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茶洞景点 湘西旅游景点

导读:湘西茶洞景点 湘西旅游景点 1. 湘西旅游景点 2. 湘西旅游景点介绍 3. 湘西旅游景点宣传文案 4. 湖南湘西旅游景点 5. 湘西旅游景点图片 6. 湘西旅游景点广告 7. 湘西旅游景点有哪些 8. 湘西旅游景点必去 9. 湘西旅游景点大全排名

1. 湘西旅游景点

凤凰古城,猛洞河漂流(永顺县),德夯苗寨(吉首市),芙蓉镇(永顺县)

边城古镇(花垣县),坐龙溪大峡谷和红石林(古丈县),里耶古镇(龙山县),八面山,感受土匪的霸道

老司城(永顺县),小溪森林(永顺县),洗车古镇(龙山县),浦市古镇(泸溪县)……

2. 湘西旅游景点介绍

湘西周边有很多经典,矮寨大桥,德夯苗寨,芙蓉镇古镇,凤凰古城,红石林风景区,坐龙峡风景区,老司城,古苗河风景区,墨戎苗寨,精准扶贫首倡地十八洞村,凤凰中华大熊猫城,猛洞河漂流,里耶古镇,吉凤山生龙欢乐世界,凤凰南方长城,边城茶峒景区,

3. 湘西旅游景点宣传文案

天门⼭因⾃然奇观天门洞⽽得名,因天门洞⽽蜚声世界,被⼈们誉为“湘西第⼀神⼭”、“武陵之魂”、和“张家界之魂”。天门⼭周围云雾缭绕,景⾊雄奇壮丽。

4. 湖南湘西旅游景点

吉首出发自驾游好去处

青山绿水环绕,有着古城的恬静之美,也可以感受到苗寨与众不同的风情,作为湘西的首府,吉首当之无愧。来到这里一定不能错过的景点有自然风光秀丽的,趁着放假,家人要跟着一起来吉首!

一、矮寨

地处湘西州府吉首西大门,距市区19公里,总面积25平方公里,处于武陵山脉中最精彩、最险峻、最梦幻的地段。矮寨奇观景区不仅山高谷深、崖陡壁峭、悬瀑流泉、林深路幽、仪态俨然,更有天桥(矮寨大桥)、天路(矮寨盘山公路)、天廊(矮寨悬崖玻璃栈道)、天台(天问台)缠绕于峻岭之颠、崖壁之侧。整个景区充分展示了由奇绝山水、异质人文、现代科技所构成的山与水、人与桥、雾霭与峡谷、田园与村落浑然、和谐的视觉与体验体系,构成人文与自然共生,壮丽与精巧同在的峡谷奇观。

矮寨奇观景区由矮寨大桥、矮寨悬崖玻璃栈道、德夯苗寨组成,玉泉溪游线、吉斗苗寨、天问台、流纱瀑布等知名观光景点以及大型实景晚会《山风鼓韵》组成,是一个集游览、观光、休闲、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景区,为游客提供了全新、立体视角解读湘西山水人文的功能。矮寨奇观景区欢迎您!

二、德夯苗寨

位于吉首市西郊24公里,面积580平方公里。这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是一颗天工巧的风景明珠!这个自成一体的德夯风景区内,溪流纵横,峡谷深壑,瀑布飞泻,群峰竞秀,古木奇花,珍禽异兽,苗族风景,皆在其中。

“德夯”为苗语,意为美丽的峡谷,距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市约24千米。这是一块神奇的土地,这里溪流纵横,峡谷深壑,瀑布飞泻,落差达216米的流纱瀑布,如白练凌空,似银纱悬壁。这里群峰竞秀,盘古峰海拔700多米,峰顶呈葫芦状,分大小两峰,绝壁千仞,天险难度,站立峰顶,方圆景色尽收眼底。这里有著名的公路奇观,这便是湘川公路上最险的关卡——矮寨天险,从山麓到山顶全长只有6千米,却转了13道弯,公路如白带盘旋于青山之上,车行路上,伸手可抓到窗外白絮般的云雾。

这里山势跌宕,绝壁高耸,峰林重叠,形成了许多断崖、石壁、瀑布、原始森林。区内溪河交错,四季如春,气候宜人,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自然风光秀丽迷人。自矮寨镇沿溪上行4公里至德夯苗寨,沿岸筒车、水辗、古渡、小舟,伴以苗家吊脚楼,一派田园诗情。九龙溪穿寨而过,四周山色清幽,悬崖如削。过

5. 湘西旅游景点图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十大著名旅游景点,主要选取当地知名的景点,热门好玩的景点进行综 参考推荐,主要包括:湘西州吉首市乾州古城景区,湘西州矮寨奇观旅游区,九龙溪流沙瀑布,湖南吉首峒河国家湿地公园,乾州文庙,湖南矮寨国家森林公园……等景点,希望对大家旅游出行有所帮助

