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4人被刑拘!为饱一时口腹之欲,他们竟把手伸向…
编辑: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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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
在山谷间一处幽静的溪涧
游客们发现
几名身穿警服的人提着三袋黑乎乎的生物
正在涉水
“你们手里的是什么东西,这是在干什么?”游客们好奇发问,孩子们更是好奇地探头探脑,要凑过来。
“这是野生的石蛙,学名叫棘胸蛙,是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人在凤阳山偷捕了这些石蛙,我们是来放生的。”龙泉森林公安干警回答道。
这次放生的一共有42只石蛙,每只个头都挺大,足足装了三只网袋。因为犯罪嫌疑人偷捕石蛙,采用的是残忍的电击手法,现场放生时,森林公安发现一只石蛙已经死亡。
“十一期间,龙泉白云岩景区游客挺多的,我们选择在景区放生石蛙,就是为了向大家宣传打野生动物保护人人有责。”龙泉森林公安工作人员说。
凤阳山上有人偷捕石蛙,被举报
这42只石蛙,其实是从江浙第一高峰-凤阳山上被人偷捕出来的,事情发生在10月2日夜里。
那时,正值十一长假,龙泉凤阳山保护区龙南保护站里,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值守。2日夜间,站里接到村民举报:有人在偷捕石蛙,已经装车运输准备送出去了!
保护站工作人员立刻出发,并联系森林公安,调取监控录像。夜越来越深,直到10月3日凌晨,在一段山路上埋伏的工作人员,伺机拦截下一辆可疑车辆,在车后备箱发现了满满三袋石蛙。
为饱一时口腹之欲,被刑拘
10月3日一大早,凤阳山保护站工作人员就拎着两袋来到龙泉市森林公安局,其中有两副电捕工具、三只装有疑似石蛙的网袋等,这些工具和野生动物是他们在嫌疑车辆内收缴来的。
值班民警随即对案件进行调查,传唤嫌疑人,当天下午5点,四位嫌疑人陆续到案。在民警们强大的审讯攻势下,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作案经过:2018年10月2日中饭时,翁某提议过节抓几个石蛙分着吃,何某、周某一拍即合,找来曾某驾车。晚7时许四人窜至龙泉市龙南乡麻连岱村附近一带利用电捕工具在山坑内抓捕石蛙,在返回龙泉市区的途中,被凤阳山保护站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
经专家鉴定,收缴的三袋野生动物皆为棘胸蛙,属国家保护“三有”动物、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数量共计42只。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此,森林公安提醒:凤阳山自然保护区属于禁猎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将负刑事责任。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因一时贪口腹之欲被处罚
实在是得不偿失!!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不要非法狩猎
快提醒身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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