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季度广电政策报告》

传媒内参导读:《2021年第二季度广电政策报告》从重要部署、版权保护、申报扶持、行业规范、媒体融合等方面展开。

来源:传媒内参-温静观察

编辑:唐瑞峰

2021年第二季度,适逢“ 七一” 重大时间节点将至,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电总局提前动员部署,加强选题规划、创作引导、项目扶持,进一步推动党史题材作品创作生产。

随着长短视频竞争日趋白热化,版权问题引发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手段,切实加强了著作权保护。

针对阴阳合同、饭圈、直播带货等行业乱象,相关部门 重申相关“ 禁令”,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和严格的要求。

基于此,2021 年第二季度,广电政策主要从重要部署、版权保护、申报扶持、行业规范、媒体融合等方面展开。

建党百年部署

4月 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党员教育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展播一批精品党课;制作播出“开学第一课”电视专题节目;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和展示展播活动,开展微电影、微视频等融媒体宣传活动,开展红色题材影视剧展播。

4月 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全国网络视听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暨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推进会,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聂辰席指出,网络视听行业要集中资源力量,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抓好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用心用情用功打造网络视听庆祝建党百年文艺精品;要在提升作品质量上下功夫,严把方向导向,坚持正确的党史观,实施全面、全程、全效的质量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攀登文艺高峰。

4月 24日,国家广电总局在湖南长沙召开电视剧重点项目推进会,研究推进建党百年重大主题重点电视剧项目创作生产和播出工作。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聂辰席在会上强调,重点项目都处在最后冲刺时刻,“行百里路半九十”,这个时候,大家一定要屏住气、稳住神、绷住劲,牢牢把好每一道质量关,发扬工匠精神,精益求精拿出诚意之作: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人民生活、体现人民情怀,为人民奉献精品;二、强化思想价值引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明德引领风尚;三、坚持正确的党史观、历史观,注重真实与艺术相结合,精心打造百年党史的精品长廊;四、强化管理保障,提升创作播出宣传的组织化程度,确保按时保质推出重点作品。

6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广播电视节目创作播出工作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进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广播电视节目创作播出,广电总局聚焦主题,从思想内涵、构思创意、艺术呈现上择优筛选,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百年瞬间》《美术经典中的党史》《方寸中的红色记忆》等 32档庆祝建党 100周年重点广播电视节目。

6月 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了“庆祝建党 100周年重点纪录片目录”。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优主题创作的工作要求,各级广播电视加强庆祝建党 100周年主题纪录片创作播出工作,今年以来,陆续推出一批优秀作品,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七一”临近,为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喜迎党的百年华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精心组织、认真推选,确定了《敢教日月换新天》《诞生地》《红船》《风华正茂百年青》等重点片目。

版权保护

4月 9日,逾 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企业发布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表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4月 23日,包括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在内的国内超七十家影视传媒机构联合李冰冰、赵丽颖、杨幂等在内的 500余位艺人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

4月 25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谈到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时表示,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4月 28日,国家电影局发文明确:加强电影版权保护,依法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电影高质量发展良好网络环境。文中指出,近日,针对部分影视行业协会、影视公司和演员等倡议的抵制短视频侵权问题,国家电影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电影版权是维护电影产业健康良性发展、激发创新创作活力、推动电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电影局一贯高度重视电影版权保护工作,近年来会同公安、版权等部门,持续打击电影盗录、盗播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电影作品纳入版权保护预警名单,推动各类网络服务商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防范、及时处理侵权盗版行为。

6 月1 日,第三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开始实施。新《著作权法》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也加强了侵权处罚力度。新《著作权法》将修改前的《著作权法》中电影及类似电影摄制手法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是充分考虑到我国新技术、新媒体尤其互联网发展的现实需要,特别是短视频的问题。同时明确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即视听作品中的电影、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是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与制作者签订合同获得报酬。

项目扶持申报

4月 20日,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0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的通知》,明确了扶持项目评选标准、扶持项目类别及数量等。扶持项目评选标准——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尊重少年儿童主体地位,遵循新时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聚焦时代主题;贴近少年儿童;深入开拓创新。扶持项目数量为优秀少儿广播节目 20 个、优秀少儿电视节目 20 个。

