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景点相关文章 湘西旅游景点
导读:湘西景点相关文章 湘西旅游景点 1. 湘西旅游景点 2. 湘西旅游景点有哪些 3. 湘西旅游景点大全排名 4. 湘西旅游景点介绍 5. 湘西旅游景点必去 6. 湘西旅游景点宣传文案 7. 湘西旅游景点图片 8. 湘西旅游景点地图高清版 9. 湖南湘西旅游景点 10. 国庆节湘西旅游景点
1. 湘西旅游景点
湘西州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神秘湘西,天下凤凰;沅水明珠,画里泸溪;品古丈毛尖,游茶香古丈;"芙蓉”花开,“双世”度假来永顺;酉水明珠,黄金茶城看保靖;登高逐云,满目胜景在龙山。首倡之地,世界“边城”观花垣。湘西十大热门景点,凤凰古城、猛洞河漂流、芙蓉古镇、湘西矮寨奇观旅游景区、吉首乾州古城景区、古丈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凤凰奇梁洞景区、边城花垣茶峒景区、浦市古镇景区、乌龙山景区。
2. 湘西旅游景点有哪些
湘西周边有很多经典,矮寨大桥,德夯苗寨,芙蓉镇古镇,凤凰古城,红石林风景区,坐龙峡风景区,老司城,古苗河风景区,墨戎苗寨,精准扶贫首倡地十八洞村,凤凰中华大熊猫城,猛洞河漂流,里耶古镇,吉凤山生龙欢乐世界,凤凰南方长城,边城茶峒景区,
3. 湘西旅游景点大全排名
1、凤凰古城推荐理由:“中国最美丽的小城”, 在沱江上泛舟,观赏江边古朴、富有苗族特色的吊脚楼2、沱江推荐理由:凤凰古城的母亲河,两边是百年历史的苗家吊脚楼,沿途有跳岩、虹桥等景点3、虹桥推荐理由:是凤凰古镇中观赏、摄影的最佳地之一,更是游客购物的好去处4、沱江跳岩推荐理由:凤凰古城的标志性景点之一,跳岩的中段是拍摄沱江美景的最佳取景点5、沱江吊脚楼推荐理由:极富浓郁苗族建筑特色的古建筑群之一,也是中国规模最大的吊脚楼群6、芙蓉镇景区推荐理由:一座土家族古镇,因刘晓庆、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此拍摄而闻名7、湘西州凤凰古城景区-沈从文故居8、矮寨大桥推荐理由:位于吉首通往德夯的公路上,破世界多项纪录的特大悬索桥,堪称工程奇迹。
9、万名塔推荐理由:挺拔秀丽地立于沱江之畔,倒影映入沱江碧波之中,格外秀气动人10、德夯苗寨
4. 湘西旅游景点介绍
湘西好玩的有凤凰古城、猛洞河、芙蓉镇、茶峒。推荐凤凰古城。1、凤凰古城 凤凰古城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历经300年风雨沧桑,古貌犹存。现东门城楼和北门城楼尚在。城内青石板街道,江边木结构吊脚楼,以及朝阳宫、天王庙、万寿宫、大成殿等建筑,无不具古城特色。凤凰分为新旧两个城区,老城区集中了凤凰大多数的古老建筑,是凤凰县的核心景区,值得细细品味。 凤凰古城现有文物古建筑68处,古遗址116 处,明清两代特色民居建筑120多栋。还有明清石板古街道20多条。保存完好的唐朝旧县治黄丝桥古城是中国保存最完整的石头城之一。始建于明朝万历年间的中国南方长城——“湘西边墙”,成为国际国内关注的焦点。 2、猛洞河 青砖碎瓦,敲响的是苍远历史的回音;碧水河谷,激荡的是野性火辣的山歌;荒野莽原,摇曳的是原始古朴的舞步。瑰丽的自然风光与浓郁的民俗风情相得益彰的巧妙结合,使猛洞河景区的资源价值独步天下。 猛洞河风景区,位于距张家界西南端80多公里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地跨永顺和古丈两县,总面积255平方公里。由猛洞河漂流、王村、不二门、老司城四部分组成。是一个集山势、水色和珍稀植物于一体,汇古镇风貌、山野情趣为一色的水道旅游胜地。3、芙蓉镇 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因小说《芙蓉镇》改编的同名电影《芙蓉镇》在此拍摄而得名。芙蓉镇是一座具有两千年历史的古镇,位于酉水之滨,距县城51公里。原为西汉酉阳县治所,因得酉水舟楫之便,上通川黔,下达洞庭,自古为永顺通商口岸,素有“楚蜀通津”之称。享有酉阳雄镇 、湘西“四大名镇”、“小南京”之美誉。 芙蓉镇不仅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千年古镇,也是融自然景色与古朴的民族风情为一体的旅游胜地,又是猛洞河风景区的门户、一个寻幽访古的最佳景点。四周是青山绿水,镇区内是曲折幽深的大街小巷,临水依依的土家吊脚木楼以及青石板铺就的五里长街,处处透析着淳厚古朴的土家族民风民俗,让游人至此赞不绝口,留连忘返。4、茶峒 茶峒地处湘西州花垣县西北边境,距县城25公里;位于湘、黔、渝三省(市)交界处,始建于嘉庆八年(1803 年);有“一脚踏三省”之称,属湘西的四大名镇之一。解放前,山城雄峙,城垣逶迤,河水悠悠,青石道整洁风雅;吊脚楼古色古香,白塔 耸立,古渡摆舟,如诗如画。诗云:“边城胜景令人醉,疑是身在画中游。”著名的文学大师沈从文先生以茶峒为背景,写出他的代表作《边城》,从此边城驰名中外。解放后,城垣、白塔虽毁,但古风依存,又新修楼房和大桥等建筑,为边城茶峒增添新景;《连心坝》、《边城》 等影片,均在茶峒拍摄外景。许多慕名探访者踏青石古道,登水边吊脚楼,听月下渔歌,寻觅白塔、石碾和船夫的坟;回味那美丽动人的故事 。
5. 湘西旅游景点必去
湘西有凤凰古城、芙蓉镇、里耶古镇、矮寨大桥等网红景点。
6. 湘西旅游景点宣传文案
(2004年2月2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011年2月25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2011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2011年10月13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公布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级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确定的凤凰古城、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湘西边墙,下同)以及其它应当保护的地带。
第三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保护规划,全面负责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与凤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凤凰县城区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行使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第五条 州人民政府、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保护、维修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吸纳符合国家规定的拨款和社会资助。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维护资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专项用于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第六条 凡在保护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遵守本条例,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州人民政府、凤凰县人民政府对保护凤凰历史文化名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凤凰古城保护
