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宵节有何特异民俗?

  

农历正月十五通称为元宵节元宵的活动最主要的是灯会和猜灯

谜。福州闽南等地流传有元宵节给新嫁女送灯的习俗。各地送的灯品

式样不尽相同,但目的一样:为了

“添丁”。福州一带已嫁女未生男

者,娘家多于正月初以观音送子灯

送之,是谓送丁;嫁后已生男者,娘

家可送各式的灯,谓“添丁仔”。
  闽

南各地给新嫁女送的是一对白芙蓉

灯,给嫁后已生男者则送一红一白

的。灯内点有蜡烛,弄不好会把灯

烧了。花灯失火,通常被视为喜事,

叫“出丁”,白灯失火视为生男吉

兆,红灯失火视为生女吉兆。那当

然是人们一种愿望的表达。闽南一

些地方,比如漳浦等地,灯节中还有一

叫“穿灯脚”的习俗,即在元宵夜

里,村中新娶进门的新娘子和当年

生男孩儿的小媳妇,必须穿红着绿,打扮一新,在婆婆或其他年岁大的老 妇人陪同¥,手拿吉祥物,口中说吉利语,从大祖祠堂的灯棚下走过,一 展风采。
  之所以这样做,目的在于向祖宗也向$亲介绍新媳妇。

福建元宵节期间也有不闹灯的,那就是永定姓李的客家人。他们 在正月十五另有活动,每家每户忙于扫墓祭祖敬神,是谓“春祭”。永定 李姓人家元宵不闹灯有其原因:传说唐朝高宗李治于公元684年农历正 月十五看灯看得正高兴时,得知薛刚闹事踢死太子李奇,一下给吓坏了, 从栏杆上摔下来致死。
  正月十五成了李家悲惨的日子。为了让姓李的 都记住这悲惨的日子,后来唐王朝统治者下令,每年正月十五,李家不准 闹花灯,违者不承认其'为李家子孙,永定客家人系从中原迁来的,一直保 持着元宵不闹花灯的传统。

福州曾流传过元宵夜谢喜之俗。凡在本年中娶亲或生小孩儿(特别

是生男孩儿)的人家,称为“有喜之年”。
  既娶亲又生小孩儿的为双喜,如 果兄弟多则能有三喜四喜的。有喜人家在办喜事时多受到亲友的祝贺, 亲友们多到他们家喝过喜酒。因此,有喜人家要在元宵夜补办一次宴 席,让邻近熟人也来同乐一番。这便是有喜人家的谢喜,有的也称“散 福,,。

武夷山枫坡村的“拔烛桥”是一个很独特的闹元宵活动。
  这个习俗 和禁赌有关。相传清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京官邱美金的爹爹见家 乡赌博成风,诡称:由于赌博的瘴气遮住了家乡,麒麟看不见家乡的田, 保不住丰收与平安,村民务必在正月里赶制百盏花灯、百个可插蜡烛的 木架,在十四至十六三天绕村游行,然后把花灯堆放燃烧,将赌具投入火 中焚毁,清除瘴气,以求麒麟保佑。
  乡民们遵此办法焚烧了赌具,安心生 产,来年果然风调雨顺、六畜兴旺。这种习俗流传下来,逐渐演变成“拔 烛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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