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地接社 地接旅行社

导读:西安旅游地接社 地接旅行社 1. 地接旅行社 2. 河南地接旅行社 3. 石家庄地接旅行社 4. 威海地接旅行社 5. 山东地接旅行社 6. 北京地接旅行社 7. 九寨沟地接旅行社 8. 法国地接旅行社 9. 庐山地接旅行社

1. 地接旅行社

怎么去做好一个旅行社地接?

1、细致沟通是做好地接的基础。“地接”受时空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直接、迅捷地面对团队和游客,因此事先对组团情况全面、细致的掌握,就成为做好地接工作的基础。所以要十分注意与组团社的沟通与交流,确认前必须详细了解游客的人数、年龄、职业、民族及住房要求,餐饮要求,交通要求,导游服务要求,及地接导游性别要求等等。特别是对客人的特殊要求,必须不厌其烦地细致具体了解掌握,以提供相应的服务,满足游客的需要。

2、换位思考是做好地接前提。组团社往往对旅游目的地缺乏详细了解,因此,地接社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换位思考,多从组团社的角度出发考虑各方面的工作,并详实将接待准备情况及接待设施的运营状况告知组团社,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蠃。比如团队注意事项、当地气候特点、饮食结构特点、民族民俗习惯、景区食宿条件等等,都要有详细的说明。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应当及时提醒组团社,未雨绸缪,尽量避免临时补救情况的发生。

3、积极应变是做好地接关键。客观条件是经常发生变化的,我们无法改变,但可以以变应变,适时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把为游客的服务工作做好,保证旅游服务质量不降低。要实行预案制度,不打无把握之仗,做到,凡事有二套方案,不做拍胸脯,喝大胆汤的行为。一定多问自己假如出问题了怎么办?另外自带车团队确认时,一定要告憨辅封恍莩喝凤桶脯垃清楚行车路线、接团详细地点、当地实际情况。

4、细致服务是做好地接必需。真诚、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是地接各项工作的必须,要随时做好团队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团队动态为游客提供全程优质服务。在团队运行过程中,我们注意随时与带团导游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团队动态,了解团餐情况、住宿情况、接待满意度等问题。及时沟通交流以化解客人与导游之间的隔阂,同时为导游创造一个好的服务工作氛围,必如,和导游联系最好以发短信方式,时间选择在中午或晚上,不要影响带团时的讲解等等,于细微处见精神。

5、以人为本是做好地接核心。以人为本不仅体现在为客人服务上,在旅行社管理上更应注重人性化管理,努力为导游及服务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让他们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为客人服务工作中去,只有这样导游才能全身心的为客人服好务。以人为本方能落在实处。在给客人服务上是转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用真诚、热情感动客人,用讲解技艺征服客人。

随着旅游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游客更加挑剔,这对我们地接要求更高,但只要我们能树立正确的观念和意识,金杯银杯不如顾客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组团社夸奖。只有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就能赢得客人满意和组团社的放心和信任,我们的业务才能有长足的发很。

2. 河南地接旅行社

南阳旅行社很多,本人认为南阳国旅国际旅行社比较好,其次分别是南阳海外国际旅行社,南阳阳光旅行社,南阳旅行社,南阳新闻旅行社,南阳新侨旅行社,南阳观光旅行社,南阳金色假日旅行社,南阳友谊旅行社,南阳青年旅行社也比较好。南阳,古称宛,河南省辖地级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豫鄂陕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与湖北省、陕西省接壤

3. 石家庄地接旅行社

石家庄鹏驰国旅是大连鹏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经营状况存续,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 106号。主营业务办理国内旅游业务,国际旅游业务,旅游业务咨询服务,翻译服务,票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商务企业管理咨询业务等也是一家不错的旅游公司。

