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识途烈士遇难地

马识途烈士遇难地

位于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北部,市第二医院院内。原是一座独立式 的高级住宅,始建于清末民初年间,建筑面积357平方米。1945年12月,此处为嫩江省政府主席于毅夫宿舍。

当年12月24日,国民党反动官员赵岳山,会同军统特务,深夜潜入宿舍院内,企图刺杀于毅夫主席,误入省政府代理秘书长马识途室内。马识途为掩护领导和战友,慷慨赴难,英勇牺牲,年仅42岁。

为纪念烈士,教育后人,齐齐哈尔市政府将 烈士遇难地辟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景区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

乘车线路:齐齐哈尔市内乘101路公交在解放门站下车可达。

烈士墓杂草丛生已难以辨识 他们出手找回了“消失的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保护红色资源,捍卫英烈荣光,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责。日前,山西怀仁市检察院与陕西安康市检察院联动履职,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捍卫英烈荣誉的法律监督作用,成功为赵守成烈士修缮了墓地,让后人祭奠缅怀烈士有地方,让红色故事、红色基因可以代代相传。

后人祭奠

烈士墓地杂草丛生

近日,怀仁市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赵守成烈士的墓地,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缮维护,墓地庄严肃穆,面貌焕然一新。而在不久前,烈士后人赵晋(烈士之孙)回到家乡,想要祭奠爷爷时,才发现墓地周围杂草丛生,墓地特征已经消失,难以辨识。经过多方了解,才得知该处土地已由土地承包人于某某、贺某某流转给他人用于集约化玉米种植。对此,赵守成后人走进了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该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地域划分,将案件线索移交山西省检察院。今年4月22日,怀仁市检察院受理该案。

经调查核实,赵守成(1920-1945),怀仁市亲和乡草地村人,1943年8月参加革命,曾任怀仁三区政委,1945年在应县桥头搞调粮工作时被日军杀害,1983年4月25日被民政部评定为烈士。其牺牲后埋葬于怀仁市亲和乡草地村赵家祖坟地里,其后人定居于陕西省安康市。2019年,赵守成后人回怀仁市祭奠时发现,赵守成墓所在的土地已被当地村民于某某承包耕种,便将此情况反映至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协调后达成“由草地村留出墓地土地,烈士家属出资修坟”的口头意向。今年3月,赵守成后人准备重修赵守成烈士墓,因与土地承包人于某某无法达成一致,烈士墓无法修建。

用脚步丈量

确认墓地方位

革命英雄牺牲后葬于祖坟,多年过去,该片土地已被于某某承包耕种,烈士后人准备重修烈士墓,却未能与土地承包人于某某达成一致,致使烈士墓无法修建。今年4月22日,接到案件线索后,怀仁市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刚刚履新的检察长闫全书第一时间带领专案组成员深入实地走访了解。同时会同朔州市检察院、安康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马不停蹄地赶到亲和乡召开了由办案人员、烈士家属、乡村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三方会谈,对案件线索进行仔细梳理、分析研判。

“当时正值春耕前夕,解冻的土地加上塞北特有的‘大黄风’,办案人员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农田地里,调查发现赵守成烈士墓所在地现场杂草丛生,没有任何标识和保护设施,墓地基本与周围地面齐平,墓地特征已经消失,难以辨识。在草地村干部及赵守成烈士后人的指认下,办案人员用脚步丈量,大致确认了烈士遗骸埋葬的土地范围和四至界畔。经进一步了解,该处土地已由土地承包人于某某、贺某某流转给他人用于集约化玉米种植。”专案组检察官在乡、村有关负责同志的指引下到亲和乡草地村赵家祖坟所在地现场查看,承办检察官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依旧历历在目。

经过调查了解,实地查看,5月11日和5月13日,怀仁市检察院分别向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怀仁市亲和乡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烈士墓存在的问题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墓地找着了,建议发出了。至此,为赵守成修缮墓地成了检察干警和赵守成后人的心愿。

