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农政策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新理念和新举措,概括归纳为以下四点。   第一点,思想认识的升华。在党的十六大以后,2003年1月召开了第一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胡 锦 涛总书记指出: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6年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胡 锦 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又强调指出: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三农”问题。  第二点,指导方针的转变。在2002年1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 家 宝总理提出,对农业、农村、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即多给予、少索取、放开放活农村政策。在2004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 锦 涛总书记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判断,并强调指出,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第三点,发展观念的创新。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四点,支农政策的强化。从2003年到2008年,中央连续召开了6次农村工作会议,下发了6个关于“三农”工作的文件,采取了一系列支农、强农和惠农政策措施。2003年下发的3号文件,明确了19条政策措施,是对十六大部署的具体化,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提出了全面的要求。2004年下发的1号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下发的第六个关于“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也是十六大以来下发的第一个1号文件,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明确了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和主要途径。2005年下发的1号文件,围绕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问题,提出了27条政策措施。2006年下发的1号文件,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把握的几个重大问题和基本思路,并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32条政策措施。2007年下发的1号文件,围绕着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这个主题,提出了35条政策措施。2008年下发的1号文件,提出了43条政策措施,明确了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一个3号文件,五个1号文件,围绕着加强“三农”工作这个主线,分别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78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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