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中共江苏省委旧址
位于山阴路69弄90号。1926年,中央党校设该处。1927年,为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指挥部联络点。“四·一二”--政变后,陈延年奉中共指示,来沪接任江浙区委书记,在该处设立办公机关,底层作会客室,二楼作会议室,三楼为地下交通员住处。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撤消江浙区委、分别成立中共江苏省委和浙江省委的决定,该处为江苏省委机关。6月26日,中共江苏省委在该处召开会议,陈延年被任命为江苏省委书记。是日下午,陈延年不幸被捕。不久,被害于枫林桥畔。
该处于1905年建造,占地面积60平方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为坐北朝南、砖木结构三层石库门住宅。红砖砌清水墙,石库门上有拱形水泥制门楣,三楼有小阳台。
1977年12月7日,该处被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1月7日,重新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10月31日,该处所在的恒丰里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