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出新规:高中生一学期旷课累计1

这个办法很好,可以杜绝异地就读回来参加高考的现象,保证了高考的公平公正。

有的学生钻高考空子。学生户口在乙地,在乙地注册了高考学籍,但是学生却不在这个学校读书,跑到另外一个高中读书,得到要高考了,再回到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这样虽然取得好成绩,但是对于遵守规则的学生是极不公平的。

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其中就休学、退学事宜作出规定: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经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家长不主动办理退学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

陕西省教育厅的新规,是保证了高考的公平、公正,如果这个《办法》能够得到彻底执行,我认为是对最广大老百姓和学生的公平公正!

陕西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高一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校方若帮助教育无效,按自动退学处理。

完全赞同和支持这个规定。

出台这个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有些高中学段的学生在异地就读,却没有及时的转办学籍,这时学籍出现了人藉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如果学籍在本地,人却不在本地就读的话,那么就视为旷工,旷工累计140个学时,教育无效,就按自动退学处理。

按照高中学段“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

学籍在哪里就意味着学生就要在那里。但现实是,有一部分学生人在外地就读,而把学籍却留在了本地,这样就违反了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出现了空挂学籍的现象。

比如,一些学生在当地办了入学手续建立了学籍档案,但却到外地学校就读,高考的时候又回到了本地参加高考。如果这个学生的学业成绩特别好,这样就出现了在两地两校都算高考成绩的现象。

另外,空挂学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虽然不在本校,但是学籍在本校,这样就会占有一定的教育资源。就像我们当地现在实行12年免费教育。空挂学籍的现象就能套取国家拨付的办学经费。

陕西省为了杜绝这一现象,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籍管理,所以出台了:高一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校方若帮助教育无效,按自动退学处理。

这一规定的出台,从根本上就杜绝了这一现象的发生,也更加规范了高中阶段,学生的管理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的求学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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