9. 中国旅行社分工体系

中外旅行社产生的背景的时间不同、产生环境也不同。中外旅行社产生产生的条件有三:交通条件的改善;经济收入的增加;旅游需求的产生。

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急剧增加,有产阶级的规模日趋扩大,欧美发达国家的人们具备了外出旅游的经济条件。中外旅行社注意:

垂直分工体系生长于完全的市场环境中, 它的投资主体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企业; 而水平分工体系中,政府主导下的主管部门 充当主体的角色; 在混合分工体系 中,两者均可作为主体加入,但重要的前提是所有投资主本要处于平等的竞争环境中,不存在例外。

10. 我国旅行社分工体系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 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Hash:10c23c019d9aeeb8921902b9428cda3bafd80c8c

声明:此文由 Scarlett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