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又增加3个文物保护单位,快来看看是哪里?
3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相关盟市政府划定的3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并且发布文件予以公布,其中赤峰地区有3处。下面让我们看看都有哪些入选:
1.呼和浩特市(8处)
贾力更烈士故居(土默特左旗)
土默特旗务衙署大门(玉泉区)
绥蒙抗日救国会旧址(玉泉区)
2.包头市(5处)
3.赤峰市(3处)
七大窝铺城址(敖汉旗)
酒局子山城遗址(敖汉旗)
4.通辽市(4处)
金宝屯辽代贵族墓群(开鲁县)
5.呼伦贝尔市(2处)
岗嘎墓群(陈巴尔虎旗)
6.巴彦淖尔市(3处)
马鬃山石构墓群(乌拉特中旗)
杭盖戈壁马鬃山石人石堆墓群(乌拉特中旗)
7.乌兰察布市(1处)
8.兴安盟(4处)
博克达活佛府邸(科尔沁右翼中旗)
9.锡林郭勒盟(5处)
宝日陶勒盖墓群(正镶白旗)
苏尼特右旗王府(苏尼特右旗)
新庙(东乌珠穆沁旗)
10.阿拉善盟(1处)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擅自构筑建筑物和施工、爆破,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3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经各盟市推荐、自治区文物局遴选,拟向国务院推荐为,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项工作对内蒙古文物保护与利用,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融合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来源:文化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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