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首批历史建筑是这里……

广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广宗县第一批历史建筑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县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7】270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冀建规【2016】16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广宗景廷宾故居、广宗三拔贡故居为广宗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宣传,积极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附件:广宗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广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责编:马瑞晓

审核:施香慧 张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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