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神兽更厉害,这可是印加帝国背后的驼

印加文明、玛雅文明和阿兹特克文明并称为美洲三大文明。印加人经过多年征战,在安第斯山脉以库斯科为首都建立了前哥伦布时期美洲最大的帝国——印加帝国,国本名Tahuantinsuyo,意为四方之地。印加人被称作“美洲的罗马人”,在海拔2400米的山脊上建造了俯瞰乌鲁班巴河谷的马丘比丘,现在则成了秘鲁的必游景点

然而无论多光影变幻、建筑雄伟,都赶不上游客的照片里那抢眼的大羊驼。与大家所认为的不同,它们不是这幅画面的锦上之花,而是决定这幅画面甚至印加文明有无的重要元素。

俯瞰马丘比丘遗址的大羊驼。图片:Thomas Marent / MInden Pictures

是大羊驼,不是神兽

要讲清这个故事,首先要认清我们的主人公——大羊驼(Lama glama)。很多人看到照片会大叫一声神兽,但其实这并不是我们熟知的神兽羊驼(Vicugna pacos),而是另外一个物种大羊驼,或者叫驼羊也可以。大羊驼体型是羊驼的两倍大,而且拥有两只大而高耸的耳朵,相较神兽的小耳朵,多了些警觉的呆萌。

大耳朵,超帅气der!图片:Mark Taylor / NPL

其实长成类似模样的动物在南美一共有四种,除了上述两种驯化的家养物种,还有另外两种是纯野生的,分别为原驼(L. guanicoe)和小羊驼(V. vicugna),这四个物种都是偶蹄目骆驼科的动物。和其他骆驼相似,它们都只有一对上门牙(同时有三对下门牙),上下门牙无法一一对应,所以要靠下门牙和上牙龈的摩擦来剪切食物。

<滑动看图>大型脸盲现场。图片来源见水印

骆驼起源于约4千万年前的北美,随后迁徙来到了世界各地。其中一支在3百万年前通过北美南美间的陆桥南下,来到南美形成了美洲驼。令人惋惜的是,起源地北美却在之后丧失了所有的骆驼。

安第斯山脉高海拔、低氧、昼夜温差大、食物较短缺,然而大羊驼有着极高浓度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因此能够适应这里的环境。

带着彩色耳标的大羊驼。图片:图片:Mark Taylor / NPL

印加帝国的奠基者

大约在4000~5000年前,大羊驼被安第斯山脉的土著印第安人驯化,并成为了对当地社会最重要的一个物种,相比较其他三个亲戚,它们分布最广,从高原到低海拔沿海地区都有它们的踪影,而且个体大,吃苦耐劳,因此成为了美洲唯一被驯化、可以驼重物的哺乳动物。

相较于亚非大陆有丰富的驮兽物种(马、驴、牛等),南美并没有太多选择。恰好,大羊驼又高又壮,可以驼着与自己1/4体重相当的物品(60公斤左右)走上30公里都毫无压力,而且性格还算温顺,便就此成了人类的好朋友。工业革命之前,能负重的动物对于一个文明的扩张至关重要,不论是物资运输、房屋建设还是军事准备,光靠人生扛的话效率和人口都是问题,必须依赖其他物种。

驼着物品的大羊驼。图片:Pete Oxford / NPL

然而,让大羊驼随便驼驼东西还好,让它拉车它就不干了。纵然大羊驼的分布北起厄瓜多尔,南至秘鲁南端,可以让安第斯高山上的人吃上海边的鱼,但它们却无法适应炎热潮湿的气候,难以穿越低地雨林,也因此限制了印加文明可以扩张的程度。

大羊驼驼着银子跨越安第斯山脉。图片: Helen Cowie / phys.org

除了干活,大羊驼还用自己的肉身为人类文明做出了贡献。虽然大羊驼的毛不如小羊驼的毛柔软,但比起羊毛更加细密厚实。据说其肉既没有羊肉的膻味,也没有猪肉的肥腻,成为了重要的食物来源。