4. 威海地接旅行社

3.2 全陪导游服务程序

全陪导游负责为旅游团跨省、区、市范围的旅游提供全部旅程服务,是旅游团各项旅游活动按计划顺利、安全实施的保证。

全陪导游作为旅行社的代表,应参与旅游团的全旅程活动,负责旅行团各段旅程的衔接,监督接待计划的实施,协调领队、地陪、司机等各接待部门的关系。

全陪导游的工作流程如下:准备工作→迎接工作→入住饭店工作→核对商定日程→各站服务→离站服务→途中服务→送站服务→总结工作

3.2.1 服务准备

3.2.1.1 熟悉并研究接待计划

全陪在拿到旅行社下达的旅游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必须熟悉该团的相关情况,并作认真的分析研究。

(1)听取该团外联人员或旅行社领导对接待方面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的介绍。

(2)熟记旅游团名称、人数,了解成员性别构成、年龄结构、宗教信仰、职业、居住地及生活习惯等。

(3)掌握全程旅游线路情况,包括各站抵离时间、交通工具、联络方式。

(4)了解各站的一些专项活动安排,如游船、游江、文娱节目、计划内风味餐及自费游览项目等,并记录在陪同工作笔记上。

(5)了解各旅游目的地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和旅游点的大概情况,以应对旅游者的咨询。

3.2.1.2 研究旅游团

(1)全陪在研究接待计划的同时还应了解旅游者所在地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情况,以便能作相互比较,并且和旅游者作更多的沟通。

(2)根据接待计划书及该团外联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情况,研究判断旅游者对自己在服务方面的需求并作相应的准备。

3.2.1.3 物质准备

(1)携带必需的证件,如身份证、导游证等。

(2)结算单据和费用,如拨款结算通知单或支票、现金、足够的旅费等。

(3)其他物品,如复印的旅游团接待计划书、分房表、旅游宣传资料、行李封条、旅行社徽记、全陪日记、名片等。

(4)回程机票。国内团队的回程机票若是由组团社出好并由全陪带上的,则全陪须认真清点,并核对团员名字有无错误。

3.2.1.4 知识形象准备

全陪导游应了解有关沿途各站的政治、经济、历史、地理、民俗风情、旅游及各游览景点等方面知识。上团时衣着修饰要大方自然,符合导游员的职业身份。

3.2.1.5 与接待社联系

全陪应在接团的前一天与各站接待社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互通情况,安排好相关事宜。

3.2.2 首站接团服务

(1)全陪应在旅游团抵达前与地接导游取得联系,提前半小时抵达接站地,与地陪一同迎接旅游团。

(2)与旅游团接上头后,应向该团领队作自我介绍,提供名片,了解人数及有关情况。

(3)协助团队向地陪交接行李。

(4)协助地陪带旅游者上车。

(5)致欢迎词。上车后,全陪应先代表自己所在旅行社和本人向旅游团致欢迎词。在致欢迎词时要突出工作重点和旨意。致欢迎词后,全陪还应向旅游团阐明旅行应注意的一些要求,以求团队旅途顺利、愉快。

3.2.3 入店服务

(1)协助办理入住饭店手续。旅游团进入所下榻的酒店后,全陪应协助尽快办好有关住店手续。

(2)了解旅游者的住房分配,记住领队的房间号,并把自己房号告诉全体团员。

(3) 引导游客入房。每位游客检查房内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若不能使用,应联络地陪与饭店协调换房。

(4)记下地陪的联络方法,并承担起照顾团队的责任。

3.2.4 核对商定日程(www.guayunfan.com)

入住手续办好后,全陪应与领队和地陪详细核对和商定行程安排。如有出入,或有新的特殊要求,应作协商解决;对行程的出入,如全陪不能定夺,应及时反馈给组团社,请旅行社领导指示并尽快给领队答复。

3.2.5 各站服务

(1)监督各站服务质量,并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如当地接待工作存在较大问题,必要时应向组团社报告。