6. 湘西旅游景点广告

每年的十二月十七日定为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日。

以下是我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级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确定的凤凰古城、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湘西边墙,下同)以及其它应当保护的地带。

第三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保护规划,全面负责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与凤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凤凰县城区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行使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第五条 州人民政府、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保护、维修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吸纳符合国家规定的拨款和社会资助。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维护资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专项用于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第六条 凡在保护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遵守本条例,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州人民政府、凤凰县人民政府对保护凤凰历史文化名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凤凰古城保护

第七条 凤凰古城分为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区域控制区。具体分区按照保护规划确定。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区域控制区设立明显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

第八条 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除经过审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任何新建、扩建活动。

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翻建,必须采取保留外壳、整修内部的保护措施,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其建筑风格、体量、色调必须保持明清时期的布局和风貌,修旧如旧。建筑物高度必须控制在二层以下,一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三米,二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五点六米,色调控制为黑、白、灰及灰褐色、原木色。

核心保护区内古建筑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使用人对古建筑维修改造的,应当按照保护维修规划和要求进行施工。维修资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申请适当补助。

风貌协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建筑风格应为木结构或小青砖墙,青瓦面坡屋顶,高度控制在二层以内,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六米,色调、体量和建筑风格应当与核心保护区风貌相协调。

区域控制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建筑风格必须与凤凰古城风貌相协调,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层以内,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八点五米。

第九条 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街道、巷道应保持原有的 视线走廊及空间尺度,严禁拓宽或缩小,商业街巷立面应当保持历史样式。

严禁占用道路、古井、沿街沿河空地及绿化地等公共活动场所。临街建筑物不得新开门窗,严禁使用防盗门、卷帘门、铝合金门窗、水泥花板等现代建筑设施和材料。

第十条 凤凰古城内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道路、水系和其它设施,需要进行保养、维修、改造、改建、新建的,应当根据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要求,按照保护管理等级分别由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方案,经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第十一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控制凤凰古城的商业过度开发,对古城内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适时发布鼓励或者限制经营的项目目录,重点发展具有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的无污染、无公害产业,合理安排古城内商品经营市场布局。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凤凰古城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推广应用低碳清洁能源。

第十三条 凤凰古城内应当加强垃圾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禁止乱丢垃圾。

第十四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域应成立专职消防队,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装备器材,承担凤凰古城的消防工作。

第十五条 凤凰古城内应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完善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凤凰县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公共活动场所、居住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六条 在凤凰古城内不得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运用音响设备叫卖;禁止设置与古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禁止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七条 在核心保护区内禁止除消防车、救护车以外的任何机动车辆通行,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八条 沱江水体保护区为长潭岗至官庄河段及护城河。

严格保护沱江水体及两岸风光,保持沱江沿线的景观视线通廊,保持河水洁净和水质卫生。

在沱江水体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行业;

(二)在水面上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三)向河道排放污水、倾倒固体废弃物;

(四)毒鱼、炸鱼、电鱼;

(五)兴办有污染的项目。

第十九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市排污管网,收集城市污水,建设集中处理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加强凤凰古城周边山体的保护,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做好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在保护规划划定的南华山、八角楼、喜鹊坡、奇峰寺、北园等周边山体保护范围内禁止葬坟、采石、取土、伐木等破坏植被、景观的行为,未经批准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章 黄丝桥古城和南方长城保护

第二十一条 黄丝桥古城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具体分区按照保护规划确定。

南方长城保护范围为凤凰县域内长城沿线城墙、关门、碉卡、哨台、屯堡及靖边关、亭子关等。

黄丝桥古城的保护参照本条例第二章凤凰古城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黄丝桥古城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南方长城沿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的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保护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 在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保 范围内严禁放炮、采石及从事有损墙体保护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四条 在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须经规划、建设、文物、环保、消防、旅游等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 规划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文化、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项规划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专项规划应当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格局和环境,并为合理利用创造条件;应当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划定历史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山水保护区、历史文化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者拒不执行已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公布的规划如需调整或者变更,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编制、修订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第二十八条 规划、建设、文化、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对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和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筑和设施,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逐步改造或者拆除。

第二十九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安装遮光篷、遮雨篷、太阳能、空调、空气源、阳光棚以及地上管线、计量装置等设施,应当与凤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相协调,并经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核准。

乱搭、乱牵、乱挂、乱晒等影响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拒不改正的,由执法局予以强制排除。

第三十条 凤凰古城内的室外噪音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执行,白天控制在55分贝以内,夜间控制在45分贝以内。需要在室外开展的公益性活动、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社区活动,组织者应当事先向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一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暴力、危险倾向的流浪乞讨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放养的家禽家畜、宠物,由执法局采取强制处置措施。

