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旅行社 中国国际旅行社的业务范围

导读:中国国际旅行社 中国国际旅行社的业务范围 1. 中国国际旅行社的业务范围 2. 中国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 3. 中国国际旅行社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4. 中国国际旅行社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5. 我国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 6. 中国国际旅行社主营业务 7.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的业务范围

1. 中国国际旅行社的业务范围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

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

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 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

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1

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 游览 住宿 饮食 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 代订

国内交通客票。

  3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4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 领取行李等业务。

2. 中国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

旅游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为旅行者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旅游公司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其具有营利目的。其主营业务主要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3. 中国国际旅行社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旅游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为旅行者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旅游公司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其具有营利目的。其主营业务主要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4. 中国国际旅行社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可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国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大陆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等

国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5. 我国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

答:旅行社经营是指旅行社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所进行的决策,以及为实现这种决策而从各方面所做的努力。经营是旅行社最基本的活动,是旅行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职能。旅行社经营能力的高低以及经营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其对市场需要及其变化能否正确认识与把握,企业内部优势是否得到充分发挥,以及企业内部条件与市场协调发展的程度。换句话说,就是看旅行社适应市场能力的高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包括境内旅游、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入境旅游和其他旅游业务,经营出境游和边境游的,要取得业务经营许可。< /p>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境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6. 中国国际旅行社主营业务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1994年04月2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有效期至2009年7月31日)等。

7.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的业务范围

国旅总社发展历史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国旅总社,成立于1954年,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国际旅游业的开始。它经历了初创、开拓、发展等历史阶段,是中国国际旅游业的缩影。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而向前发展,组织接待外国游客人数每年递增,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接见过国旅总社组织来华的客人。因此,不少国外友人正是通过来华旅行了解了新中国和中国人民。

 一、初创时期

  1954年4月15日,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在北京正式成立。同年,在上海、天津、广州、南宁、哈尔滨、南京、杭州、武汉、沈阳、大连、丹东、满洲里等12个城市成立了分支社。开始从事接待邀请客人、国际友人、互换和自费游客业务。它在成立之初,是隶属国务院的外事接待单位。在此之前,全国还没有专门管理旅游业的行政机构,国旅总社实际上代行了政府管理职能。

  至1957年底,国旅在全国各主要大中城市设立19个分支社,国旅的接待业务网络初步形成。在这一时期主要以政治接待为主。

  二、开拓时期

 1958年1月,根据当时中国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进一步发挥地方积极性,决定国旅各地分支社一律划归当地省(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国旅总社由原来垂直领导关系,变为业务指导关系。为了满足各国旅行者的要求,国旅在对外宾开放城市增设了分支机构,增加了旅游线路,扩大旅游者的游览范围,到1958年底发展到35个分支社。

  1964年7月,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1978年3月更名为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1982年3月为国家旅游局)成立,中国旅游业的管理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个时期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体制,国家旅游局和国旅总社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对外招徕用国旅总社的牌子,对内管理行使国家旅游局的职能。这种局社合一的体制,在当时使中国的旅游业有了较快的发展,至1966年,国旅发展到 46个分支社。

三、发展时期

改革开放以前国旅总社的发展是中国国际旅游发展的缩影,1978年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旅游体制的改革,给国旅总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1982年国旅总社与国家旅游局开始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分署办公。

1984年,国家旅游局批准国旅总社为企业单位。从此,国旅总社从原来归口外事工作转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大型旅游企业。

1989年国家旅游局批准成立国旅集团,1992年国务院生产办公室正式批准成立国旅集团。

1994年国旅总社被国务院列为“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

1998年底国旅总社与国家旅游局脱钩,进入中央直接管理的企业。

2003年成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2003年底与中免总公司企业重组。

目前国旅总社与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一千多家旅行商社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法国、瑞典、丹麦、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多家子公司,在国内有150多家子公司、联号经营企业,形成了稳定的销售网络和完整的接待网络。 国旅总社是中国520家国家重点企业之一,是中国旅行社业的龙头企业,也是中国非贸易创汇的主要企业,带动了一批旅游企业和相关行业的发展,为国家作出了贡献。

“国旅(CITS)”是国内外知名的中国驰名商标,已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为参与国际竞争,国旅总社先后加入了PATA(太平洋亚洲旅行协会)、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ASTA(美国旅行代理商协会)、WTO(世界旅游组织)等国际组织,国旅总社在国内外知名度越来越高。

  由于国旅总社的主营业绩在各个方面都领先于中国同行,从1992年全国旅行社排名开始,主要经济指标排在全国旅行社百强榜首,并自始蝉联“最佳企业奖”、“旅行社最高创汇奖”、“旅行社最高外联人数奖”等多种奖项,在国内外旅游业界已成为著名企业。

Hash:60dda88d4bc337d9a9d41caec6ba2909d221922a

声明:此文由 leaf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