第七条 凤凰古城分为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区域控制区 具体分区按照保护规划确定。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区域控制区设立明显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
第八条 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除经过审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任何新建、扩建活动。
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翻建,必须采取保留外壳、整修内部的保护措施,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其建筑风格、体量、色调必须保持明清时期的布局和风貌,修旧如旧。建筑物高度必须控制在二层以下,一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三米,二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五点六米,色调控制为黑、白、灰及灰褐色、原木色。
核心保护区内古建筑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使用人对古建筑维修改造的,应当按照保护维修规划和要求进行施工。维修资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申请适当补助。
风貌协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建筑风格应为木结构或小青砖墙,青瓦面坡屋顶,高度控制在二层以内,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六米,色调、体量和建筑风格应当与核心保护区风貌相协调。
区域控制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建筑风格必须与凤凰古城风貌相协调,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层以内,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八点五米。
第九条 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街道、巷道应保持原有的视线走廊及空间尺度,严禁拓宽或缩小,商业街巷立面应当保持历史样式。
严禁占用道路、古井、沿街沿河空地及绿化地等公共活动场所。临街建筑物不得新开门窗,严禁使用防盗门、卷帘门、铝合金门窗、水泥花板等现代建筑设施和材料。
第十条 凤凰古城内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道路、水系和其它设施,需要进行保养、维修、改造、改建、新建的,应当根据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要求,按照保护管理等级分别由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方案,经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第十一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控制凤凰古城的商业过度开发,对古城内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适时发布鼓励或者限制经营的项目目录,重点发展具有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的无污染、无公害产业,合理安排古城内商品经营市场布局。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凤凰古城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推广应用低碳清洁能源。
第十三条 凤凰古城内应当加强垃圾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禁止乱丢垃圾。
第十四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域应成立专职消防队,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装备器材,承担凤凰古城的消防工作。
第十五条 凤凰古城内应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完善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凤凰县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公共活动场所、居住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六条 在凤凰古城内不得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运用音响设备叫卖;禁止设置与古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禁止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七条 在核心保护区内禁止除消防车、救护车以外的任何机动车辆通行,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八条 沱江水体保护区为长潭岗至官庄河段及护城河。
严格保护沱江水体及两岸风光,保持沱江沿 的景观视线通廊,保持河水洁净和水质卫生。
在沱江水体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行业;
(二)在水面上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三)向河道排放污水、倾倒固体废弃物;
(四)毒鱼、炸鱼、电鱼;
(五)兴办有污染的项目。
