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旅行社行前说明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

导读:中国国际旅行社行前说明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 1.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 2. 旅行社出团说明会 3.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范文 4.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制度 5.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内容 6. 旅行社出行前说明会程序制度 7.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在哪举行

1.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

一、读懂旅游派团单,行程安排; 正规旅行社的派团单喝行程安排内容应该是非常齐全的,应该具备如下几点:客人的联系方式、领队姓名;司机联系方式、接团地点时间、游览线路、儿童的收费标准、接团地点时间、客人特殊需求、明细景点、费用单列、地接社的名称、接待导游的联系方式,姓名、付款方式、计调联系方式等等。 导游接到计划的时候,应该仔细地阅读计划书;不请楚的地方及时向计调咨询,不要带问号上团;也许,这时候计调很忙,很多事情她想不到,但是你一定要想到,把各项情况都问清楚了。 举例说:我第一次跟团,我师傅带的是广西来的妇女团,那么我们一定要先查查这妇女团有什么特点,这广西人有什么个性,兵家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何况我们这也是很像一场小规模的狙击战呢,呵呵。

二、做好物质准备工作: 出团前导游要带的款项、导游旗、帽子(包)、喇叭、等等都是必备的物质,另外自己在出发的头天也要准备好个人物品:盥洗物品(这个如果你也住酒店的话会有的)、换洗衣物(一般可以两天换一件衣服,给大家新鲜的感觉)、护肤品(这个大家看看我就知道这个是何等重要了,尤其是各位女导游同志)、纸巾、雨伞(自己一定在出发前看看最近几天的天气,告知给游客,自己也拿着,有阳光遮阳,下雨了就避避雨)等等; 东西要齐备但记住要“轻装上阵”,准备双肩包或轻便的包放这些行李,同时还应该准备一个小的风琴包或腰包,可以放手机、通讯录、计划书、团款等等;

三、做好心理准备: 这种心理准备应该分为两种:首先我觉得最重要的应该是自信;出团前最常见的心理就是非常紧张,其实这是很能理解,但是并不需要的,我们自己应该清楚,在导游出团前,计调员应该为这个团队做了比较全面周到的安排,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大的环节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另外旅行社既然挑选自己带团,那就应该相信自己还是具备相应的条件的; 另外呢?就是的确要有充足的吃苦准备,导游带团所遇到的各种问题是不可能在《导游业务》的书中,面面俱到的,譬如:游客无理取闹,火车晚点了,游客食物中毒,飞机改航班了,汽车半路抛锚了等等,很多很多的事情都是难以想象的。 而且现在是出游旺季,旅游车的超负荷运转,检修保养等工作可能做的不到位,车的问题是比较常见的:在整个行程中要处处小心,细心周到的为游客提供服务,尽可能地将各种事故隐患降低到最小。 我们在出团前可以提醒司机大哥检查一下车辆,在行车过程中不要只顾自己睡大觉,要耳听车的声响,眼观路面状况;一般而言,车开始有些晃,车速减慢,司机打哈欠,司机眼开始睁不开了,这时候你一定得想想办法了,和司机聊聊天也好,还是给司机师傅一瓶水也好; 另外在安排中,也要劳逸结合,对身体状况不佳的游客要多观察,多关心等等;凡事都要做到有备无患!这点要额外提醒一下,导游词一定要讲,而且一定要讲得精彩,这样才能把车内气氛搞得活跃,如果车里面气氛死气沉沉,那么司机很容易犯困。 说通俗了,这时候你坐最前面,其实非常不安全的,最近邢台导游的意外事件我们就可以发现,这行其实还是一个高危行业啊!

四、知识准备 做地陪导游是非常考验基本功的,因为有时市区到旅游区的路程短则三四个小时,长则n个小时,在这么长的路途中,如果你是一个不愿欺骗自己的人,请尊重自己,尊重你的客人;为了让你 团队工作丰富多采,做到心中有数。 在出团前,你一定要问去过的其他导游,对该线路的路况、车程、宾馆、餐饮情况等等一定要有所了解,这些内容是网上查不到的,因为很多的网上内容是不专业也不负责任的,对景点的相关知识就可以看看书上上网了,做笔记,整理思绪。 还要准备些故事、笑话等,做到长途旅游有讲解有娱乐,千万不要讲完欢迎词就无话可讲,就让客人看电视睡大觉,这样的导游游客是瞧不起你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大家如果实在觉的无话可讲,就请你把游客当成你的朋友,聊聊你的学校生活,聊聊你的经历,记住一定不要养成带“哑团”的习惯。

五、精神准备 出团前一定要休息好,不要逛街熬夜上网了,好好地洗个澡睡上一觉,把闹钟闹好,精神十足地迎接明天的任务吧!

