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中国发展的历史?产生背景,条件?和鸦片有

一、中国烟草行业自专卖体制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成绩 自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和1983年《烟草专卖条例》颁发以来,烟草行业主要依靠法律引入和行政命令,通过计划指标、许可证管制和各级烟草专卖机构,自上而下地建立了“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之所以实施这一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政府主要基于如下考虑:(1)作为公共秩序的管理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政府希望把烟草这种有损居民身体健康且具有顽固嗜好性的生活消费品纳入“统一管理”的轨道,以保证既有效满足客观存在的烟草消费需求,又能较好地控制烟草制品的过量供给。(2)作为公共建设的承担者和有着收益最大化要求的独立利益主体,政府希望对具有刚性需求特征、价格弹性较弱的烟草制品实行“专卖专营”,从而可以通过实施高价重税政策来获取超额利益,为国家财政开辟丰富来源。(3)作为民族利益的维护者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代表,政府希望通过严格的许可证管制来提高烟草市场进入壁垒,阻止那些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国外烟草公司对国内市场的侵入,并把拥有3亿多消费人口的国内烟草市场牢固地控制在自已的企业手中,为国内烟草企业实现高额税利创造有利的市场条件。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任何一项制度创新行为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制度创新主体预期到可以获得更大收益,而进行制度创新的成本又较低。由于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烟草消费人口,而且在居民生活从温饱向小康的转型过程中,烟草消费会迅速增加,再加之烟草制品本身所具有的刚性需求特征,理性的政府当然能预期到实行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可能获得的巨大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是依赖于传统的中央集权和计划经济的“路径设计”展开的,政府对这种体制模式具有相当娴熟的运作经验,因而无须付出太多的学习费用,这极大地节约了实施这一制度安排的成本支出。正是因为具有较高的收益-成本差,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自实施以来,在实现政府的上述各项目标方面取得了十分良好的制度绩效。时至今日,中国已发展成为世界烟草第一大国,居民消费需求得到了较好满足。同时,国产烟草制品在结构、质量、技术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提高,消费卷烟的健康危害性大为下降。在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的1982年,全国共生产卷烟1885万箱,其中滤嘴烟仅占5.8%;单箱卷烟耗烟叶为57.1公斤,单支卷烟焦油含量约30毫克。到2000年,全国共生产卷烟3335万箱,其中滤嘴烟比重提高到98.5%;单箱卷烟耗烟叶下降为39公斤,单支卷烟焦油含量降到约15毫克。从行业收益水平方面看,1982年全国烟草行业共实现工商税利97.6亿元,单箱税利为517.8元;到2000年,全国烟草行业共实现工商税利1050亿元,单箱税利达到3148.4元,行业整体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都得到了极大提高。自1982-2000年,烟草行业累计实现工商税利8437亿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历年对外公布数据计算),相当于同期国家财政总收入的9.2%;并且自1987年以来,烟草行业实现的税利合计已连续14年高居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首,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此期间,国内烟草企业在专卖体制的保护和支持下,普遍采取“市场集聚和价格领先”策略,一方面专注于本地市场和其它一些区域性细分市场,另一方面实施领先于竞争性产品和远高于成本的价格政策,实现并保持着极高的行业利润率。如1983年,中国卷烟工业的每百元资金实现的利税为271.2元,是同期全国全民所有制独立核 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11.7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84年)》第268页数据计算)。1999年,中国烟草加工业平均总资产贡献率为44.5%,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6.7%,分别是全国各行业平均水平的6.0倍和4.9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年)》第418、419页数据计算)。同时,由于烟草行业较为成功地利用了专卖制度,因此,既便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英美烟草公司、日本烟草公司等跨国烟草公司如风卷残云般控制了全球大部分烟草市场时,中国烟草企业还是把95%以上的国内市场份额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且国内领先企业的经济效益还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如世界三大烟草巨头-菲利普。莫利斯公司、英美国烟草公司、日本烟草公司1999年的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分别为12.5%、9.1%、7.4%,而中国最大的卷烟工业企业-玉溪红塔集团的资产利润率为13.6%,分别比上述三家公司高出了1.1、4.5和6.2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实施以来,烟草行业在“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高烟草制品质量、增加国家财政积累、支持民族企业发展”都有较为良好的绩效表现。2000年,国家对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机构改革,其中8个被撤消,1个进行了重大调整,而国家烟草专卖局作为唯一的1个获准保留,并维持现行体制不变。之所以如此,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烟草行业在专卖体制下曾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而且在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期内,政府预期维持现有的制度安排仍能获得相对较好的制度绩效。 二、支撑中国烟草行业发展的背景条件分析 对于一项创新性制度安排而言,其实质就是设计并实施了一套规范和约束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游戏规则。至于具体的制度绩效如何,不但取决于这套规则本身是否科学合理且易于操作,而且与其所处的背景条件是息息相关的。纵观中国烟草行业在过去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它之所以能在专卖体制下取得长足发展,这与如下几方面的背景条件是密不可分的。 (一)市场需求处于从快速增长到逐渐成熟的成长阶段,这是有利于中国烟草行业获取高额税利的基础性经济条件。从80年代初开始实施烟草专卖制度至今,中国烟草市场需求大致沿着快速上升到基本稳定的路径演变。从1980?991年,全国卷烟市场销量从1467万箱快速增长到3134万箱,年均增长7.1%.1992年出现小幅下降,之后便转入平稳增长状态,到1995年达到了3399万箱的高峰值。自1996棗1999年,中国卷烟市场销量出现小幅下降趋势,到2000年又有所回升。从过去近二十年的发展变化轨迹来看,烟草行业大致处于由增长走向成熟的成长阶段。有关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当一个行业处于这样一个阶段时,由于需求力量较大,竞争主要在买方展开,市场主导权基本掌握在作为卖方的企业手中,恶意价格竞争较少发生。而且,由于行业的成长性较好,诱使新的投资不断涌入,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往往做出倾斜性安排。在这些合力的作用下,使得该行业较易获取和保持较高的收益水平。从中国烟草行业的实践情况来看,近二十年来之所以能保持较高的税利收入,这与总人口的不断增加、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烟草消费支出的不断提高等因素引起卷烟市场需求保持成长势头是紧密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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