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管理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导读:太原城乡管理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关于太原市棚户区改建。。麻烦知道了解的告诉下。谢谢

太原城乡管理委员会是太原市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2009年底由原市政局和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并,正处级单位享受副厅级待遇。下设若干事业单位。

关于太原市棚户区改建。。麻烦知道了解的告诉下。谢谢

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按照《太原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安置。城市居民棚户区内直管公房和单位产权房屋,原则上应先行购买房屋产权,后进行拆迁改造。对于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被拆迁人要适当给予奖金、优先安置、优先回迁等奖励;跨类实行异地安置的,要合理增加安置面积,按拆迁先后顺序在应安置户型内依次选房,免收层次和朝向差价,子女入学可按原居住区学区入学对待。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时,免征契税;被拆迁居民货币安置后重新购置普通住房的,其应补偿安置面积部分免征契税。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贷款比例,简化手续,满足承贷人合理资金需求,支持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住宅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其他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所得土地净收益全部返还所在城区政府,用于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对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项目经批准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建设项目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低限减半征收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建设项目贷款可由政府提供部分贴息。但计算基数不得超过安置住宅建设成本的40%,计息时间多层住宅不得超过18个月、高层住宅不得超过24个月。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住宅建设管理费用控制在建设成本的3%以内,房地产企业利润控制在建设成本的5%以内。 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外道路、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由市、区政府和相关公用事业单位出资组织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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