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乡关于农民工创业有哪些扶植政策
湖南湘乡市政府对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学员制定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来源:湖南省农业厅科教处 作者:吴易雄 发布时间:2008-12-9 17:03:00 浏览次数:54次 此信息由 shizitongxin 志愿者发布 [提要] 本网讯为鼓励农村青年致富创业,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湘乡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申报意见,市政府对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制订了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一是建立农村… 本网讯 为鼓励农村青年致富创业,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湘乡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申报意见,市政府对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制订了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一是建立农村实用人才登记管理制度。对全市参加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农村实用人才进行统计和整理归档,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库,进行统一管理和科技培训。 二是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自主创业绿卡制度。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兴办经济实体,扶持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在用地、创业、科技立项、协调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1、湘乡市农业发展银行和湘乡市村镇银行对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实行优先立项贷款支持,贷款额度2万~500万不等。泉塘镇新田村创业学员朱加良“湘之椿”有限公司已在农发行立项要求贷款500万,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 2、对农村实用人才林业方面的创业项目,如低产油茶林改造、油菜林开发、退耕还林等,由创业学员出具申请报告,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办公室审核,报湘乡市国土局和湘乡市林业局审批,优先立项实行补贴和扶持,荒山土地平整每亩补贴2000元,油菜林开发每亩600元,退耕还林每亩补贴500元。 3、湘乡市政府和市畜牧局对创业学员牲猪和家禽规模养殖项目优先立项实行奖励和补贴。 4、创业学员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优先予以立项补贴和奖励,由创业人出具申报材料,市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考察审核,报市农经局和市政府审批,优先列入全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补贴和奖励范围。创业学员泉塘镇花屋村洪永贵组织成立的花屋红提种植经济合作组织,山枣镇新辉村陈再乾组织成立的山枣食用菌协会,都已列入奖励和补贴范围。 三是实行农村实用人才优先录用制度。对取得新型农民培训结业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的人才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的实用人才,在村、乡录用干部上优先考虑。 四是建立年度表彰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农村致富带头人表彰活动,对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做贡献较大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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