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景点古城 铜仁古城游玩攻略

导读:铜仁景点古城 铜仁古城游玩攻略 1. 铜仁古城游玩攻略 2. 铜仁古城游玩攻略图 3. 铜仁旅游攻略景点必去 4. 铜仁古城旅游景点 5. 铜仁古城门票 6. 铜仁古城游玩攻略一日游 7. 铜仁古城景点 8. 铜仁古城有什么好玩的

1. 铜仁古城游玩攻略

铜仁旅游宣传的口号是:梵天净土,桃源铜仁。这个口号生动地归纳了贵州省铜仁市的旅游资源和向世人展示铜仁旅游的特点。铜仁旅游的招牌就是武陵山脉的主峰梵净山,梵净山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是五A级景区,另外铜仁的景区景点还有很多,比较沿河的乌江三峡,思南的石林,石阡的温泉和佛顶山,万山的朱砂古镇,铜仁中南门古城,铜仁大峡谷,松桃苗王城等,民族文化自然资源多姿多彩,让人留连忘返,目不暇接。

2. 铜仁古城游玩攻略图

铜仁古城又叫铜仁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简称中南门古城,已于去年正式开业了。中南门古城位于铜仁市碧江区,它三面环水,一面临山,景区内保存有大量的明清古建筑,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旅游好去处,值得全国人民前来旅游,特别是夜景非常漂亮。

3. 铜仁旅游攻略景点必去

铜仁市有很多景点和风景区!其中就属位于江口,松桃和印江三县交界处的梵净山景区是很值得去游玩的!让你体会山下和山顶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

更有德江洋山河景区,万苗草场,乌江秘境。

松桃潜龙洞,印江大圣墩,石阡温泉……等等。

4. 铜仁古城旅游景点

1.梵净山(江口·印江)旅游区 AAAAA

  梵净山位于贵州省的江口、印江、松桃、三县交界处,面积41900公顷,1978年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1986年晋升为国家级,同年加--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主要保护对象为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及黔金丝猴、珙桐等珍稀动植物。梵净山是武陵山脉的主峰,……

2.玉屏侗乡风情园 AAAA

  侗乡风情园旅游景区位于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侗族源自古代百越族系百越西区中的一支,自长江支流沅水向西南迁徙至现在的贵州、广西、湖南三省区毗邻地区,在贵州分布最为广泛。风雨桥是侗族建筑的标志之一,侗乡风情园也建设了精美的风雨楼,广场中央还……

3.沿河南庄旅游景区 AAAA

  沿河县沙子镇南庄村是以“空心李”为主要旅游资源的乡村旅游景区,也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空心李”是独特的稀缺性地域产品,是国家地理标志品牌,有“果品茅台”之美誉。近年来该村修建了旅游步道、观光平台、停车场、休闲亭子等旅游基础设施,省内外游客慕名而至,纷纷到此……

4.大明边城景区 AAAA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水晶阁沿锦江右岸处大明边城景区(MingParadise),国家4A级景区、贵州省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位于贵州省铜仁市东郊,于水晶阁沿锦江右岸展开,总投资11.9亿元,毗邻“中国最美丽的小城”湖南凤凰、“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及“五大佛教名山……

5.九龙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AAAA

  九龙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目前包括九龙洞景区、锦江景区和六龙山景区。九龙洞景区:是贵州省首批确定的十大风景名胜之一,同时也是铜仁市众多溶洞中最先开发的一个,1981年被列为县级名胜保护区,1987年被列为贵州省首批十大风景名胜区,并被收录入《中国名胜大辞典》,20……

6.万山九丰农业博览园 AAAA

  九丰农业博览园是铜仁市重点发展的农旅文一体化景区,该景区位于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高楼坪乡,总投资5亿元,核心区域占地面积2000亩,辐射区域达50000亩,计划用两年时间打造成集果蔬观赏、花卉科普、海洋科普、休闲住宿、生态餐饮等为一体的大型农业博览园。景区于20……

7.沿河乌江山峡风景名胜区 AAAA

   乌江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西南角夹石镇入境,流经夹石、土地坳、板场、甘溪、官舟、淇滩、和平、黑獭、黑水、思渠、黄土、新景、洪渡等13个乡镇境,至洪渡苏家村思毛坝小旁滩流入重庆市。乌江在沿河境内长达132千米,沿途不仅自然景观奇美壮观,人文景观内涵深厚,而且以土家族……

8.亚木沟风景区 AAAA

  景点地址贵州省江口县太平乡寨抱村。开放时间08:00--18:00亚木沟风景区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境内梵净山脚下,是梵净山生态文化旅游的重点卫星景点。景区分为生态停车场、四星级酒店(待建)、乡村风情长廊(目前规划中)、购物街、亚木沟原始生态峡谷、土家风情园、……

9.朱砂古镇(万山国家矿山公园) AAAA

  万山区朱砂古镇前身为国家4A级景区——万山国家矿山公园。古镇位于万山区万山镇核心区,面积5平方公里,延伸区域面积达105平方公里。2015年7月,引进江西上饶吉阳集团,拟投资20亿元,按照5A级景区标准,与夜郎谷风景区整体连片开发,突出独有的丹砂文化和历史意义……

