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县首位县令——王永名

民国成文出版社出版的《花县志》,见花县志序就写到:“韩王永名撰”。

这是为什么呢,这就要提到一位叫王永名的人了。

花县不是从秦朝大一统的时候就存在的,花县比人们想象的要“年轻”很多。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清政府批准设置花县。大家都知道岭南地区向来被人称为“南蛮”之地,地处荒凉,寸草难生。但同时地形险要,又是国家的要塞之地。当时花县处于“三不管”地带,盗贼横行,所以清政府就在此设县,方便治理。

王永名,号应五,三韩人。生年不详。他当时是三水的知县,把三水管理得蒸蒸日上。广州当时的知府认为王永名有能力胜任开拓花县这一重任,就把他调到花县当县令。他也确实不负所托。

花县初创,百废待新。王永明上任之后,励精图治,开垦荒地。渐渐地,花县人流多了起来,逃荒的流民,漂泊在外的游子,都回到花县这个地方。随着人口的增多,文化也随之丰富多彩起来,王永名意识到文化保存的重要性。与花县的有志之士编修了第一本《花县志》(刻本),并作序。开头提到的“韩王永名撰”也证明了这一点。

他为人清廉,为国为民,最终积劳成疾,卒于住所。送葬时,万人空巷,令人动容。

这位小小的县令官职虽然不大,但他做出的贡献却很大。他的《花县志》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他可能没有想到的是,现在的花县发展如此迅速。

编辑: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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