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第一!恩施这些地方将被保护起来
省政府办近日印发《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对包括我州14处文物保护单位在内的45处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和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明确。
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恩施州境内)
保护范围:
岩画所在崖壁长100米、高10米范围内的山岩本体。
建设控制地带:
岩画所在崖壁前20米至坡坎处,纵长300米至山崖边缘处范围内。
巴东县金果坪乡汪家村一组
1
红三军政治部保卫局旧址
保护范围:
房屋北、南、西三面外墙1米范围内,东北面屋檐滴水至江定翠房屋处。
建设控制地带:
以房屋外墙为基准,西面外延至5米处,南面外延10米至公路外田地处,北面江定翠房屋北侧外墙外延至10米处,东面外延18米至江定翠房屋东侧外墙基线5米处的范围内。
2
贺龙旧居及红三军军部旧址
保护范围:
房屋东、南、西三面外墙2米范围内,北面至房屋前10米院坝坡坎处。
建设控制地带:
以房屋外墙为基准,东面至27米水沟处,西面至10米公路处,南面至田地10米处,北面至23米水沟处的范围内。
巴东县清太坪镇桥河村
保护范围:
干渠、隧洞、建筑物本体及附属设施。
建设控制地带:
渠道两侧10米范围内;隧洞、建筑物外墙至四周10米范围内。
保护范围:
以旧址文物本体及周边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
鹤峰县走马镇梅坪村九组
保护范围:
自旧址文物本体向四周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1
连三坡古茶道
鹤峰县五里乡南村村四组
保护范围:
茶道周围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向周围山地延伸80米。
2
红茅尖摩崖石刻
鹤峰县燕子镇桃山村六组
保护范围:
北面以石壁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
鹤峰县中营乡麻水红岩坪村
保护范围:
鹤峰红三军军部旧址四周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
保护范围:
东沿河向外延伸50米,南洞口向外延伸120米,西洞口向外延伸130米。
建设控制地带:
东从保护范围向西延伸150米,西南从洞口保护范围向西延伸165米。
咸丰县清坪镇马家坪村
保护范围:
东沿大寨门向外延伸268米,南沿轿子岩向外延伸156.6米,西沿小寨门向外延伸150米,北沿斧头堡向外延伸228米。
建设控制地带:
东从保护范围马家坪向外延伸1588米,南从保护范围村委会向外延伸1170.4米,西从保护范围庙丫口向外延伸676米,北从保护范围梨树丫向外延伸519米,西南从保护范围村委会向外延伸2409米。
保护范围:
东以发电机房为界,向外延伸至国电公司办公区围墙;西以拦河坝为界,向外延伸100米;南以文物本体南边为界,向外延伸至蓝河右岸;北以文物本体南边为界,向外延伸至红山坡脚线。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西面沿蓝河上游向外延伸200米,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保护范围:
以野椒园张氏侗寨张家院子四合天井院为核心向外延伸,东至张冬平房屋90米,南至水塘70米,西至乡村公路30米,北至张友德房屋50米。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至输电杆50米,南至停车场50米,西至青山梁山山脊100米,北至公路里坎50米。
保护范围:
以戏台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封火墙8米,南面至岩院坝15米,西面至封火墙8米,北面至山门石墙1米。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南面至晓关侗族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6米,北面至公路外坎1米,东、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1
倒影桥
宣恩县高罗镇清水塘村四、五组
保护范围:
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石子路外坎5米,南面至河流下游10米,西面至石子路外坎5米,北面至河流上游10米。
2
双月桥
宣恩县高罗镇清水塘村九组
保护范围:
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石子路外坎5米,南面至河流下游10米,西面至公路外坎5米,北面至河流上游10米。
3
双步凉桥
宣恩县高罗镇清水塘村二组
保护范围:
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水田5米,南面至河流下游5米,西面至公路外坎5米,北面至河流上游第一根电杆5米。
4
公母渠渡桥
宣恩县高罗镇马家寨村一组
保护范围:
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小路外坎5米,南面至高洞5米,西面至小路外坎5米,北面至河流下游5米。
5
犀牛桥
宣恩县高罗镇马家寨村一组
保护范围:
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小河沟上游5米,南面至玉米地堡坎处2米,西面至河流下游5米,北面至朱官富房屋右侧面3米。
6
狮子沟凉桥
宣恩县高罗镇马家寨村二组
保护范围:
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河流下游5米,南面至柚子林5米,西面至河流上游5米,北面至王梅珍房屋院坝3米。
7
狮子口引水桥
宣恩县高罗镇马家寨村二组
保护范围:
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田坎处3米,南面至小路外坎3米,西面至水沟上游5米,北面至小路外坎3米。
建始县业州镇草籽坝社区
保护范围:
建始文庙建筑本体四周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综合
编辑|胡成冞
审核|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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