10.夜郎古泉旅游景区 AAAA

  景点名称:铜仁市石阡夜郎古泉旅游景区地点:贵州省石阡县汤山镇温泉社区管理单位:贵州省石阡温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 铜仁古城门票

不需要门票。可以直接开车前往。地方很大。不仅有比较完整的配套,餐厅自助餐,酒店,健身房,月子中心,KTV,等设施均有。

6. 铜仁古城游玩攻略一日游

铜仁古城保护条例

(2021年10月29日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1年11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保 护

第三章 管 理

第四章 利 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铜仁古城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铜仁古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铜仁古城是指位于铜仁市中心城区内,三江汇流处铜岩周边的东山古建筑群、中南门历史文化街区、江宗门半岛既有建筑群,大江坪半岛、五显庙半岛规划控制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 铜仁古城保护坚持政府主导、统一管理、分类保护、合理利用、多方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铜仁古城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古城保护利用、监督管理、规划管控等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

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城乡建设、消防、规划、城市管理、民族宗教、教育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城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碧江区人民政府、古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古城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铜仁古城保护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古城保护机构),负责古城保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实施古城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二)组织编制古城保护名录、建立档案、设置保护标识、明确保护责任单位;

(三)负责古城公共基础设施和有关建设、修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会同碧江区人民政府、古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建立古城保护共管共建机制;

(五)与古城保护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铜仁古城 保护专家咨询制度,设立由文物、文史、规划、设计、古建、消防、园林等方面专业人才组成的咨询专家库。

古城保护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或者修改古城保护方案、保护名录、规划,以及建设管理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未经论证、评审或者论证、评审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决策程序。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依法举报或者劝阻破坏铜仁古城的行为。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投资、资助、捐赠、设立公益性资金、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古城保护、利用、研究等活动。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碧江区人民政府、古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铜仁古城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意识。

每年端午节所在周为铜仁古城保护宣传周。

第二章 保 护

第九条 铜仁古城实行分类保护,从严保护文物保护单位,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重点控制历史建筑形态、结构和传统民居的风貌,全面保持既有建筑的风貌特征,不得擅自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大江坪半岛、五显庙半岛规划控制区域内的建(构)筑物高度、体量、外观形象等应当与古城建筑风格相协调,符合古城整体风貌。

第十条 铜仁古城保护对象包括:

(一)周逸群烈士故居、飞山宫、川主宫、东山寺、古城墙、古城门、古码头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中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包括其范围内的朱家大院、罗家大院等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

(三)逸群小学、东山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等红色文化资源;

(四)摩崖石刻、牌坊、亭阁、古井、古树名木;

(五)书院、文庙等既有建(构)筑物;

(六)传统地名、历史建(构)筑物名称、商业老字号;

(七)铜岩、东山、江宗门半岛、大江坪半岛、五显庙半岛等景观风貌;

(八)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对象。

第十一条 铜仁古城保护对象实行保护名录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公布的保护对象,直接列入保护名录。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保护对象的普查和保护名录编制、修订工作,对需要列入保护名录的对象提出建议名单,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古城内具有保护价值的对象,可以向古城保护机构建议列入保护名录。

第十二条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对列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建立档案、电子数据库,进行动态监管。保护对象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使用现状、历史沿革、名人轶事和文化艺术特征等;

(二)普查、研究获取的资料;

(三)测绘、设计信息资料;

(四)修缮、保养过程中的图文和影像等资料;

(五)其他需要保存的资料。

第十三条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对保护对象分类设置含有数字信息的标志牌,标明保护对象的名称、年代、保护范围、保护责任单位、重点历史信息等内容。

标志牌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与古城风貌相协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损坏标志牌。

第十四条 铜仁古城保护对象实行保护责任单位制度,保护责任单位由古城保护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保护需要确定。保护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配合古城保护机构收集、研究保护对象的有关历史资料、文献和实物,并接受其监督;

(三)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铜仁古城内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保养由使用人负责,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保养由所有权人负责。

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修缮、保养能力的,古城保护机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所有权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由古城保护机构进行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权人承担。

禁止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六条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保护和管理责任,并设置保护责任公示牌。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古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护力度和检查巡查频次,督促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安装消防、安防、防雷、防蛀等设施。

第十七条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会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不改原貌、最小干预的原则,制定历史建筑形态和构造图集,明确高度、体量、外观形象、色彩、材料、细部特征、工艺手法等要求。

历史建筑形态和构造图集应当经专家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由古城保护机构公布。

第十八条 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民居,其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合法、安全使用,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传统民居损毁,不得擅自拆卸建筑构件,不得破坏建筑物主体和改变原有风貌。

传统民居有损毁危险的,其所有权人参照历史建筑形态和构造图集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资金确有困难的,古城保护机构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 铜仁古城内既有建筑应当按照原有风貌特征进行维护和修缮。除既有公共建筑维护和修缮由古城保护机构负责外,其他既有建筑维护和修缮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负责。