第十九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市排污管网,收集城市污水,建设集中处理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加强凤凰古城周边山体的保护,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做好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在保护规划划定的南华山、八角楼、喜鹊坡、奇峰寺、北园等周边山体保护范围内禁止葬坟、采石、取土、伐木等破坏植被、景观的行为,未经批准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章 黄丝桥古城和南方长城保护
第二十一条 黄丝桥古城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具体分区按照保护规划确定。
南方长城保护范围为凤凰县域内长城沿线城墙、关门、碉卡、哨台、屯堡及靖边关、亭子关等。
黄丝桥古城的保护参照本条例第二章凤凰古城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黄丝桥古城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南方长城沿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的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保护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 在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保护范围内严禁放炮、采石及从事有损墙体保护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四条 在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须经规划、建设、文物、环保、消防、旅游等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 规划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文化、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项规划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专项规划应当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格局和环境,并为合理利用创造条件;应当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划定历史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山水保护区、历史文化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者拒不执行已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公布的规划如需调整或者变更,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编制、修订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第二十八条 规划、建设、文化、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对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和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筑和设施,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逐步改造或者拆除。
第二十九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安装遮光篷、遮雨篷、太阳能、空调、空气源、阳光棚以及地上管线、计量装置等设施,应当与凤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相协调,并经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核准。
乱搭、乱牵、乱挂、乱晒等影响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拒不改正的,由执法局予以强制排除。
第三十条 凤凰古城内的室外噪音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执行,白天控制在55分贝以内,夜间控制在45分贝以内。 需要在室外开展的公益性活动、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社区活动,组织者应当事先向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一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暴力、危险倾向的流浪乞讨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放养的家禽家畜、宠物,由执法局采取强制处置措施。
第三十二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一)不按照指定的地点经营的;
(二)利用各种形式追客拉客宰客的;
(三)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的;
(四)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有计划地实施保护工程。对历史建筑及其它重点民居、吊脚楼群、古树名木实行建档、挂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由执法局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申请强制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由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在凤凰古城区乱写乱画乱贴、乱丢垃圾、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的,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运用音响设备叫卖,设置与古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的,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局处以四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由凤凰县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十七条规定,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执法局会同工商、海事、畜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具有保护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按照《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每年的十二月十七日定为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日。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7. 湘西旅游景点图片