烈士墓地修缮了

耕地明朗了

收到建议后,多部门联动,开启了烈士合法权益保护行动……随着案件的深入,案件的争议点愈加明朗。烈士后人希望恢复坟地盘子,并对坟地进行修缮,用地二分四;承包人只承诺留出一个坟头的地,不答应留出二分四的用地,他认为在地块中间留出一块地,会使所承包的耕地减少,并且影响整块地的管理。

围绕烈士墓用地和修缮资金的问题,闫全书亲自协调,几次找土地承包人、亲和乡政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最终大家达成一致,在保障土地承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由亲和乡政府将赵守成烈士墓所占土地进行了补偿回征;由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对赵守成烈士墓按相关标准进行重修,后续的日常维护与祭祀工作则由烈士家属承担。当拿到各方达成的协议时,赵守成烈士后人赵晋(烈士之孙),满含泪水地向检察官说:“我们也没想到,检察院领导的工作态度这么好,工作效率这么高。在土地置换中,检察长亲自协调,最终把土地承包人的工作做通,把修坟的事谈妥,真的是谢谢你们了!”

为了推进案件办理,扩大办案效应,怀仁市检察院还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烈士家属参加,就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和对烈士墓地重修保护的具体问题进行听证。大家纷纷表示:“赵守成烈士墓地成功修缮,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明朗,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在整个过程中,你们秉持谦抑的态度,平衡各方利益,在不损害土地承包人权益的前提下,多方做工作,用心用情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位,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我们点赞。”亲和乡政府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丁是丁,卯是卯,是谁的责任讲得清清楚楚,既讲法理又讲情理,为我们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我们为你们鼓掌。”

“案件办理中,怀仁市检察院与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紧密配合、联动履职,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平衡保障农村土地承包人权益,多方协调并通过公开听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赢得行政机关、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闫全书说。

(来源:检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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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殉难地——攸县南门口和学门前

攸县城城池始建于元,设东、南、西、北四门,几修几废,明代增设东南门于儒学前。清乾隆时期,东南门称“兴贤”,门外俗称学门前;南门位于县衙即老衙坪正南,称“丽明”, 门外俗称南门口。枯水季节,门口距洣水百米有余,均为漫滩地。至清末,城垣具毁,只有“南门口”、“ 学门前”等地名传承至今。2012年,县政府在洣水北岸修建防洪堤,城南河滩旧貌不再。

马日事变后,1927年5月28日,罗定湘西回到攸县,在全县大肆捕杀共产党人。不到一个月,杀害革命干部群众723人,逮捕2300多人,被迫外逃避难3600余人。为了震慑和恐吓革命群众,罗定将被捕的地执委、工会、农会领导人及骨干押至县城老衙坪,煞有介事地进行审判,其中大多数人最终被害于南门口和学门前的洣水沙滩。有的人头颅被悬挂示众,有的甚至被残忍地点了天灯。另外,土地革命时期,也有很多被捕的共产党人被害于此。牺牲在南门口和学门前的烈士中,能查找到姓名的有余来、谭志道、刘谭豪、周振汉、欧阳一(于学门前)、王者、欧阳伟、谭阳隆、贺延年和吴仲华、吴文斐兄妹、谭龙等。

余来、谭志道、刘谭豪:余来、谭志道和刘谭豪三人,为攸县大革命三大领导人(详见地执委旧址)。1927年5月28日,罗定回到攸县,兵分两路,从北街、西街杀进县城。正在开会的地执委及工会、农会负责人听到枪声,旋即休会,分头逃离县城。余来、谭志道和刘谭豪三人从东门渡口脱身,转移至银坑下洞,坚持斗争20多天。因叛徒傅继七告密,于6月6日三人同时被捕。6月22日,三人同时被杀害于南门沙洲,头颅被残忍地悬挂示众。就义前余来高呼“我为攸县30万民众而死,虽死犹荣!”