2. 旅行社出团说明会

楼主问题问的太笼统了吧, 您问的是您要开会呢还是您要主持呢还是组织呢还是承办呢? 通常我给客人开说明会的流程是,

1 介绍自己

2 按照打印好而且每人都发一份的行程,大致介绍每一天景点

3 当地注意事项,包括安全问题,汇率问题,风俗习惯问题,团队纪律问题等等,通常旅行社有现成的版本,打印了发给客人看就好了,主要抓以上几点强调就行了。

4 确认集合时间,留联系领队导游的方式。5 客人自由提问 要是您主持的话简单了,一共需要说三句话: 1有请单位xx领导讲话! 2有请此次旅行社代表讲解注意事项! 3会议到此结束! 组织和承办就不用讲了吧, 组织无非就是打电话通知到每人尽量按时按点到指定地点,找这次出境的旅行社领队或者负责人过来给大家开会; 承办就是随便弄个合适大小的会议室,大会议室要有麦克,按人数弄够杯子倒点热水,通常一两个小时说明会就能结束。纯手打,望给分~ 谢谢~

3.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范文

一是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的衔接。市场主体拟从事道路客运活动的,营业执照统一登记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并书面承诺在取得许可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全面排查现有登记从事道路客运活动的市场主体许可资质,对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的,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信息

二是规范旅游客运许可管理。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完善包车客运运力投放规则。对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的市场主体,相关许可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规范客车使用性质登记管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时,公安机关核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信息和车辆使用性质信息。全面梳理排查现有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车辆,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且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破解突出问题隐患。

一是严格旅游包车和团组监管。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在包租车辆环节互查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资格。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推动实现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和旅游团组行程单信息共享比对,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精准监管。

二是强化旅游客运监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从严查处脱离动态监控运行、非法营 等违法经营行为,非法营运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行车中使用手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旅犯罪行为。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法查处旅行社和导游无证经营、向无相应许可资质的客运企业等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旅游客运车辆全周期管理。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旅游包车检验检测。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活动。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依法严肃查处。鼓励出台老旧客车淘汰更新政策,引导使用年限较长的旅游包车加快淘汰。

四是严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隐患治理。依法严格开展旅游客运有关事故调查,督促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深化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依法实施挂牌督办。通过信用分级分类加强重点监管、精准监管,推动失信联合惩戒。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旅行社安全管理。督促旅行社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安全记录良好的地接社承接当地旅游服务,要求地接社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旅游包车企业和车辆;提前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严格落实《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把好旅游团队“组团关、行程关、落地关”。

二是规范旅游包车企业安全管理。督促旅游包车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统一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车辆调度、动态监控,规范签订包车合同,严禁旅游包车挂靠经营;科学制定运输计划,保障驾驶员充足休息;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旅游包车违规行为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加强旅游包车非运营时段的管理,严防从业人员私自招揽客运业务违法经营。

三是强化游客出行安全告知。督促旅游包车企业通过驾驶员口头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音像资料等方式,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在与游客订立旅游合同时,明确提示并约定有关安全事项,并在行前说明会、行程中重申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乘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督促相关经营者加强旅游包车驾驶员、导游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和教育培训,聚焦典型事故案例、相关法律法规、非定线旅游客运特点等,提升培训针对性;关注旅游包车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发现不适应驾驶工作的,应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四)强化政府和社会共治,构建协同监管格局。

一是深化部门协同。各地有关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保障措施。结合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推动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游客提升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强化社会监督。指导道路运输、旅游等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4.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制度

旅游受目的地,和时间的限制可以自由行,也可以跟团游。旅行与旅游不同,它不受旅游时间、计划、目的地的制约,旅行者可根 客观条件变化,和不确定的自然灾害对旅行环境的影响,按照自己的意愿掌控整个行程,缩短、延伸,或调整改变自己的旅行线路,增加或减少旅游景点,使自己的旅行始终保持正常的状态,这些旅行社是做不到的,所以旅行者考虑深度全方位完成自己的旅行任务,大部分选择是不跟旅游团旅行的。

至于旅行该不该跟旅游团?我认为要看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正常情况下我们出行原则是不跟团的,当然,对那些必打卡的,交通不便,成本过高的景点经过算账对比,考虑旅行方便也有过到当地跟旅游团旅行的经历。

如2014年我们在游新疆进西藏全程79天旅行中曾二次跟过团,一次,是从山西大同,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到宁夏银川游览西夏王陵、贺兰山岩画、西北影视城,当时,考虑乘旅游专线一天只能游览一个景点,和车票往返费用,为了节省时间,降低旅游成本,决定在银川站参加了三个景点180元/人一日游;另一次,是从新疆若羌乘班车到格尔木转乘火车到拉萨游完布达拉宫、大昭寺、小昭寺,罗布林卡、八廊街后,针对下一站从拉萨到浪子卡,江孜,日喀则,乘班车游览羊卓雍措、江孜宗山城堡、帕拉庄园、卡若拉冰川、扎什布论寺不方便,包车不合算问题,临时决定参加了拉萨至日喀则260元/人,二日游(拉萨至日喀则单程汽车票90元/人),跟团游览了旅行社规定的所有景点,没有参于购物和自选项目,节省了不少钱。

