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办台胞证 台湾同胞旅行证

导读:旅行社办台胞证 台湾同胞旅行证 1. 台湾同胞旅行证 2. 台湾同胞旅行证明由什么签发 3. 台湾同胞旅行证明有效期 4. 台湾同胞旅行证怎么办理 5. 台湾旅游证 6. 台湾同胞旅行证明 7. 台湾同胞旅行证明的签发机关 8. 台湾居民旅行证

1. 台湾同胞旅行证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本市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 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并提交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换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原持证件须一并提交。

6、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2. 台湾同胞旅行证明由什么签发

7月1日起台湾人来大陆都已经免签了。近日,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针对台胞来往大陆的手续进行了一系列简化。7月1日起,台湾同胞将可免签来往大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也将从5年延长至10年。  生活关注:7月1日起台胞来往大陆将免签  中国政府网昨天全文刊发《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取消了原《办法》中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理签注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陆居民赴台、台湾居民赴陆,都实行逐次签注,而根据新办法,大陆居民赴台仍需要签注,台胞来大陆则可凭有效台胞证,无需办理签注,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留、居留。  新《办法》中,台胞申请来大陆的手续从原先的5项简化为3项。根据现行办法,台湾居民前往大陆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的,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进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须提交大陆相应机构、团体、个人的邀请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而7月1日起,以上两条均不再需要,但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国家主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台湾居民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另据了解,新《办法》中还删去了“台湾居民来大陆后,需在大陆居留三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暂住证”。这意味着台胞在大陆居留三个月以上,以前要办暂住证,新办法实施后将不再需要。  以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均为5年,新《办法》明确规定,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将延长至10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有效期则分为5年有效和3个月一次有效两种。

3. 台湾同胞旅行证明有效期

不得超3个月

党组织报到,因特殊情况超期的,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方可办理。对于无正当理由,

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应给予严肃的批

评教育。其中无正当理由,超过6 个月以上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制度。

4. 台湾同胞旅行证怎么办理

台湾通行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 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1)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2)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5. 台湾旅游证

1、缴纳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台胞证过期仍留在大陆的话属于非法居留,逾期1天罚款100元。

2、报告公安机关。证件本人亲自去当地的公安机关,说明证件过期原因,一般要提供书面陈述报告。

3、申请换证。如果台湾居民持有的台胞证马上要到期,而证件本人仍需要逗留大陆一段时间,一般要向当地公安局申请换发新的证件。申请时一般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照片以及其他出入境的证件。

4、办理有效期长的台胞证。台胞证分为5年有效和3个月一次有效的两种,如果经常需要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最好申请5年有效期的台胞证,以免因为证件过期等原因导致行程出现波折。

5、长期定居。如果台湾居民打算来大陆定居,一般需要由大陆亲属向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会发放定居证明,台胞证过期与否就没什么关系了。

6、找旅行社。很多提供大陆和台湾旅游服务的旅行社都能提供台胞证办理服务,如果是因为旅游等原因导致台胞证过期,一般可以找旅行社帮忙,由旅行社出面处理相关事宜。

7、找台商协会。如果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台胞证过期,一般可以找台商协会或者台湾在大陆开办的企业,由他们出面处理,会方便很多。

6. 台湾同胞旅行证明

可以的,在大陆地级以上城市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台胞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台湾居民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者换发:1、有效期不足半年的;2、签注页即将用完的;3、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4、持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境的;5、需要补发或者换发的其他情形。在本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同时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但在外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只能同时申请有效期为3个月的一次来往大陆签注。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胞证需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和本人近期两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33mmX48mm);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 印件;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交验本人台湾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3、因遗失、被盗原因申请补发台胞证的,须提交刊登在地级市以上(含)报纸上的作废声明。4、申请补、换发台胞证,同时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7. 台湾同胞旅行证明的签发机关

(一)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履行下列手续:   1、 交身份、户口证明;   2、 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3、 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应邀赴台交流(通称公务),指团组或个人应邀赴台进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新闻等各项交流和参观、访问、考察、举办展览以及进行经济贸易等活动。赴台交流需经过立项、报批两个程序。   1、立项程序  申请立项材料:申请立项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期间日程安排、台方邀请单位背景及资信情况、拟赴台人员情况等材料。  交流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被邀请单位和个人方可回复对方接受邀请,并通知台方办理入台手续。  立项材料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   2、报批程序  上报审批村料:申请赴台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活动日程、赴台人员名单。必要时应提供台方政治社会背景、资信和赴台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论文或论文提纲以及台方邀请其他大陆人员的情况。  对年事已高或身体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或组团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  赴台人员名单按规定填写,即如实填写清楚赴台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赴台身份、户口所在地等,按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填写,各一式四份。  交流项目批准后,国台办开具“赴台批件”。  赴台人员应严格遵守“赴台批件”核准的时间,按时返回。  赴台人员持国台办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安部门所需材料:国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团组领队附原件、其他人用复印件,每人一份);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台方邀请函及“入台证”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备复印件)、户口本(备复印件)及 4张二寸免冠护照用照片。   有的地区规定在申请办理赴台证件时,须提供由当地台办开具的有关证明。   非公职人员赴台,持国台办公函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有关赴台手续。   4、通关换证事项   赴台人员可通过我任何一个开放口岸赴台。

8. 台湾居民旅行证

跨国结婚,法国的,费用不低的,然后是得够结婚的条件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 、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主要是登记,登记了就OK了,我帮你找了资料,你看下吧涉外婚姻如何登记?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

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一、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

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三)香港同胞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四)澳门同胞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五)台湾同胞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华侨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七)出国人员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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