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观察笔记

按:9月30日下午,小编在延安参观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在动荡的年代,边区的高等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呢?小编选取了自己拍摄的一些照片,与诸君分享。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所在地为“法院山”,“法院山”有点高,走到“法院山”顶还要一小段山路要爬,想来旧时打官司的也得爬这一段山路,是否衙门有点难进?抑或是要躲避战乱也未可知。

1939年1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雷经天当选为高等法院院长。他为创立边区的司法机构和制度殚精竭虑,正确提出边区审判工作准则、工作方针、工作任务,确立审判制度、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了司法机构,制定改造犯人的目的,为初创敌后抗战司法工作制度作了积极探索,提出“八大办案原则”:“廉洁、明辨、公正、正直、果敢、强毅、详细、谨慎”,让全边区的司法干部严格执行。他身先垂范,做出表率,作报告都是自己动手准备,亲自办理重大案件,详细修改每份判决书。他还主持边区法院建立了审判制度和调解制度,确立了“调节为主,审判为辅”的新方针,广泛推行民间调解。为防止审判偏差,在各县组织裁判委员会,集中讨论决定各县重大案件。同时,还建立巡回审判制度和调解制度,确立以“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的方针。由于民间调解的广泛推行,边区司法工作得到切实改进,对于稳定边区社会秩序,发展边区社会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后面四个词是很值得研究的,果敢、强毅、详细、谨慎,展现了边区特色。

进门首先对着的是检察处,边上即是典狱长办公室。从办公室陈列可以看出边区艰苦的条件。

看守所办公室

男监

女监

看守所全貌,右下是男监,左边是女监,上边是狱警。

狱室内部陈设及展览

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

选调司法干部的条件,这几项标准的排序很值得玩味。能够看懂法律条文及工作报告列最后一项。

陈列馆以前是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大礼堂

人民司法的重要传统——合情合理。

马锡五(1899~1962)

古元木刻《马锡五调解婚姻纠纷案》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1)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了解案情。(2)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

当时法院的印章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反革命罪的前身:破坏边区罪

高等法院:虽是复建,也能感受到某种沧桑。

延安时期的结婚证

有些历史的细节是惊人的,黄克功案的公诉人胡耀邦。

“炕上开庭”

生产科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特色,这在全世界的法院的历史上估计也是少有的。彼时小编在中部某省基层法院挂职的时候,听老法官谈起,以前法院也是有自己的鱼塘、林场等,过年的福利就是从法院的鱼塘收获的鱼。可见这一现象并不是陕甘宁边区的个案。生产科提供了理解中国法院的一个独特的视角。

最上面一层是院长等的办公区

去往“法院山”需要翻越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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