(2)配合地陪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做好游客的生活服务和安保工作。

1)出发、返回、上车、下车时要协助地陪清点人数,照顾年老体弱的旅游者;

2)游览过程中留意旅游者的举动,防止旅游者走失和意外事件的发生,以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3)按照合理而可能的原则,帮助解决旅游者旅行过程中的一些疑难问题;

4)融洽气氛,使旅游团有强烈的团队精神;

5)当好旅游者的购物顾问,一定要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结合自己所掌握的旅游商品方面的知识,为旅游者着想,当好购物顾问。

(4)做好联络和衔接工作。

1)做好领队、地陪与旅游者的联络协调工作;

2)做好上下站地接社之间的联络工作,通报情况,落实接待事宜。

3.2.6 离站服务

(1)提醒地陪落实交通票据及离站准备时间。

(2)协助领队、地陪办理离站事宜。

(3)与地陪交接交通票据、行李卡、行李托运单。

(4)与地陪按规定办理好财务手续,妥善保存好财务单据。

3.2.7 途中服务

(1)旅游团乘坐交通工具作上下站转移时,全陪应积极争取相关交通部门工作人员的支持和配合,做好旅游团的生活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2)在转移途中,全陪应与领队做好配合,安排好旅游者的饮食起居,组织好娱乐活动,并提醒旅游者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3)保管好行李卡和交通票据,抵达下一站时交与当地地陪。

(4)乘坐火车旅行时,全陪应请领队事先分配好包厢、铺位。如旅游团没有领队,则应由全陪代为分配。

3.2.8 末站服务

(1)旅行结束时,全陪应提醒旅游者带好物品和证件。

(2)征求旅游者对整个接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致欢送词,向游客给予的配合表示感谢并欢迎再次光临。

3.2.9 后续工作

(1)全陪接待工作结束后,应处理好旅游团的遗留问题,提供可能的延伸服务。如在整个接待过程中有重大事故应向旅行社进行专题报告。

(2)及时、认真填写全陪日志。全陪日志的内容包括:旅游团的基本情况;旅游行程安排及上下站转移的交通情况;各地接待质量(包括游客对食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各方面的满意程度);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经过;游客的反映及改进意见。

(3)及时与旅行社相关部门结账,归还所借物品。

5. 山东地接旅行社

地接社就是旅游地负责接待、服务的旅行社;组团社就是游客签订合同的旅行社;

举例说明:客人A在北京康辉报名去东北旅游,东北的接待单位交哈尔滨康辉,那么北京康辉相对于哈尔滨的旅行社就是组团社,哈尔滨康辉就是地接社!

通常组团社负责送人,地接社负责接待~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组团社也做地接服务:例如,北京康辉也做外地客人来北京的旅游服务,那么此时的北京康辉就相当 地接社,组团社呢就是给北京康辉客人的旅行社,可以使哈尔滨的、河北的、山东的,全国各地的都有

地接社和组团社更多的是一种互相合作的关系!

6. 北京地接旅行社

地接社就是旅游地负责接待、服务的旅行社;组团社就是游客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举例说明:客人A在北京康辉报名去东北旅游,东北的接待单位交哈尔滨康辉,那么北京康辉相对于哈尔滨的旅行社就是组团社,哈尔滨康辉就是地接社!通常组团社负责送人,地接社负责接待~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组团社也做地接服务:例如,北京康辉也做外地客人来北京的旅游服务,那么此时的北京康辉就相当于地接社,组团社呢就是给北京康辉客人的旅行社,可以使哈尔滨的、河北的、山东的,全国各地的都有地接社和组团社更多的是一种互相合作的关系!

7. 九寨沟地接旅行社

散拼就是散客拼团。

在你出发地,承接社接团收客,也就是你在当地选择的旅行社把你收了。从这个旅行社除发的客户,有可能就只有你,也有可能还有其他这个地区出游的。他们不管人数多少。当你们到了要出游的目的地,承接社把你们交给了地接社。就是当地的旅行社。这两家的关系,有可能是相互挂靠,名义上是同一家旅行社,也有可能是合作的。

8. 法国地接旅行社

谢谢诚邀!

