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业管理办法

导读:杭州市旅游业管理办法 杭州旅游业发展有哪些有利条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旅游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包括市辖县、市)内从事旅游经营服务和进行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旅游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行业。第四条 杭州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旅游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全市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计划部门编制全市旅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旅游资源的普查,编制全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三)负责全市旅游业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

(五)按规定审查、审批旅行社、旅游定点单位和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管理导游人员;

(六)组织指导旅游业管理人员和导游的教育培训及旅游从业人员技术业务等级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安全工作;

(八)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九)承担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旅游业管理工作。

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按其职责范围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下,负责本区域的旅游业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旅游业管理工作。第五条 发展旅游业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保证优质服务。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杭州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制订本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第八条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依法开发、体现特色、合理利用、科学保护”的原则,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第九条 鼓励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会展旅游、商贸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等多种旅游,丰富旅游活动的文化内涵,促进“行、吃、住、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的整体协调发展。第十条 鼓励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参与杭州旅游业的开发经营,多渠道、多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旅游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支持外地企业来杭投资旅游业;鼓励外商投资旅游景点项目;鼓励本市企业生产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并在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制、对外促销方面给予扶持。第二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 经营旅游业务应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旅游业务。第十二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自觉履行规定的或者与旅游者约定的服务标准,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第十三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在职岗位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旅游服务质量。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 岗服务。第十四条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格尊严的行为。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或额外费用;旅游经营者也不得给予旅游从业人员回扣或额外费用。第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擅自提高旅游收费标准;不得围随兜售和强买强卖;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不得勒索旅游者的财物等。第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参加境外国际旅游展销会或设立旅游办事机构,应报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旅游经营者举办全国性旅游促销活动,或者外地旅游经营者在本市设立旅游办事机构,举办旅游促销活动,应当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杭州旅游业发展有哪些有利条件

有着2200年悠久历史的杭州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也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自古以来就是高频率的旅游趋向城市。杭州作为以休闲、度假旅游为特色的旅游城市,在实现旅游活动日常化、亲近化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从杭州市旅游国际化进程来说,杭州旅游业从起步到繁荣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政府接待型转变为产业经营型的曲折发展过程,目前,旅游业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成为赚取外汇的主要产业之一。

2007年杭州市接待入境旅游者208.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6%;接待国内游客4111.89万人次,增长11.7%。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630.06亿元,增长15.8%。截至2007年末,全市各类旅行社达406家,星级宾馆达到250家;杭州市区有A级景区25个,其中5A景区1个,4A景区19个。

2008年,面对春节前后极端气候(雪灾)、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全球经济景气度下降、食品安全事件、汶川大地震、奥运会安全引发的对入境签证难等一系列灾害与危机,杭州及时推出“救市”举措,旅游业各项经济指标仍实现平稳增长。2008年,杭州市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221.30万人次,增长6.1%;旅游外汇收入12.96亿美元,增长15.8%;旅游总收入707.22亿元,增长12.2%,比全国高出8.2个百分点(全国为4%)。

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形势包括旅游形势面临严峻考验。杭州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刺激经济措施,旅游部门也通过各种手段努力拉动旅游消费。杭州在2009年春节黄金周仍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09年春节黄金周杭州市各景区景点共接待游客422.46万人次,同比增长32.9%;旅游总收入14.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08%。

按照《杭州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设想,在未来十多年的时间里,杭州将形成全新旅游格局,未来“一心一轴七区五翼”的旅游空间格局也将得到确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和商务会展成为未来构建的三大主导产品。未来杭州旅游将从观光产品“一支独秀”,向观光、休闲、会展产品“三位一体”转变,从“景区时代”向“目的地时代”转变。2020年的杭州将成为城市旅游品牌――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影响力已经巩固的“东方休闲之都,生活品质之城,人间幸福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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