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大学堂成立
京师大学堂成立
1898.7.03
京师大学堂,是北京大学在清末1898年至1911年间的曾用名。作为戊戌变法的“新政”之一,学校创办于1898年7月3日,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国立高等教育的开端。
京师大学堂是当时国家最高学府,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京师大学堂章程》中提到其办学方针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后历经“戊戌政变”、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侵占北京等变故,京师大学堂屡遭摧残,以致停办。
1902年,清政府重建京师大学堂,设速成、预备两科,创办于1862年洋务运动期间的京师同文馆也并入大学堂。同年,京师大学堂仕学馆、师范馆成立,师范馆为北京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的前身。
1912年5月4日,京师大学堂更名为北京大学,旋即冠“国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冠名“国立”的大学。
1862年,清政府在总理衙门设立了京师同文馆。同文馆的设立是我国创办新式学校的开端,此后,清政府又决定设立算学馆,学习天文算学。同文馆的设立是我国创办新式学校的开端。京师同文馆是中国近代第一所新式高等学校。
1895年8月,康有为、梁启超等在北京组织“强学会”,购置图书,收藏报刊,供群众阅览,并经常开会讲演,讨论学术,批评时政,宣传介绍西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和近代科学知识,鼓励人们学习西方,以学以致用的原则来培养人才,最终达到民族自强的目的。
1896年6月,刑部左侍郎李端芬在给清政府的《请推广学校折》中,第一次正式提议设立“京师大学”。1898年初,随着变法维新运动日益发展,康有为在《应诏统筹全局折》中再次提出:“自京师立大学,各省立高等中学,各府县立中小学及专门学”。
1898年6月11日,在康有为、梁启超的推动下,清光绪帝爱新觉罗·载湉颁布《明定国是诏》宣布变法,而建立京师大学堂是其重要举措。诏书中强调:“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尤应首先举办”。于是由梁启超起草了一份《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这个章程是北京大学的第一个章程,也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最早的学制纲要。
《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提出的“兼容并包”、“中西并用”,重视师范教育,基础学科与专门学科相结合,课程设置要“严密切实”,破格选拔人才等,体现了康有为、梁启超的变法主张,为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设计了良好的开端。
1898年7月3日,光绪帝正式批准设立京师大学堂,由孙家鼐主持在北京创立,最初校址在北京市景山东街(原马神庙)和沙滩(故宫东北)红楼(现北京五四大街29号)等处。许景澄任中学总教习,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 A. P. Martin)任西学总教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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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编辑:何润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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