同时,大羊驼还是传统的祭祀物品,动不动就100头一起被印加人抹了脖子祭神,成为官方庆典的重要部分。可以说,一头大羊驼,兼具了欧洲驯化的马、牛、羊三种的功能。

在玻利维亚的女巫市场上出售的大羊驼胎儿,它们被认为能带来幸运,有时会被埋在屋子的地基下。图片:Mark Taylor / Minden Pictures

建立在便便上的帝国

不过起着更重要作用的可能是大羊驼的另一样东西。2700年前,印加人从打猎收集生活转变到农耕生活,进而可以适应高海拔地区,因此繁荣的印加文明占领了南美大部分地区,形成了印加帝国,这里面曾有一个被忽视的重要元素——大羊驼的便便。大羊驼喜欢在统一的地方拉粑粑,通过这种方式来标记地点进行交流,可以说是自带固定排便器和集体公厕功能。这方便了人类去固定的地点去收集肥料,用来种庄稼或是做燃料。

乖巧。图片:Nigel Cattlin / FLPA

一个考古研究发现,玉米可以在高海拔种植就得益于大量大羊驼粪便的滋养。玉米在5000年前从墨西哥传入南美,但是在没有利用肥料前,很难在安第斯山高处种植。大羊驼粪便的广泛收集和使用,促使印加人不再依赖野生谷物,转而发展农耕文化。可以在高达3350米的地方种植玉米,使印加人的能量摄入大大提高,也就此促进了未来的印加帝国的形成。简而言之,印加帝国形成的一个重要支柱,是大羊驼的粑粑。

图片:R and M Van Nostrand / FLPA

然而当西班牙人踏上南美后,便带来了大羊驼乃至所有四种南美骆驼的厄运。它们因为人类的对肉类的需求而被大量宰杀,还受到外来疾病影响。此外,因为西班牙人对羊的偏爱,使得大羊驼原本成熟的饲养技术被压制、遗弃,其种群数量在100年内减少了80%~90%,原驼和小羊驼更是近乎被逼到灭绝的边缘。

在大羊驼附近纺织的牧羊女。图片:Daniel Heuclin / Naturepl.com

只因为羊等无法适应安第斯山脉高海拔的气候,大羊驼等才得以最终幸存下来。直到19世纪,世界纺织业重新发现羊驼毛的细腻和保暖性后,南美才重新意识到这些本土骆驼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开始重视饲养羊驼和大羊驼,并积极保护另外两种近乎灭绝的野生动物

大羊驼的倔强

大羊驼是群居动物,喜欢扎堆,难以孤单而居,一个群通常由最多20只个体组成,由一头成年雄性和6只左右的雌性及其幼崽组成。这只雄性会时刻警惕其他雄性,捍卫自己的领地。一旦受到挑战,就会进入打斗状态,撕咬四肢,像长颈鹿一样互绞脖子,直到打到一方卧在地上,脖子蔫蔫地耷拉下来,翘着尾巴臣服。

把你的脖我的脖串一串,串一根麻花辫。图片:shagbarkridge

羊驼这种好斗焦躁混不吝的暴脾气,也让它们成为了和狗、驴齐名的看守者。对于一些家畜,例如山羊或者绵羊,大羊驼会自动把它们当作家庭的一部分,如果有捕食者靠近,它们会大义凛然地保护自己的家人,站在羊和捕食者中间,一副“谁要敢动我的羊小弟,谁就是和我过不去”的大哥模样。

帅气可靠的守卫者。图片:Farming with Carnivores Network

大羊驼动不动耍脾气还爱啐人口水,脖子向后一仰,一口闷痰,朝你喷来。一口清爽的还好,有时会连着返上来的胃内消化物一起喷射。绿油油的一坨碎渣粘液,伴随的还有大羊驼不屑倔强的眼神。

“呵,人类。”图片:Pete Oxford / Minden Pictures

本文是物种日历第4年的第233篇文章,来自物种日历作者@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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