谭阳隆:1909-1927,攸县菜花坪苏江村人。1926年初,被吸收为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同年返回家乡开展革命宣传。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共青团攸县支部正式成立,被选为团支部书记。“马日事变”后,冒着生命危险返回攸县,向县委领导报告反革命事变情况,并按党组织决定,转入隐蔽斗争。6月2日清晨,因多次化装进城,探听敌人情报,被跟踪告密的叛徒领来的敌兵包围于家乡苏家坝。当敌人残酷地杀害70高龄的祖父并对全村群众进行威逼时,毅然从隐蔽处走出来,痛斥敌人:“要人,在这里!不要乱杀无辜!”遂被敌人逮捕押往县城。当天下午即惨遭杀害于城南沙洲。

周振汉:1905-1928,醴陵人,1926年9月,任省农运驻攸县特派员,兼任攸县农运研究所教员。马日事变后,转移至南昌,参加南昌起义,后在汉口、九江一带从事秘密工作。1928年10月24日,在醴陵火车站被捕,26日被杀于攸县城南。

欧阳一:1901-1928,攸县沙陵陂乡圳江村人,1923年于北京朝阳大学入党,1924年入黄埔军校,参加广州暴动。1928年回攸县,奉攸县县委命令,打入中和镇(四区)挨户团,任主任职,以此为掩护,从事秘密工作。10月20日因叛徒告密,不幸被捕。10月30日就义于县城学门前。

王者:1904-1928,攸县银坑乡南水村人,1925年参加革命,1926年入党。马日事变后,转入秘密活动。1928年6月,在湘东特委的指示下,建立攸县县委,任委员。7月,县委机关被破坏,被捕牺牲于攸县城南。

欧阳伟:1908-1928,攸县城关镇人。1926年参加大革命担任儿童团团长,同年11月,接任县工人纠察队队长。1927年3月,经余来、谭震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马日事变”后,辗转到武汉安源等地寻找党组织。1928年春被中共湖南省委任命为攸县党务特派员,秘密回攸县开展活动,建立县委。县委机关被破坏后,于9月27日在峦山被捕。28日,敌湘东保安司令亲自刑讯,一无所获。当晚,咬破手指,书血诗一首于狱壁:“抛头何足惜,五井(指井冈山)有红叶。白雾朝阳扫,伫看梅城(指攸县县城)赤”。29日凌晨,被害于城南沙洲。

吴仲华、吴文斐兄妹:此二人均参加大革命运动,土地革命时期负责组建攸衡潭醴边区委员会。1933年12月12日因叛徒告密被捕。1934年1月18日被害于城南沙洲。

谭龙:1934年1月18日,与吴仲华、吴文斐兄妹一道被害于城南沙洲。详见谭龙烈士墓。

城南沙洲是众多革命烈士的殉难地,也是攸县革命历史的重要纪念地。沙洲上浸透了烈士的鲜血,洣水河见证了那段血雨腥风的日子,仿佛至今也未停止呜咽……

来源: 攸州旅游

寻访身边的红色印记⑭ 马仑烈士诞生地纪念碑

马仑烈士诞生地纪念碑位于宿迁宿豫区大兴镇怀仑社区。

马仑烈士诞生地纪念碑

马仑(1903—1930),宿迁县大兴集马庄(今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周马村)人。1903年8月出生于地主家庭,1923年考入徐州省立第七师范学校读书,1927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在大兴成立了宿迁县第一个党支部——中共马庄支部。1928年3月,中共宿迁县委在大兴集北马庄正式成立,马仑任书记。1929年2月,宿迁小刀会暴动,马仑率领运东各乡农民协会会员,配合小刀会进攻县城。失败后,潜赴上海,开展党的地下活动。1930年5月,马仑回宿迁参加中共宿迁县委。7月, 宿迁县成立县行动委员会, 马仑参加党的行委和军委工作。马仑、徐怀云、赵雪门负责组建红十五军第三师。

1930年7月22日,军委研究决定让马仑带人上门将佟锡金击毙,收缴部分枪支。佟锡金儿女干亲、匪首王存江得报立誓要为佟锡金报仇。集结 匪徒一百余人,向马伦称可以得到许多枪支,马仑等 信以为真,不料,刚到汤群墙北二百米的一块 山芋地边, 土匪三五人围攻游击队一人。马仑当场牺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民政厅追认马仑为 革命烈士,并在马陵公园及 大兴镇立碑纪念。