所以说,旅游跟团,或自由行是旅游者本人的需要,旅行不跟团,或跟团也是旅行者旅游过程中的需求。世上没有绝对的事物,旅行也是一样,没有绝对跟团与不跟团的说法,跟与不跟旅游团旅行,一切待从实际出发,该不跟团的就不能跟团,该跟团的就待情愿地跟团去旅行,这样才能带来旅行好的成果,旅游才具有真实的意义。

5.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内容

现在去旅行越来越方便,用手机app就可以在几分钟内完成预订机票、酒店和租车,拎起手袋就可以起行。但往往魔鬼就隐藏在细节之中,签证、护照、药物等如果有任何一方面出问题可令旅程告吹,所以大家出发前记紧跟著旅行清单检查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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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行程无论你打算随心走又好,跟著行程走又好,规划行程这个步骤是不可少的。将机票、酒店、景点、餐厅的资料整合,然后再规划交通路线可以令你的旅程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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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当地天气大家出发前紧记要查询当地天气,因为南半球地区与长沙的天气是相反的,即是说当长沙夏天的时候,悉尼会是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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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加酒店套餐有些旅行社会不时推出机票加酒店套餐优惠,即是说你买旅行社的套餐会比你自己上网分开订便宜,只不过这些优惠往往都有指定出发日期和酒店限制。如果你可以弹性请假可考虑一下去旅行社看看这些优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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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平机票如果你想预订平机票就要懂得掌握时机,至抵订票时机因不同目的地而有所差异,但平均而言,出发前18星期购买的机票是最优惠的。果果的调查,旅客前往大坂或台北,在出发前六星期预订机票就最超值;飞往阿姆斯特丹,则应在出发前26星期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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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最抵住宿想要一个舒适难忘的假期,不一定要入住酒店,入住民宿,不但可减省旅费,还可以结交各国朋友,为你的旅程增加乐趣和意外惊喜。怎样才能订到又平、又靓、环境又正的酒店或民宿?当然要越早订越好。越早订房,价钱不但较为优惠,可选择的房型亦越多。尤其是你的旅程贴近旅行旺季,如黄金周或元旦等大型节假日前后,旅客对住宿需求大增,房源紧张,房价 会大幅上涨,会比平日贵约五至七成。所以,不管任何情况都好,提早两至三个月订房,绝对是有益无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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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有不少旅行地都要求旅客的护照有效期必须至少有6个月,即是说如果你在2017年1月1日出发,那麽你的护照有效期不能早于2017年7月1日。所以大家在订机票的时候记得要检查护照有效日期,如果不足6个月有效期就要赶快去换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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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作为中国人,令旅行变得更简单方便不止是因为中国的机场,更是我们的中国护照。根据国家出入境事务处提供的官方数据,现时持有中国护照的中国人可以免签证前往的国家地区有很多个。

6. 旅行社出行前说明会程序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 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7. 旅行社行前说明会在哪举行

事项-繁体

事項

拼音:shixiang

基本解释

事情的项目。如:「修正事项」、「权宜事项」。

事情的项目。

【造句】 旅行社行前所发的小册子里,印有旅客应注意的事项。

“事”的繁体字“事

1、一般指社会和自然界上的事情,事务,现象,情况等。

在哲学上,事的定义:

就内涵方面而言:事是指质量空间分布的随时变化。

因为物质是质量空间分布,所以事也可定义为:物质随时间的变化。

就外延方面而言:事包含宇宙中发生的所有事件。

事是所有精神事件的统称。宇宙中的事都必须经历时段,所以都是精神事。这个事概念的外延不仅包括人类之事,也包括动物事、植物事、细菌事、病毒事等等生命体之事,还包括所有非生命体之事。

2、事情 [shì qing]事情,一种对过程的描述。

出自《战国策·秦策二》:"公孙衍谓 义渠君 曰:'道远,臣不得复过矣,请谒事情。'" 高诱 注:"谒,告也;情,实也。言 义渠君 道里长远,不能复得相见也,请告事之情实。"

3、事故[shì gù]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4、事件[shì jiàn]发生过的历史和现代事件。在物理学中,事件是由它的时间和空间所指定的时空中的一点。 

5、事业 [shì yè]指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的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事业可以是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有时事业一词也可以指个人的成就。;有时事业也可以是一个家庭幸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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