在出镜游时,因为对当地的不熟悉,我们一般都会找旅行社,而如今,国内的旅行社也是越拉越多,那么出境游哪个旅行社好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了十大旅行社品牌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1、中国国旅CITS

中国旅游集团公司,成立于1954年,大型跨国旅游运营商,提供出境、国内跟团及自由行产品,以及机票、酒店、签证、旅游票务、旅游保险等综合旅游服务的集团公司。

中国国旅CITS,通过整合中国国旅参控股企业及理事会成员产品资源,为旅游者提供澳门、北京、成都、重庆、广州、海口、杭州、昆明、南宁、南京等53个城市出发的出境、国内跟团及自由行产品,以及机票、酒店、签证、旅游票务、旅游保险等综合旅游服务。

2、中旅总社CTS

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中国旅游集团公司旗下,始于1985年,从事出入境游、商务旅游、会议和奖励旅游、签证认证代办等业务,国内知名的综合性大型国际旅行社。

中国旅行社作为中国第一家旅行社,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由一家以接待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为主的旅行社,发展成为入境游、出境游、国内游、商务旅游、会议和奖励旅游、签证认证代办、航空票务多业并举,每年接待数百万中外游客的综合性大型国际旅行社。

目前,中旅总社旗下拥有遍及全国、延伸海外的100多家旅行社,在品牌实力、业务规模、服务品质等各方面均居于国内旅行社领先队营。

3、中青旅CYTS

创建于1997年,上市公司,旅行社十大品牌,专业的综合性旅游服务平台,致力于贯彻互联网+和旅游消费模式。

中青旅整合旗下专业旅游服务团队、优质旅游产品设计能力、旅游门店、签证、机票酒店等资源,以遨游网作为线上统一入口和整合平台,在互联网+和旅游消费升级的新时代,致力于带给用户更加便捷、活力、富有创意和个性化的旅行生活方式。

依托上市公司中青旅近40年的专业积累和行业领先优势,遨游网拥有享誉全国的中青旅国内外旅游服务网络和旅游服务资源,提供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多个出发城市、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旅游产品预订及度假服务。

中青旅遨游网在出境旅游 假、国内旅游度假、海岛旅游度假、签证服务、机票服务、酒店度假服务,境外当地玩乐等领域具有丰富线路及领先水平,尤其是欧美澳非等长线出境游、海岛自由行度假、目的地深度文化旅行、个性化定制旅行、签证及透明机票、一价全包式度假村及精品酒店、邮轮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4、春秋旅游

成立于1981年,旅行社十大品牌,上海市著名商标,主要从事旅游/航空/酒店预订/机票等业务的大型企业。

国内连锁经营、最多全资公司、最具规模的旅游批发商和包机批发商。拥有“贵族之旅”纯玩团、春之旅(中外宾客同车游)、自游人、爸妈之旅等多种特色旅游产品。

境内外41个全资分公司全国第一。在北京、广州、西安、沈阳和三亚等34个国内大中城市设有全资公司,境外有美国、加拿大、泰国、香港等7个境外全资公司。一百余个全资门店全国第一。每个全资公司大都有二至十个连锁店,在上海有五十个连锁店。四千余家旅游代理全国第一。在江浙地区有四百余个、全国有四千余个网络成员,使用春秋国旅自行研制开发的电脑系统销售春秋旅游产品,做到“散客天天发,一个人也能游天下”便利的散客即时预订服务。国内旅游业唯一的入网48小时必须收款理念。

5、广之旅

成立于1980年,旅行社十大品牌,华南旅游航母岭南集团旗下,华南地区规模较大、实力强、美誉度高的旅行社。

广之旅主要经营出境游、国内游、入境游等业务,同时兼营国际国内航空票务代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服务、旅游汽车出租、海外留学咨询、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业务。