第二十条 铜仁古城内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公共设施确需维护、修缮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古城保护机构的意见。

建设单位在维护、修缮施工前,应当将有关手续报古城保护机构备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中,应当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并接受古城保护机构监督。

第三章 管 理

第二十一条 古城保护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干净整洁、便民利民的要求对铜仁古城进行管理。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运用铜仁市大数据平台,建立包含保护名录、历史文化、业态项目、旅游活动、消防安全等内容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古城管理工作智能化水平。

第二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会同古城保护机构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检查、督促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敷设管线,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会同古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古城消防安全的日常巡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会同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古城内装修装饰行为的监督指导,制定管线管道、店铺门面、广告招牌、景观灯光、空调外机、遮阳棚(伞)等装修装饰标准。

给排水、消防、电力、通讯等管线设施应当入地埋设。入地埋设确有困难,需要采用架空或者沿墙敷设的,应当与古城风貌相协 。

第二十四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铜仁古城内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责任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保持古城干净整洁。

第二十五条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加强对铜仁古城内举办民俗、节庆、演出、影视拍摄等大型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承办单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现场安全秩序。

第二十六条 古城保护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定期集中办公制度,对铜仁古城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修缮、装修、经营等有关事项开展政务服务,制定车辆通行、货物运输等便民措施,为居民和经营者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铜仁古城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二)乱搭建、乱堆放;

(三)在建(构)筑物上刻划、涂污;

(四)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五)擅自移植、修剪树枝等损害古树名木生长;

(六)破坏消防、安防、防雷、防蛀等设施;

(七)随意丢弃垃圾、排放生活污水或者超标排放油烟;

(八)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

(九)升放孔明灯;

(十)抽打陀螺、甩响鞭;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在中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除适用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使用明火;

(二)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三)擅自拆除传统民居;

(四)开山、采石、取土等破坏东山山体的活动;

(五)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六)储存、使用燃气;

(七)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利 用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铜仁古城资源,根据功能规划布局,明确区块业态,发布禁止类、限制类、鼓励类经营项目目录,制定鼓励类项目奖励政策,推动古城文化、旅游、商贸等产业发展。

第三十条 铜仁古城内文物保护单位在保障文物安全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其自身特点依法进行保护性利用。

鼓励依法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开设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等,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展示。

第三十一条 铜仁古城内历史建筑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外观风貌以及不危害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前提下,除不得开设大型餐馆外,可以进行活化利用。

鼓励利用历史建筑展示非遗项目、开展民俗表演、开设中医药馆等,传承民族民间文化。

第三十二条 鼓励利用铜仁古城内的传统民居开设传统商铺、传统工艺作坊、客栈、茶室等经营服务场所,展示原有居民生产生活形态。

第三十三条 鼓励、支持组织和个人在铜仁古城内依法从事下列行为:

(一)开展古城游、红色游、文化游等特色旅游;

(二)开设博物馆、非遗馆、图书馆、美术馆、陈列馆、纪念馆、科技馆;

(三)开办红色革命教育、历史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研学、培训机构;

(四)建立影视制作、文艺创作等基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五)制作、销售、展示传统手工艺品、民俗工艺品和纪念品;

(六)经营传统中医药、健康养生行业;

(七)经营特色美食、民宿、茶艺、酒吧;

(八)组织赛龙舟、傩戏、龙灯钹等民族民间文艺表演;

(九)其他有利于古城保 和历史文化传承、传播的活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反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反第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第七项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焚香烧纸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7. 铜仁古城景点

铜仁古城,位于铜仁市中心地带,东、南、西三面临水,仅北面依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总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古居民建筑总面积2.6万平方米,是铜仁市仅存的足以反映古城风貌的原生历史街区,是铜仁市独有的民族文化资源。

铜仁古城两江汇流,因水而生。史志记载,元朝年间,有渔人在古城外大小江汇流处得儒、释、道铜仁三尊,古城因此得名。新近考古表明,在距今三千年左右,铜仁锦江两岸已人烟稠密、文化繁荣。明清时,已舟揖往返,商贾云集,会馆林立,享有“黔东护商栈”之称誉。明景泰二年(公元1451年)知府朱铿以河为依托始建土城,后经历届官府不断层台垒石,形成九门、三街、六巷的格局。

铜仁古城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得护单位。并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古城焕发出了崭新生机,极具观赏和体验价值。

8. 铜仁古城有什么好玩的

贵州省铜仁市比较有名古镇为1:万山区的朱砂古镇,该古镇主要是把万山千年的朱砂开采的原始生态表现给广大游客,在这里也是夏季避暑的好地方。

2:松桃县的寨英古镇,这里是寨英滚龙的故乡。

3:沿河县的淇滩古镇和洪渡古镇,这两个地方都是乌江船运水码头的代表,4:石阡县的温泉古镇,这个是石阡县温泉文化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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