第三十二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一)不按照指定的地点经营的;

(二)利用各种形式追客拉客宰客的;

(三)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的;

(四)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有计划地实施保护工程。对历史建筑及其它重点民居、吊脚楼群、古树名木实行建档、挂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由执法局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申请强制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 条第二款规定,由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在凤凰古城区乱写乱画乱贴、乱丢垃圾、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的,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运用音响设备叫卖,设置与古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的,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局处以四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由凤凰县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十七条规定,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执法局会同工商、海事、畜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具有保护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湘西旅游景点有哪些

秦汉酉阳城旧址 王村古镇         王村是秦汉时期酉阳城旧址,是湘西著名古镇,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五代十国时,彭氏土司小王朝廷建于此,故名“王村”。是猛洞河风景区的南大门,铁路、公路、水运交通都很方便,王村依山傍水而建,老式民居翘角飞檐,景观独特,镇上既有青石板嵌成的五里长街,青砖砌成的古城墙,又有中华基督教协会福音堂临水而建的土家吊脚楼,南临酉水,西靠秀丽的群山,北有独特的石林,东侧对面山上还有西汉古墓群,著名电影《芙蓉镇》曾在这里拍摄,该镇也因此得名“芙蓉镇”。         古为湘西四大名镇之一。早在秦汗时期,既为酉阳县治,直至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土司彭福石迁都老司城,王村以前为土司古都。王村水运发达,上通黔川,下达鄂泸,故有“楚蜀通津”之誉。王村古镇古朴雅致、独具一格。那青石板铺就的五里长街,那依山傍街而立的土家民宅,叫人一见钟情,加之那纯朴的民风及浓郁的土家风情,就更让人留恋往返。         著名导演谢晋等在王村拍摄了电影《芙蓉镇》,使王村炽声中外。游人在这里不仅可以领略到土家古镇的风光风情及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溪州铜柱”的风采,还可以观赏《芙蓉镇》的拍摄现场,品尝《芙蓉镇》中那香喷喷的米豆腐。         王村镇旅游资源以山,水,瀑,古街,古建筑为主要特色。境内有神奇险秀的猛洞河,有鳞次栉比的土家吊脚楼群,有曲折迂回的五里五里青石板街,有刻古铭史的千年铜术,还有“天下第一漂”及平湖游等旅游项目。其附近还有“瀑布惊雷”,“平桥晚眺”,“澄潭映月”,“松林晴雨”,“龙洞烟雨”,“天生石指”,“梧桐夜雨”,“楚蜀通津”等八幅迷人的风景。     十六夜,2009-08-25 09:02:38  边城茶峒 边城——茶峒地处渝、湘、黔三省交界,的确是名副其实的边城,可“茶峒”更名为“边城”大概还是因为沈从文先生当年《边城》故事的缘由吧。         眼前,就是那个少年时因文字故事明明隐隐在心的边城。岁 的云烟氤氲之中,细想那些世事里命运的不测,那些历练下看似必然的定数,当那些感情的千丝万缕弥漫开来的时候总让人生出清晰的感伤和淡淡的忧郁。而那个翠翠的故事,总凄清得不忍揣测,那样的结局依然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青年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有着月下唱情歌民风的边城古镇,如今早已不似想象里的清新纯朴,往来的交通已经有着平整的道路和桥梁,那些从前商旅渡口的热闹早已经留在了逝去的时光里。一条街道,与路过的许多的山区小镇并无什么差别,而翠翠已经被开发成一座收费的旅游小岛,那洁白的雕塑木纳地矗立在对岸,当地人的招揽生意却让心里遗留的旧调牵挂骤然变味,没有了去泛舟游览的兴致。     十六夜,2009-08-25 09:05:44  里耶古镇 一条铺满青石板的石板路通向过去,红漆褪尽的吊脚楼,一级级长满青苔的石台阶,以及那古老而神秘的秦简,石墓,像一册弥漫古典的线装书,记录着古镇的变迁,兴衰。         循着一位饱经沧桑且有着银白长须飘逸的老者指引,独步在充满古色古香沉淀着深厚文化底蕴的里耶古镇小巷里,感受着历史的沧桑,寻觅着历史的遗迹:青砖的色泽,木制的廊柱,独特的吊脚楼建筑已在雪雨风霜侵蚀中陈旧。从遥远的远处飘来的打镏子声响以及梯玛神歌的声音,荡涤在古镇的上空,把我的思绪拉回到2000年以前的迁陵。然而现在生活在着里的里耶人们,已经无法越过茫茫时空感受祖先们的生活空间,着里的纯朴,安逸,平和也丝毫显现不出着里2200年以前曾经是金戈铁马辽车那爻大战的重要战场。以现在的经济和偏远的地理位置也不敢想象着里还藏有中国目前发现量最大的秦简及我过最早的书信实物及最早的乘法口诀表。时间是神秘的,它能隐匿,破坏,也能向人们叙说。         “里耶”是土家族的语言,代表“拖土”的意思,也就是土家族的先民们在这里由渔猎转向农业垦殖而得其名。作为湘西四大镇之一,里耶不仅战国时期是楚秦等国相继开发,对峙,征战的前沿地带,更是历史上民族生息,杂处,繁衍之地。在18世纪时,里耶便拥有大型的墟场,码头,还有势力雄厚的大商会,聚集在这里的大小商船就有200余艘,繁华的商业使得里耶曾一度有“小南京”之誉。然而,这一切都归功于穿城而过的酉水河,因为它扼守着湖南入川这条水路的交通要道。    放眼望去,一条悠悠的酉水河穿过小镇忧忧的流过,昔日水草涧边生,船只繁华处的渡口如今已架起了里耶大桥。然而至今仍然有行人愿意从桥小渡过。那摇船的少女仍在桥下固守着风雨,是在收获“鱼跃黄昏下”的奇妙美景?还是遥想着“长亭外,古道边”的蜀汉秦音?抑或是在追寻着一个梦?酉水河依然静静的流着,仿佛在咀嚼着小镇千古不变的历史传说与歌谣!     十六夜,2009-08-25 09:09:40  “小南京”泸溪浦市    从湖南吉首市泸溪县城白沙镇沿江而上20公里处,便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著名的“四大名镇”之一——浦市镇。浦市镇位于该县东南部,沅水西岸,与怀化地区辰溪县隔江相望,全镇面积238.68平方公里,人口约6万。    该镇西北山峦重叠,中部丘陵起伏,至沅水河畔才地势平坦。丘陵、平原各占份五分之二。         由于水路交通发达,历史上浦市商贸、文化就极其繁荣。自明清时期至民国年间,在这不到两平方公里的古镇里,修建了三条商贸古街、六座古戏楼、十三省会馆、二十多 货运码头、四十五条巷弄、五十多家封火墙窖字屋、七十二座寺庙道观、九十多个作坊。因商贸交流、文化融汇,故有“小南京”之美誉。         在交通便利、商贾云集、财物聚敛的背景下,高大气魄、布局对称、雕刻精美、古朴典雅、结构紧凑、功能齐全的浦市民居逐渐得以成熟和完善。

