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区别与联系,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吗?什么是“农户自留地”?

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区别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范围不同。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二、性质不同。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转让限制不同。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宅基地转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间进行。
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留地
百度百科-宅基地
百度百科--农村建设用地

农村土地、宅基地都确权值钱了,有些农户既没土地也没宅基地该怎么办? 宅基地

农村土地、宅基地都确权值钱了,有些农户既没土地也没宅基地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无地农民最为关切的问题。不知道偏远地区的农民怎么想,在近郊区,在经常被征地的农村,土地对他们来说,这就是金钱。有地的农民,一旦土地被征收,也许一夜就成了富翁,无地农民能不着急吗?

我国农村的土地从80年代初期分田到户,96年二次承包,政策是“大稳定、小调整、生不增、死不减”,至今已近40年,这个期间的新生人口,基本没有土地。当然,农民如今依赖土地生存的人已经很少,但在近效区被征用土地的农村,土地就是金钱,寸土如金。有土地的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可以拿到赔偿款,没有土地的农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在农村由此也演生岀一些矛盾。相比之下,都觉得不尽合理,可始终没有能解决的方法。

今天也是借题发挥,想把这个问题提岀来,希望有识之士能发表高见或找到真正解决的方法。

现在农村没有预留的机动土地,没有能开垦的土地,因为征地赔偿,农民也已经不再外迁户口,人多地少的矛盾愈加加突出。如果能一下子把全村占完,这样也可以解决问题,可以用空闲地来抵补。眼下是占谁家的土地就赔偿给谁家,所以没有土地的农民就眼看着干着急。

你好!

农村土地、宅基地都确权值钱了,有些农户既没土地也没宅基地该怎么办?我们都知道,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是拥有使用权,但是土地又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所以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基本利益,对农村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经过确权登记过的土地,土地权属更加明确,避免的土地纠纷,对那些落户城市,不愿意继续耕种的土地,可以选择自愿有偿退出或者将土地流转,出租等获取土地收益,也提高可了农村土地使用效率,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准确的说,农村的土地经过确权后,确实都值钱了!

那有些农户既没土地也没有宅基地该怎么办呢?为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国家将土地二次承包到期期间2027年,再次延长30年,期间不做调整,更改!也就是说,没有土地的农民在2057年之前,想通过村集体重新分配土地几乎是不可能了!虽然不可能从新分配,但是对于村里的宅基地,只要户口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是符合“一户一宅”的相关政策,是可以免费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的,也可通过流转的方式获取!

而承包地的话,现在大部分农村的土地承包基本已经定型,没有地在分了,没有地想耕种的农民可以选择流转,出租土地种植,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村里回收上来的无户地,或者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的土地以及个别农村预留的机动地,预留地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注下我,谢谢!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首先要告诉你,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咱们农民个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也就是说宅基地不是咱个人的东西,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咱说了不算,所以宅基地不能继承。

但是在现实生活的农村中,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咱农民个人出资盖建的。那么,这时候咱这些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中地随房走的条例,咱就拥有了对集体分配给咱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一旦房产需要继承,那么继承人就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对宅基地进行使用 ,而不是继承宅基地。

不过在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上和继承房屋所有权的政策上有所严控,严格控制一户多宅,提倡一户一宅节约用地。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能享有对房屋永久性的继承,也就是说户口不在本村或是户口在本村,但手中有多处住宅的人,对继承过来的房屋只能修缮不可买卖或从新翻建。修缮的使用权直至房屋破旧的无法在加以修改自然坍塌为止,宅基地也就被集体组织收回。另一方面是继承人属于农村集体成员,而且也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标准,那么,这种继承过来的房屋就有对宅基地有永久性的使用权和居住权,可以将房屋确权到自己名下,可以对房屋进行翻新和买卖。

那么对于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续耕种呢?对于个人承包了土地也是和宅基地一样的性质,耕地和宅基地一样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我们都只有使用权和承包权,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

