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辣条和土鸡蛋被点名,你对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有哪些建议?

导读:315辣条和土鸡蛋被点名,你对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有哪些建议? 一、315辣条和土鸡蛋被点名,你对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有哪些建议? 二、大家如何看待农村小卖部里的那些三无零食?为何屡禁不止呢? 三、涉及食品、药品造假一经发现,是否应该直接判处死刑? 四、如何净化农村消费品市场? 五、“故意购买过期食品索赔”属于犯罪吗? 六、对于食品造假屡禁不止,怎样才能让造假者,不敢越雷池一步?

一、315辣条和土鸡蛋被点名,你对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有哪些建议?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在此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让一些不法之徒无计可施。

要说这两种食品的概念不同,辣条不属于农产品,是工业产品,工业产品如果是不合格,那么对人身体健康影响很大,市面上有些所称为土鸡蛋的鸡蛋上挂的牌子以土鸡蛋名称冒名顶替的。挂上冒名顶替的属于欺骗老百姓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商家品行不端,应该受到严惩,严惩应重罚,才能使市场干净稳定,其实要让老百姓吃到真正的放心食品,那么就要从源头生产的地方,进货商家监督,如果是这些监督做到位了,每隔两天监督工作者去市场检查一次,那么,我在想,那些想卖假货的人也不会那么销售了,人人都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作想,但人人也有义务性的权利监督假货,买到假货应违权,不要抱着怕麻烦和一些小事而不作为,这样就更加让卖假货的人受益得利。只是个人推荐,大家觉得呢!谢谢。

二、大家如何看待农村小卖部里的那些三无零食?为何屡禁不止呢?

谢邀请。主要是农村户消费水平低,成人对食品安全意识谈薄导致,一些三无小食品泛滥。要想杜决三无小食品,应当是食品监管部门有力度,凡没有商标,没有生产厂家,没有保质期的食品严禁售卖,从源头上积极治理。家长应增强食品对孩子身体成长的作用提高认识,提高标准,让孩子知道哪些不应吃,不该吃。发现售卖三无食品的食杂店,超市给予重罚,使他们的不敢,不能经营三无食品。

小卖部里有好多,也没有管,也不见有人查那些东西

三、涉及食品、药品造假一经发现,是否应该直接判处死刑?

其实每个人都痛恨食品药品造假,它影响的是千家万户芸芸众生,这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的是你也是我,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是社会公共信用的基石,你说连食品药品都造假?他那还有什么不敢干?这是让人无可饶述的痛点,不能容忍。

在社会舆论上,凡是制假售假我们都应该怒斥指责,并广为传播告之他人,积极举报等等,使造假售假者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消灭他们的生存空间或者说发昧着良心财富的机会。

在法理上,直接死刑显得太武断了,取决于社会公共危害程度及严重性。

按照一般法律大全《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的规定处罚。

在2014年两高针对食药案件还有若干司法解释,这里不一一赘述。

想说的是,死刑是有法律规定的,罚金及没收财产也是有的。对那些妄想牺牲公众健康而获取黑心财富的害人之辈,就应该严厉从重惩罚,让其身陷囹圄倾家荡产,永无抬头翻身之地。

我们需要构建的是有社会公共诚信的良好体系,让制假售假无侥幸心理破坏公众的健康。呼吁更严苛的准入制度及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消灭危害,从过程中职能管理部门加大检查巡查的力度,更严密的消灭危害可能,而不是仅仅靠事后追责。

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案无论轻重一律死刑,提高和坚决加大这类没人性的犯罪成本,让所有不顾老百姓生命与健康的黑 人,从地球上消失!并珠连其九族!如是,你们瞧吧,会大大大大的降低这类犯罪!一定要用重典!

四、如何净化农村消费品市场?

净化农村市场。

大方面来说,得从两方面来抓。

一方面提高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加大宣传。

一方面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意识,提高鉴别能力。

这两个大方面有所提升,相应的消费欺骗跟不当行为会减少。

康帅傅、清凤、粤利粤、八个核桃……这些乍看让人分不清李鬼李逵的“傍名牌”产品藏身农村小商店、杂货铺,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它们大多只在商标上有稍许不同,外包装并没有太大差别,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中套,花了差不多的钱,买到的却是劣质商品。

临近年关,广大消费者都要准备年货。最近一段时间,金华农业、市场监管、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单位已经联合发起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

哪些地方商品流通环节的假冒伪劣、“傍名牌”现象比较严重?截至目前,金华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哪些成效?对涉嫌推销、售卖这部分商品的人员有何惩戒措施?如何从源头上遏制这些商品流入消费市场?

五、“故意购买过期食品索赔”属于犯罪吗?

西方国家的大型超市,为何不敢卖出过期食品?甚至在食品保质期内,就把将要过期食品,摆在超市门口,作为慈善产品,任由他人无偿拿走。一旦无人问津,过期食品立马全部投入到垃圾箱里。

中国人都知道有句老话:人命关天。更懂得什么是:病从口入。但是有多少人购买超市食品,能够仔细看看食品保质期?又有多少人了解过期食品存在的危害?

能够摆在超市里的包装食品,都是添加防腐剂后的食品。这类食品如果超过保质期,其危害更甚于普通没有添加防腐剂的食品。因为防腐剂和食品结合后,超过保质期会形成新的化学成分。对人体危害更大。

西方国家对过期食品的检查,是非常严格苛刻。一旦发现食品出现过期、腐败等现象,等待商家的就是巨额罚款,购买此产品消费者的巨额索赔。商家因此轻者关门停业,重者倾家荡产。

反观我们的卫生防疫队部门,一旦发现食品出了问题,只要是没有导致死人现象,没有出现大批人员中毒住院。一般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轻描淡写,象征性罚点钱,不了了之。

我们对于有些人把购买过期食品,然后向商家索赔,称之为“打假人士”。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甚至觉得这些“打假人士”,就是游手好闲的职业碰瓷人。不应该受到社会保护。

孰不知,没有官方严厉打击,没有打假人士的出手索赔。商家何惧之有?正应了那句老话:人在人情在,坑你一块是一块。

人们常说:高手在民间。实际上,对于商家超市来说,打击伪劣过期食品,更多的只能依靠民间打假斗士。更多的是依靠那些大爷大妈们,因为他们才是经常出入一线的游击队员。

不去追查过期食品的卖家,反而去为难买家,难怪假冒伪劣商品层出不穷。买假索赔者只要不是栽害他人,不说鼓励,至少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如果不是商家卖的商品有问题在先,买家又如何能钻到空子呢?这种买假索赔从某种角度说可以协助打击那些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像青霉素一样,能起到以毒攻毒的作用。

六、对于食品造假屡禁不止,怎样才能让造假者,不敢越雷池一步?

监管若到位,

官者不装睡。

造假虽可怕,

最怕把他喂。

体制和制度,

其实最可贵。

胆大敢 趟枪,

谁有俩脑袋?

只要严控化工产品!就基本上杜绝食品造假!

任何个人不得私制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必须具有资质~审核等严格要求。

凡使用化工产品的,必须提交化验报告,并不定时接受审批。

任何销售渠道,不得私下将化工产品销售给个人。若个人确实需要,必须到公安派出所登记备案。全面取缔私人化工作坊。

不用化工产品,食品造假基本上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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