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市 | 澄海某镇这条道路坑洼不平;这些地方入选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名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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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报料:在055县道往南溪方向,一段道路坑洼不平,很多车经过都弄到底盘了,这段时间又下雨,晚上这边路灯也不亮,也没标识,容易出事故。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尽快修复道路!
来源:网友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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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准备怀宝宝的夫妇看过来,这两家医疗机构可免费做孕前健康检查!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国家民生项目之一,当前,市卫健部门积极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在全市各区县均设置了定点医疗机构,为备孕夫妇提供一系列的免费孕前和孕期优生保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凡是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每孩次均可享受一次免费检查待遇。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为孕育健康宝宝做好准备。
目前,我市6区1县都设置了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备孕夫妇参加健康检查前,需先到各村(居)委会、街道(镇)服务窗口进行预约。
据了解,除了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珠池医院),我市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还有金平区鮀浦医院、金平区妇幼保健院、龙湖区人民医院、澄海区妇幼保健院、澄海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濠江区人民医院、潮阳区妇幼保健院、潮阳区大峰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南澳县人民医院等十家医院。
同时,我市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部分卫生院设置了叶酸领取点,为常住备孕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孕妇免费增补叶酸,有效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此外,备孕夫妇可以通过关注“广东省母子健康e手册”小程序,获得从备孕到宝宝6岁前的全程母子健康服务和孕期的多次免费检查。目前,汕头市卫健局已请市民政局协助在各区、县民政部门设立摆放宣传二维码,进行婚姻登记的夫妇可在婚姻登记处扫码关注,获取相关信息。
市卫健局妇幼健康科副科长蔡艾佳说:“这些都是国家和省、市对于妇女儿童的关爱关心,所有怀孕的妇女,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是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助产机构来进行检查,获得产前、产中、产后的孕期保健知识和健康管理,我们的目的就是宣传国家政策,使优生优育健康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入到孕妈的心里,使所有的孕妈都来关注自身健康和宝宝的生长情况。”
来源:汕头橄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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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这些地方入选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名单啦!
近日,经镇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认定评审,省农业农村厅对首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和第二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名单进行公示。
其中,我市多个村镇入选“首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公示名单,包括:
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南畔洲村(狮头鹅)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董坑村(草莓)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南社村(葡萄)
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西浦村(兰花)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前美村(水果)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后溪村(红桃)
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鸿三村(生猪)
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菊池村(番茄)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北湾村(狮头鹅)
汕头市南澳县青澳管委会后窑村(香蕉)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羊屿村(水产品加工)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山顶农村(海产品加工)
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上南社区(蔬菜)
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审者村(青茶)
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潘岱村(茶叶)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胪溪社区(柑橙)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泗黄村(丝苗米)
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东新村(荔枝)
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东老村(荔枝)
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鹤联村(肉牛)
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下底村(水稻)
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上仓村(水稻)
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丰饶村(水稻)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坑尾村(蔬菜)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柳岗村(水稻)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玉路村(火龙果)
汕头市潮阳区金浦镇南门村(蔬菜)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塘围村(水稻)
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新桥村(水稻)
汕头市濠江区玉新街道燎原社区(乳制品)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天港社区(番石榴)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胜隆社区(胜隆莲藕粉)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林庴村(狮头鹅)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六份村(珍珠)
此外,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茶叶)入选
“第二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公示名单。
来源:汕头橄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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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到”将罚500元!梅溪河、新津河等饮用水水源内禁止做这些事……
近年来,随着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得成效,梅溪河、新津河、外砂河等河流自然生态得到恢复,水透见鱼、水鸟筑巢的自然风光再次出现,吸引了许多热爱自然的市民观光游玩。
为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环境,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龙湖区政府在河堤上设置防护栏并树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河堤内进行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但仍有个别市民无视警示,擅自破坏防护栏,进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划船,对饮用水源造成安全隐患。
阶段来,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组织人手对对梅溪河、新津河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行为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多次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垂钓和划船的市民进行劝阻、教育。近日,执法人员在巡查监督的过程中,发现正在进行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人员16名,当即将违法人员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50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可处拘留。
生态环境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不要擅自到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垂钓,不要破坏河堤防护栏。对违反规定且劝阻无效的市民,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汕头橄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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