8. 湘西旅游景点必去

十里画廊天门山上点将台杨家寨山清水秀金鞭溪:古香古色芙蓉镇水清魚鲜的猛洞河希奇古怪令人惊叹不已的黄龙洞

9. 湘西旅游景点大全排名

1、凤凰古城,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西南部,是湖南十大文化遗产之一。曾被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称赞为中国最美丽的小城,与云南丽江古城、山西平遥古城媲美,享有“北平遥,南凤凰”之美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AAAA级景区。

2、芙蓉镇,挂在瀑布上的千年古镇。本名王村,是一个拥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镇,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的永顺县,与龙山里耶镇、泸溪浦市镇、花垣茶峒镇并称湘西四大名镇,又有酉阳雄镇、“小南京”之美誉。

3、德夯,位于吉首市西郊24公里处,是一颗天工巧的风景明珠!这个自成一体的德夯风景区内,溪流纵横,峡谷深壑,瀑布飞泻,群峰竞秀,古木奇花,珍禽异兽,苗族风景,皆在其中。那200多米高的统纱瀑布,400米深的玉泉门峡谷,500多米高的天险盘古峰,还有那人迹末至的原始次森林,古朴优雅的苗家风景,无不千姿百态,气象万千,令人叹为观止!“德夯”,为苗语,意为美丽的峡谷。在这里,巨大的奇峡就有六七条,小小峡谷处处皆是。在地学上,被称为是一个高山台地边缘的岩溶峡谷、隘谷和嶂谷地貌。因此神奇而深壑的峡谷成为德夯自然景观的特色。

4、乾州古城,位于吉首市人民东路东门巷1号,这里可以让你体验到奇特的苗族风情,感悟厚重的边地文化。古城内有小桥、流水、人家之称的胡家塘,是这里的池塘水源之地。明清建筑保存较为完好,粉墙黛瓦、飞檐翘脊、别具一格。

5、猛洞河,因“山猛似虎,水急如龙,洞穴奇多”而得名。“张家界看山,猛洞河玩水”已是湖南湘西旅游精髓。猛洞河水量丰富,河流坡降大,水急滩多浪奇,高大的峭壁直插水面,两岸并相靠拢,形成幽深的峡谷景观。沿河两岸古木苍天,苍翠欲滴,奇石错落,流泉飞瀑随处可见,下游一路水碧山青,风光秀丽,野猴成群,溶洞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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