湘西是个被上帝宠坏了的地方!
她位于武陵山脉的腹地,山川交错、景色秀丽,有着数不清的溶洞、峡谷。湘西给人的印象,就如同沈从文笔下的翠翠,轻柔曼妙,舒逸盎然
。这里是苗族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区,苗家的吊脚楼和一条条青石板的小道, 这里散发着古朴的味道。上帝把最宜人的气候、最清新的空气,最和煦的阳光、最湛蓝的河水、最柔和的草地、最秀美的山川、最风情万种的少数民族,都赐予了这片古老而又神秘的地方
没有人不为这里的美景所动容,没有人来一次就匆匆离开,北纬28度,中国湖南最西端。湘西是地球上迷人的风景地带。
以下就是为您推荐的几个必游的地方,希望能帮到您:
1、凤凰古城
提到湘西,首先想到的地方就是凤凰
她有着“中国最美的小城”之誉和“画乡”的美称
凤凰之美,不仅在于水乡的温婉风光
更在于沈从文笔下诗意的《边城》
凤凰美丽安逸,古风淳朴
如今除了沱江、吊脚楼
和“翠翠”一般美丽的苗族少女
更多了咖啡和酒杯
逐渐成为文艺青年们浪漫邂逅之地
2、湄江
湄江风景秀丽、山水奇特
既有山水美景、洞石奇观
又有飞瀑流泉、悬崖峭壁
湄水蜿蜒崇山峻岭之间
似玉带轻扬
清澈透明、静影沉壁
两岸高峰耸立、怪石嶙峋
3、古丈红石林
奇峰石林色彩鲜艳、造型优美
有峡谷、溪流、清泉
如织毯样的草坪、古老的紫藤花
与石林相得益彰,宛如一个天然的园林
而禇红色的石峰有的如驼峰突起
有的如骏马奔腾
还有各种石墙、石洞、飞来石、天生桥等景色
神奇的红石林,神奇的丹霞地貌
身披晚霞,霞光万丈
4、崀山
崀山景美
在于完美代表了中国之丹霞地貌
扶夷江水碧蓝清透
山野深红浅红,四季变化,色之冷暖
崀山长情,在于艾青短诗
“为什么我眼中噙满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崀山雅致,在于青瓦白墙
小桥流水的古式民居依山而建
丹崖、青山、遗址、农舍巧妙地结合
辉映成趣,相互衬托出一幅完整的自然画卷
5、坐龙峡
坐龙峡有“中南第一奇峡”的美誉
集俏、隐、幽、旷、奇、险、古、拙于一体
奇绝秀险的自然景观
加之撩人心神的土家风情
坐龙峡将以多重的感受迎接每位游人的到来
粗朴的板栗木栈道
让你零距离的亲近那一潭碧幽
精巧的跳墩让你媳戏流泉、触感溪瀑
原质的石坎道让你不得不调动全部的身心力量
悉心攀援、感悟峡谷
有惊无险的铁梯让你伴着脚下轰鸣的溪水
在惊怵中体味一份快慰
6、芙蓉镇
大瀑布穿镇而过
让这里显得别有洞天
也正是因此
芙蓉镇被称为是“挂在瀑布上的千年古镇”
芙蓉镇三面环水
寻幽访古,自然古朴
五里石板街衔水沿山蜿蜒而上
土家吊脚楼悬崖临水鳞次栉比而建
7、茶峒
山城雄峙,城垣逶迤,河水悠悠
青石道整洁风雅,吊脚楼古色古香
白塔耸立,古渡摆舟,如诗如画
许多人因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慕名而来
寻觅白塔、石碾和船夫的坟
踏青石古道
登水边吊脚楼听月光下飘来的渔歌
回味那美丽动人的故事
8、德夯
德夯山势跌宕,绝壁高耸,峰林重叠
区内溪河交错,四季如春
自然风光十分秀丽迷人
有“小张家界”之美称
这里峰峦环抱,风景优美
民风古朴,民居独特
小溪河旁,成千上万大大小小的筒车
吱吱攸攸地转动
构建了一幅美丽的田园风光
没有人不为这里的美景所动容
没有人来一次就匆匆离开
无论你来或不来
湘西就以小家碧玉的姿态
在那里等你
8. 湘西旅游景点地图高清版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湖南省唯一一个民族自治地区,辖一市七县(吉首市、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东与张家界、桑植县及怀化沅陵县接壤,南与怀化麻阳苗族自治县搭界,西与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及重庆市秀山县相邻,北与湖北省来凤县比邻。
湘西自治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辖区内有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县,2015年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州内人文古迹众多,老司城及其周边有大量的自然及人文景观遗迹。湘西也是武陵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同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计划政策,是单列的三个地级行政区享受相关政策的地区之一。2018年10月,获得“2018年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2021年1月29日,入选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2020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名单,好客的湘西人民欢迎五湖四海的朋友来湘西做客、游览。
9. 湖南湘西旅游景点
湘西旅游必去景点:
1.张家界,张家界有很多旅游景点的,有森林公园,天门山,还有黄龙洞,前两年还增加了个大峡谷,可以蹦极的好像是。张家界交通也很便利,如果去湘西的话可以着重考虑。
2.凤凰古城,那里有原滋原味的吊脚楼,有潺潺的沱江,还有很多古时候的建筑,概括来说就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小城。虽然有些被商业化了,但总的来说还是值得一去的。
3.芙蓉镇,芙蓉镇因古华的小说和刘晓庆的电影而得名,和凤凰差不多,不过芙蓉镇要小一些,但是有不一样的韵味,芙蓉镇有条小瀑布还是不错的。想到的就差不多这些,其实可以从张家界出发,途径芙蓉镇――凤凰――吉首――怀化。也可以从怀化出发,从张家界回去,现在这条线路交通很方便的,怀化也有很多可以游玩的地方,吉首还有德夯苗寨啊!希望你玩的开心。
10. 国庆节湘西旅游景点
答:长沙火宫殿(坡子街总店)举办2021国庆庙会活动。
本次庙会旨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活动现场,来自湘西大山深处的茅古斯文化传播团体带来了最具湘西特色的民俗文化表演,既有“迎宾鼓”“打溜子”“女儿会”“茅古斯”等精彩的非遗节目供大家欣赏,也有“拦门酒”“摆手舞”等互动环节邀游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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