所以对于个人承包的土地儿女有没有继承继续耕种的权利,那就要看承包土地确权时,儿女的户口是否在农村是否和你在一起,如果当时儿女和你都在一个户头上,那么你承包的土地你的儿女有权继续耕种,也就是说只要儿女户口还在农村,就有权继续耕种你承包的土地。但是如果在土地确权时,儿女户口不在农村,那么你承包的土地虽然在二轮土地承包确权延长年限为30年,但,一旦承包人去世,那么所承包的土地非农户口的儿女是不可继承继续耕种的,承包的土地将会被集体收回。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题主的这个问题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宅基地用地问题,一个是承包地的问题,我们也分两个不分做一个回答。

一、农村宅基地能不能能不能继承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建设用地,只有农村身份符合宅基使用条件的村民,才可以使用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权属决定了其和农户其他财产不同,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村民只是依法使用建设自己的房屋,不能和其他私人财产一样随意处置,因为农户没有处置的权利。

宅基地不是农户的私人财产,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按照规定,现宅基地登记使用人去世以后,宅基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使用(依法继续使用,不是继承)。而户口迁出农村的,父母去世以后,依法继承父母的房屋,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可以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

二、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不能继续耕种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是家庭联产承包,所有的家庭成员都享有同等的承包地份额,而且,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在家里老人去世以后,其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包括子女。当然,这个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属于同一个户口薄。如果子女户口分出,只可以继承老人承包地的收益,无法继续承包耕种老人的承包地。

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否合法?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宅基地

现在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宅基地管理办法的,“一户多宅”就是不合法的,实际上,在农村只要有户口就能分得到一套宅基地的话,是既合情合理,又完全可以保证每户人家都有宅基地,都有房屋住的,在我东北老家的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每户人家也都是只有一套宅基地的,也都够一家人用的,如果说每户再给一套宅基地的话,那完全就是多余的,也没有谁会要那多余的一套宅基地的,因为既使给你一套宅基地,你还有闲钱在那多余的宅基地上盖一套闲置的住房吗?就算你有钱,就算你盖了房,你的房屋如果不住人的话,几年时间,你的这套闲置的房子也就成了旧房子了,甚至也会破损的!现在的农村,最多一家也就是祖孙三代6口人,一般的人家也就二代4口人,不管是6口人,还是4口人,有一套宅基地就可以了,有一套住房也就够住的了,如果儿子娶媳妇感觉到房子不够住了,那就分户,分了户之后,就可以申请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了,宅基地申请下来,就可以盖房子了,而且申请一户一宅宅基地的手续很简单的,现在一说到农村的房屋问题,就会有很多人说农村现在闲置房太多了,都进城买房了,或者随着在城市里生活的子女进城了,可是一说到宅基地的问题,又有很多人非要说一户一宅宅基地不合理了,好像只有二套或者二套以上的宅基地才合理,现在一户一宅,一户一套住房都够用,就是给你二套宅基地,给你三套宅基地,你有钱在你那多余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吗?说到老家的宅基地继承的问题,国家有明确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不是私有的,集体的宅基地个人是不能继承的,虽然你老家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的房屋你是可以继承的,你继承了农村老家的房屋,你也可以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而不是继承权的,而当你农村老家的房屋破损的话,是不可以重新翻盖的,也就是说,当你农村老家的房屋破损倒塌之时,你的可以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就结束了,村集体就会把你农村老家的宅基地收回去的!最后总结,一户多宅不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否合法?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关于这个问题,我要分两部份回答,

现在我们农村很多地方存在一户多宅的老问题,因为自己开始有老房屋,最后自己挣了钱,又在别的地方或者老宅基地旁边,又从新盖一幢新房,所以造成了一户多宅,有的老宅基地是合法审批,但从新盖的新房就没有合法手续和审批,所以造成了一户多宅的情况,现在来了解一下一户多宅是否合法,

2019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规定,只要合法的一户多宅可以给予确权登记,但以明确规定,“一户一宅”的要求,就是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只要你是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的,但未经审批建房分开居住的,新建的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经由本村集体公示,村民同意无异议的,可以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给予确权登记,其实际使用宅基地建筑面积的标准,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确权认证书,现在农村很多地方以经开始清理整顿,确权登记,如果合法的,颁发不动产房产证。

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这样告诉你“不能”农村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你只能继承宅基地上面的建筑屋,宅基地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如果是遇到 拆迁或者补偿,它可以分为两种补偿,一种是建筑屋补偿,另外一种是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但补偿归产权人所有,所以土地不是遗产,任何个人无理由继承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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