目前,广之旅的销售网络已涵盖线下近400家营业厅,线下门店、分子公司与线上B2C网站、微商城、APP以及天猫旗舰店等第三方渠道共同构成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实体销售网络;同时还在马来西亚、香港、澳门、北京、云南、四川、湖南、喀什等地设有分支机构,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旗下智慧旅游服务平台“易起行ECWALK”全新上线,广之旅已实现全国多市场组团、多口岸出发、多个签证中心的网络布局,提供全球化、一体式的产品和服务。

6、康辉旅游

旅行社十大品牌,北京市著名商标,国内知名旅游及旅行综合服务商,全国大型旅行社集团企业,极具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旅游运营及服务商。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康辉旅行社总社)创建于1984年,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国大型旅行社集团企业之一,是北京“首旅集团”旗下专业化旅行社集团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北京设有33家门市,已在全国设有200余家以资本为纽带的子公司。日臻完善的网络化营销、接待体系和垂直管理模式在旅行社行业已形成独特的综合优势。遍及海内外的业务协作体系以及由近万名员工组成的优秀团队具备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的实力。

7、众信旅游

旅行社十大品牌,上市公司,集出境游批发、零售和商务会奖、移民置业、游学及留学海外教育、出境金融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

在20余年的不断发展中,众信旅游集团坚持从旅游服务向旅行服务发展的战略路径,业务由出境游拓展至“旅游+”出境服务,实现了各类业务间“用户+渠道+资源”的有效转化,初步构建了众信出境服务的大生态体系。

集团业务涵盖出境游批发、零售和商务会奖,以及“旅游+”的移民置业、游学及留学海外教育、出境金融等出境服务业务,从国内各主要出发地至全球各主要目的地,均 能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全方位出境游和出境服务。

8、锦江旅游

锦江国际集团旗下旅游业务,整合多个旅游公司组建而成,主要经营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国内规模较大的综合性旅游企业集团。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主营旅行社业务的上市公司,整合了原上海中国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上海华亭海外旅游公司、上海旅行社等上海最大、最知名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依托锦江国际集团的综合资源和优势,成为中国旅行社行业的龙头企业。

9、广东中旅

成立于1949年,国内较早开展港澳游和出境游的旅行社,以旅游为主业,从事旅行社及相关业务/商旅汽车客运/移民留学签证/旅游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企业。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广东中旅股份已发展成为在职员工1000余人,以旅游为主业,涵盖旅行社及相关业务、商旅汽车客运、移民留学签证、旅游投资管理四大板块的行业龙头旅游企业,年接待人数过百万人次,近二十年稳居国家百强旅行社全国前十和广东省前三甲。

广东中旅股份是广东省市公商务活动指定承办、接待单位,拥有以"广东中旅"注册设立的省内外连锁旅行社20家,门市部/点300多个,设立并运营英国、丹麦、挪威、希腊、西班牙、澳大利亚、加拿大、比利时、等8家签证申请中心;省市国际、国内大型活动的指定交通运输服务单位,拥有高级营运车辆300余台,经营旅游客运、企业班车、长途客运、空港快线和粤港澳直通车业务。

10、凯撒旅游caissa

创始于1993年德国,隶属海航集团,创新性地推出旅游体验店,国内知名的出境旅游服务商,从事出境旅游、国内旅游、会奖旅游、旅游电子商务等业务。

凯撒旅游是CATS(中国旅行社协会)会员、BTIA(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会员、PATA(亚太旅游组织)成员,是欧洲华人旅游业联合总会创始机构及会员,德国华商联合总会、德国中国商会、法兰克福中资企业协会、北威州中资企业协会(德国)会员,法国华人旅游协会、全法华人旅行社协会、法国中资企业协会会员,英国入境旅游协会会员,以及美国全国旅游协会、美国旅行商协会会员。经营范围包括出境旅游(许可证号:L-BJ-CJ00051)、国内旅游、会奖旅游、旅游电子商务等业务