5月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通知》。《通知》提到2020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设置、申请主体、申请条件、评审要求等具体要求。其中提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应满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且每天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20条次。

5月 24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评审结果的通知》。广电总局最终确定 2020年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名单,包括《重生》《我是余欢水》《沉默的真相》《风犬少年的天空》《我的“光棍”爷爷》《中国飞侠》《我来自北京铁锅炖大鹅》《毛驴上树 2倔驴搬家》《春来怒江》《忘不了餐厅 2》等作品入选。

5 月2 5日,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布首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指出,广电总局共评选出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虚拟现实视频、云游戏、超高清视频等5类 96个优秀项目,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5G+VR融合制播系统——春节联欢晚会 (2017- 2021)节目 VR制作应用》《唐宫夜宴》等项目。

6月 2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 2020-2021年度中外电视(网络视听)合拍项目扶持评审的通知》,对评审标准、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信息进行明确,并附《中外电视(网络视听)合拍项目扶持申报表》。其中,重点鼓励讲述中国与世界各国文明交流互鉴、共谋发展、共同抗疫故事的合拍作品。申报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新表达,有利于加深中外文化相互理解,推动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6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公布了2021年第一季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评审结果。据名单显示,此次24部作品中包括3部网络剧、2部网络电影、10部网络纪录片、3部网络综艺节目、1部网络动画片以及5个短视频,涵盖《迷雾追踪》《绝对忠诚之国家利益》《中国脱贫故事》《戏剧新生活》等作品。

行业规范治理

4月 29日,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广电局对电视剧《倩女幽魂》制作机构涉嫌违反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有关规定启动调查,同时要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配合税务部门对有关公司和郑爽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有违法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

5月 8日,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 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其中,“清朗·整治网上文娱及热点排行乱象”专项行动,针对网上文化娱乐乱象问题,重点整治互联网盲目模仿、低俗恶搞、内容涉黄、浮夸出格等各类低俗化娱乐化炒作乱象,严厉打击各种以吸引眼球、追求流量为目的的违法违规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网络行为,严厉打击网站平台炒作违法失德人员、劣迹艺人行为。

5月 10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综艺节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严格管理调控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抵制跟风扎堆、题材雷同、唯颜值流量、过度娱乐化等不良倾向。网络综艺节目在选拔机制设计上要崇德尚艺、弘扬正气,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媒体代表、业界代表、观众代表的综合评价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和晋级标准。节目中不得设置 “ 花钱买投票” 环节,严禁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 花钱买票”“ 集资打投” 等形式进行数据造假,干扰节目选拔。

5月 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将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发布者细分为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明确年龄限制和行为红线,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相关广告活动、线上线下直播场所、商品服务信息核验、虚拟形象使用、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开展商业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6月 15日,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五类“饭圈”乱象行为:一是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等行为;二是“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等行为;三是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四是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五是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行为。

媒体融合

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由北京广播电视台、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河北广播电视台合力打造的“京津冀之声”广播正式开播。定位突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内容涵盖政治、文化、科技、教育、生活等,宣传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成就,讲述重大区域发展新故事,相关节目日播时长比例超过 90%,大力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主旋律。

4月16日,广电总局媒体融合发展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媒体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2021年推进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方案》。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聂辰席对进一步做好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狠抓工作落实。

4月 24日,中国(湖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授牌仪式在金鹰大厦举行,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聂辰席为湖南广电授牌。中国(湖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也成为继湖北陕西、京津冀、江苏之后,全国第五家经总局批准的创新中心。

5月 28日,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在江苏设立“ 5G融合接入应用创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批复要求,实验室要聚焦广播电视迭代升级和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研发 5G融合接入、边缘云部署和高新视频规模化应用等关键技术、产品、业务,提升智慧广电新服务承载质量,打造有线无线融合、室内室外协同的自主可控广电 5G网络产业链,推进广电 5G家庭和垂直行业应用发展。

5月 30日,广电总局分别批复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同意在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设立“智慧广电网络安全生态创新研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在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5G融合接入应用创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在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智慧家庭创新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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