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最重要的就是‘留存’,中国老建

导读:历史文化遗产最重要的就是‘留存’,中国老建 历史古城如何保护与发展?

对于古文物自古以来就是修了又破坏,破坏又修复。破坏分为人为破坏和自然破坏。人为破坏包括战争、工程、运动、犯罪等。自然破坏包括地震、水灾丶火灾、风灾、冰雹等。对于如何修复古文物我认为主要应当:一是调动民间积极性,有爱心人士自愿捐款修复,例如企业家、慈善家,当然也包成功创业的华侨人士。二是调动家族积极性,筹资修复,主要是历史上的家族祠堂、图书馆丶古村落等。三是政府出资修复,主要指有重要影响的古文物,例如古衙门、古城墙等。四是交给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冠上企业名称,允许经营一定时间,但权属性质不可改变。一定时间内一定依合同收回。收益由企业与政府共有按比例分成。五是在开发商开发房地产时,由政府提出要求开发商在开发地段内修复古建筑,政府可以给予开发商一定的优惠条件。

历史古城如何保护与发展?

历史古城的保护与发展,其实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这又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保护,一个是发展,两者互相联系又各有侧重。又因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而有差异。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国家有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都涉及历史古城的保护和发展。

关于历史古城的保护理念也经过了发展的历程。现在普遍接受的是整体保护的理念。强调要保护城市的整体格局以及城市与自然的融合关系。要保护城市的街道巷道、肌理风貌,进一步要保护重要的文物、历史建筑,保护这个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城市是不断发展的,历史古城也是如此。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需要稳妥地改善古城城区的基础设施,疏散古城区人口,如果具备条件,可以考虑开辟城市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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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古城如何保护和发展

历史古城是一个稀缺的资源,毁一个少一个,拆一个坏一个。最重要的是,古城也是一个民族文化、文明的载体,如何不予以保护,或者破坏毁坏掉,则是文明文化的损失,最终后人也只能从断壁残垣中寻找历史,传承记忆。所以历史古城的保护,是文化的保护,是传承的保护,它是我们重要的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最出名的故宫博物院、大理、丽江等等古城的保护,是文化优越感的体现。从整体上讲,很多古城已经逐渐消失在城市扩建改建的浪潮中,一些古迹甚至被人就地填埋,十分痛心,保护古城显得十分的重要和十分有意义。

一、古城保护在于保。首先要保住古城。在GDP的刺激下和疯狂的房地产开发中,城市象摊饼子一样越摊越大,就连小城市也高楼耸立,看样子现代化,其实到处都是钢筋水泥,全国大多地方一个样,没有特点,没有特色,只是钢筋水泥的建筑。为大力推广城市化,有的为政绩的人,就向古城动手,先拆再建,或者整体搬迁,这就是极大的破坏,对历史文化的极大不尊重。所以,先保住古城,才能谈护住古城。

二、现代城市建设要避开古城。历史文化古城,首先得有历史文化,重建或仿建的建筑,总给人有商业化的建筑,有浓浓的商业味道,而不是文化味道。因此,在城市建设中,要划分有古建筑的地方为红线区红线图,并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不因领导人变更而发生政策变更,从法律形式确定固定城市文化血脉。

三、古城保护在于护旧如旧。不能拆建,只能维修加固,修旧如旧。有的地方大兴古城建设,另修重建,这样不但没有还原古城原来味道,还浪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和土地,全国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运营失败的案例也不在 数,究其原因,就是人们对现代的水泥建筑群不太感兴趣,他们想要探究古建筑里的故事,新城没有。

四、古城保护在于发展。古建筑维护需要资金,需要环境。保护古城首先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要把古城当成城市发展的名片,加入更多的文旅文创,让古城旧貌换新颜。城市发展不能把古城放在一边,而是把它作为城市重要特殊的一部分,改善好基础设施,完善现代化改造,与原住居民签订保护协议等。但不管怎么样,都要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依法依规来开发保护古城,让古城继续发挥它的贡献。

现在,大多古城得到基本维护,但还是伤痕累累,希望各级加大投入加强保护力度,让古城继续闪耀历史文化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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