9. 庐山地接旅行社

我国现行《旅游法》明确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不难看出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重要内容。

同时,《旅游法》也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综上,即便是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或是导游领队进行了处罚的 情况下,也不能免除对消费者的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要结合你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

  案例简介

  某广告公司准备组织本公司职员前往庐山度假,广告公司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广告公司要求旅游团必须住在庐山某饭店,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指旅行社)原因,致使甲方(指旅游者)不能成行,在旅游开始前5日至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在旅游开始前3日至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旅行社购买了赴庐山的火车票后,地接社告知组团社,客房已被全部预订,出发前3天组团社告知广告公司无法成行,广告公司要求组团社出具书面通知。组团社出具了“由于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客房,此团不能成行”书面告知书,并着手处理善后事宜。旅行社希望广告公司能够承担退火车票的损失,并承担20%的违约金;广告公司则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额预付款的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广告公司赔偿总团款30%的违约金。双方互不干相让,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广告公司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得到赔偿。

  一、法律规定

  1、《旅游法》第八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案例分析

  (一)旅行社的违约显而易见。在这起纠纷中,旅行社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必进行过多的讨论,因为旅行社必须为自己单方解除旅游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必须关注的焦点是,第一、旅行社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旅行社广告公司的分歧焦点所在,旅行社也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承担多少有不同的理解。第二、旅游者是否必须分担旅行社的退票损失。旅行社提出要求旅游者分担火车票费用,理由是旅行社买票就是为了准备旅游团队出行,旅行社产生了实际损失,旅游者理应承担。

  (二)对格式条款含义的理解。旅行社广告公司书面约定,“在旅游开始前5日至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在旅游开始前3日至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单纯从约定的内容看,旅行社和广告公司关于违约金支付的说法都有道理,但按照《旅行社条例》关于“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的规定,由于该旅游合同由旅行社提供,当旅行社和广告公司对格式条款的解释有争议,应当作出对广告公司有利的解释。按照如此解释,旅行社应当赔偿全额旅游团款30%的违约金。

  (三)如何认定违约金的高或低。通常情况下,只要旅行社广告公司签订旅游合同,包括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旅行社和广告公司都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对于旅游合同内容的改变,需要通过两种途径来解决:第一,双方的协商。不论是旅行社还是广告公司都可以对旅游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同意,可以对旅游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包 违约金的约定也是如此。第二,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比如案例中旅行社认为违约金过高,难以承受,在协商未果的前提下,旅行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降低违约金的支付。

  总之,由于是旅行社的工作失误,导致旅游团无法成行,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只能由旅行社承担。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车票被退掉不能归责于旅游团,在整个过程中旅游团没有过错,所以旅行社要求广告公司承担退票损失缺乏依据。除此之外,旅行社还要向广告公司承担全部团款30%的违约金。

旅行社跟消费者签订合同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旅游行程,任何人无权擅自变更。如果旅行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行程,则要跟消费者陈述理由,提出建议,在经过消费者同意后,旅行社才有权更改,否则擅自更改旅行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导游在未征得旅行社的同意下擅自更改行程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约定,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损失。由于导游是旅行社委派的,其行为是代表旅行社的职务行为,一切行为后果应由旅行社承担。如果导游的行为同时违反了有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则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由有关部门给予导游相应的处罚,但是如果只是旅行社单方面违约,则不能要求导游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合同法》

总之根据网友分析维权一定要留个证据,不然很难维权!希望能帮大家!

注意小心旅行社对合同违约事实予以承认,但对消费者主张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予接受,理由是旅行社已经将行程变更内容通过微信的方式通知到消费者,且行程的变更不影响旅游天数和游玩项目,滞留系台风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支出的费用,应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旅行社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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