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3

  你是南实的吗?
一、整体保护,综合开发。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无论是保护还是开发,都应当坚持整体性、综合性原则。《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第一条就指出:“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
  ”历史名城是有机整体,包括城市及其古街区的传统风貌和原有格局,不仅仅是几个孤立的历史古迹。佛山的文物保护和开发要改变过去那种局部保护、分散开发的模式,将名城保护和开发纳入现代化城市的总体建设规划中,统一管理、合理布局。名胜古迹周边的景观环境要与之相协调,尽量恢复历史原貌,努力构建“点”(文物古迹)、“线”(古街巷、古建群落、旧有景观环境)、“面”(历史文化街区、古镇、古村落)相结合的保护和开发体系,使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建筑风格、景观风貌、功能设置与文物古迹相一致,使文物保护、旅游观光、商业贸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目前,佛山已划定面积达31。5万平方米的祖庙历史文化街区,正吸引民资、外资参与运作,力图在恢复佛山老城区风貌的基础上,建设集旅游观光与购物为一体的文化商贸景区。今后,还应当根据文物古迹的分布特点和城乡规划要求,开发和建设若干个历史文化保护区,形成有规模、具特色、出效益的名城文化亮点。
  
二、整合资源,打造品牌。从总体上看,佛山的文物古迹较多,但不少古迹呈散点分布,资源较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而且缺乏主题鲜明、影响大、效益好的旅游文化品牌,不利于旅游产业的做大做强。因此,当务之急是通过适当的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对分散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加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整体效能。
  要以历史资源为纽带,以文化主题的发掘和提炼为切入点,将主题性较强、地方特色明显的文化资源串联整合起来,构建若干条以陶艺文化、粤剧文化、佛教文化、园艺文化、武术文化等为主题的旅游线路,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提高旅游产品的档次,加强包装和推介,打造佛山文化旅游品牌。
  
三、风物结合,突出特色。佛山不仅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还保留了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传统技艺和民间艺术,从南狮、飘色、粤(剧)曲、武术,到陶塑、雕刻、塑扎、广绣、剪纸等,无论是民俗节庆,还是工艺技术,都具有很强的观赏性。相对于静止的、物质形态的文物古迹,民俗风情和技艺是动态的、鲜活的传统文化资源,两者的有机结合,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神韵,而且能够活跃旅游形式、丰富旅游内容。
  因此,可以把游览名胜古迹与观赏民俗风情、把参观文化遗址与观赏民间工艺结合起来,开发诸如“秋行飘色”、“古窑-陶艺”、“武馆-武术”、“祖庙万福台-粤剧表演”等风物结合、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一方面使民俗风情、传统技艺和民间艺术等软性的传统文化资源得以保护和延续,另一方面也能够吸引游客、开辟商机,最终实现文化保护和产业开发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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